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发展党员工作规划,切实加强对系统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进一步壮大系统党员队伍,改善党员队伍结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增强党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促进我县民政事业持续快速发展,根据《20县发展党员工作计划》,结合民政系统实际,现就20党员工作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着眼于始终坚持党的先进性,坚持不懈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重点做好机关、下属各企事业单位的优秀上进青年和基层先进代表党员发展工作,不断增强党员队伍的生机与活力,进一步增强系统内党员的号召力和凝聚力,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推动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和民政各项工作顺利完成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发展目标
1、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工作,今年拟在全系统培养入党积极分子2名,并从中确定1名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的优秀骨干分子作为重点培养对象。
2、今年准备新发展党员2名,其中女党员1名。
3、今年党员发展工作的重点放在基层单位和工作第一线,各党支部要抓好青年业务骨干的教育、培养和推荐工作。
三、主要措施
1、党团要齐抓共管,做好“推优”工作。各党支部及团组织要从本单位实际出发,规范和完善“推优”工作程序,建立健全党团组织工作联席会制度、联点培养制度、协同考察制度,各团组织要充分发挥作用。积极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青年,并配合党组织抓好教育培养工作,把培养成熟的优秀青年及时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2、突出重点,抓好教育培养工作。各党支部要抓好本单位优秀青年、业务骨干的教育培养工作,对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要采取“四定一训”的办法,突出培养教育。“四定”即定人培养、定期谈话、定岗帮带、定期考察。“一训”即进行集中培训。通过教育培养,把忠于党、忠于人民、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的优秀人才吸收到党内来。
3、严格“把关”,确保新发展党员质量。在接收新党员的过程中,要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即:把好政审关、考察关、培训关、评议关和转正关。做到“五个发展”“四不审批”,即:没有经过一年以上培训考察的不发展;未经党组织集中培训或培训不及格的不发展;没有列入当年发展计划的不发展;没有经过政审或未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的不发展;28岁以下青年没有经过推优的不发展。未经组织部门谈话的不审批,未经纪委监察部门审查同意的不审批,有可疑问题没有调查清楚的不审批。真正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坚决克服盲目降格发展和突击发展的现象。同时,坚持和完善发展党员工作公示制,考察预告制和责任追求制。
4、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领导。局党组将发展党员工作列入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范畴和年终考核内容。各党支部要把此项工作作为贯彻执行党的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列入议事日程,明确目标任务,强化措施,制定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抓好落实,及时解决和查处党员发展中的问题,并及时向局党组汇报情况,保证党员发展工作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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