12月4日,是第四个国家宪法日和第十七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弘扬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助推法治烟台建设,烟台市积极打出“3+2”组合拳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
举办三场活动,提高法治宣传的覆盖面。一是举办广场集中宣传活动。12月4日上午在烟台市文化中心广场举办20__年“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广场宣传活动。烟台市、芝罘区两级30个政法部门、行政执法部门400人走上街头与市民面对面交流。就“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维护宪法权威”为主题开展集中法治宣传和咨询活动。活动现场,市司法局抽调律师、公证、法律援助中心等近10名法律专业人员,设立法律咨询台,现场回答群众法律咨询,向群众发放《山东省法律援助条例》《常用法律知识问答》《典型案例汇编》等普法知识手册和优盘、纸抽等法治宣传纪念品。上午30个单位共展出宣传刊板200余块,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赠送法律书籍3千多册,接受群众法律咨询1000余人次,受到了市民的普遍欢迎。二是举办青少年国家宪法日主题实践活动。宪法日当天,在烟台塔山地震科普教育基地,组织近百名中小学师生开展了青少年国家宪法日主题实践活动。向广大师生发放了《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山东省防震减灾知识普及办法》等法律法规单行本200余册,并向师生宣传普及了《条例》的立法精神和实质内涵。在现场还设立互动环节,通过有奖竞答的'方式,向师生普及法律知识,有效调动了师生学法的积极性。三是举办宪法进商场活动。在三站市场,法治宣传志愿者向业户、群众进行了弘扬宪法精神、努力争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好业户、好公民的宣讲,向群众发放了《宪法》《合同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山东省艾滋病防治办法》等法律法规,并针对艾滋病防治、计划生育、无偿献血等开展现场宣传咨询。设立法律咨询台,由律师为前来咨询经济纠纷、法律援助等各项政策法规的业户,给予有针对性的专业讲解。此次宣传活动共发放法律宣传图册300余份,宣传资料3200份,宣传礼品200个,接待法律咨询、服务60余人次。
利用两个平台,打造网上法治宣传阵地。一是利用烟台普法网进行重点宣传。在烟台普法网重点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宪法及宪法相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二是利用“烟台司法”公众微信号进行动态宣传。结合市普法办举办的法治动漫微视频微电影征集活动,每天通过图片、视频、动漫等形式进行推送,组织开展灵活生动的新媒体宣传,不断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同时,各县市区也在广场、市集举行了“12·4”国家宪法日主题宣传活动。通过法律咨询、法律知识问答、法律资料派发等形式,重点宣传了宪法、人民调解、劳动保障、消防、环境保护、婚姻家庭等与市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在此基础上,海阳市司法局积极开展“送法进社区”服务,发放自制的普法宣传册子和“法德共进”宣传年历,为社区百姓送上法律知识,还举办青少年宪法主题演讲比赛,培养青少年的法治素养。莱州市第一实验小学的小学生自发走上街头,为过往市民送去自制的法治卡片,法治手抄报,受到广泛好评。昆嵛区邀请法律顾问在社区进行法律知识讲座,解答有关法律问题,并组织机关干部认真学习《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
本次宣传活动将持续到12月中旬。活动期间,全市各相关部门还将结合实际,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积极发挥自身宣传优势,广泛利用各类宣传阵地,以宪法和本部门法为重点内容,开展面向全社会的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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