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45
类型:
案由:
处理状态: 已交办
建议人: 王
附议人:
承办单位: 主办:XX县财政局,会办:XX县编办、XX县人社局、XX县教育局
正文: 建议内容:
X镇幼儿园是X镇内唯一一所学前教育机构,服务镇内15个村、1个居委会,现有在园幼儿230人,受办院条件限制,分了4个班,人员最多的班达60余人,幼儿园暂设在X镇中心小学内,教师全部雇请社会人员,老师无办公室,幼儿无活动场所。x年,中心幼儿园投入施工,现已顺利完工,但因各种条件及体制问题,至今还未投入使用,大门紧锁,社会传闻新幼儿园将采取公建民营模式运营,各位家长大多认为民营模式会增加群众负担,大部分家庭将无法承受,且会降低校园安全保障和幼儿生活质量。
建 议:县政府一是要采取措施,增加各项投入,保证师资和学前教育公用经费,确保新幼儿园x年秋季学期投入使用;二是按国家有关政策,保证每个乡镇建一所公办幼儿园的模式,以减轻群众负担,保障幼儿安全和办学质量。
关于教育经费的议案3
x年,教育部等七部门下发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实施意见,意见中明确指出:“严格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并明文规定“从x年秋季学期办开始,每个学校招收择校生的比例最高不得超过本校当年招收高中学生计划数(不包括择校生数)的20,……在3年内取消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在《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x年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中,对招收择校生的比例也由x年、x年的20以下,调整为本年新招生数(不含择校生)的10。
随着x年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政策的终止,普通高中学校教育办学经费短缺更是“雪上加霜”。如:福建省邵武一中为省级一级达标高中校,现有教、职工为220人,x年秋季高一入学新生计划设14个班级,以每班45名新生计,共计招收630名新生,择校生比例为10,仅能招收63人,每个择校生高中三年的择校费为18000元,63名择校生的择校费为1134000元,加上630名正取生每人缴纳1800元/每年的学费,共计113400元,两项收入总计2268000元; 220名教职员工的30奖教绩效工资、公积金、社保、医保、失业保险以及年终一次性奖励等加上学校办公经费等方面的费用支出,一年的办学经费支出需在400~500万元之间,缺口达200多万元。福建省南平一中为省级重点达标高中校,现有教、职工为302人,x年秋季高一入学新生计划设20个班级,以每班45名新生计,共计招收900名新生,择校生比例为10,仅能招收90人,每个择校生高中三年的择校费为18000元,90名择校生的择校费为162万元,加上900名正取生每人缴纳1800元/每年的学费,共计162万元,两项收入总计324万元; 302名教职员工的30奖教绩效工资、公积金、社保、医保、失业保险以及年终一次性奖励等加上学校办公经费等方面的费用支出,一年的办学经费支出约需600万元,缺口近300万元。且南平教师平均工资只有沿海地区教师平均工资的三分之一。此外,近年来为改善办学条件,满足民众对优质教育资源日益升温的需求,校园内的办学设施新建和改扩建项目也使得普通高中校、尤其是一些省、市级的重点高中背上了沉重的债务,这更让普通高中办学陷入“债务深重”的境地。在普通高中学校办学经费已然是“举步维艰”之时,出台新的高中学校办学经费保障机制势在必行。为此建议:
1、统一省级高中生均公用经费下拨标准。为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公平、公正地保障基础教育阶段学生享有同等受教育的合法权益,建议政府有关部门根据现阶段高中教育发展的真实现状进行调研,实事求是对高中生均公用经费额度重新认证、核算,科学核定并统一省级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对于经济欠发达的市、县,财政应给予必要的财政补贴或转移支付。此外,还应建立健全与办学成本、物价水平、财力情况联动的稳定增长机制,以保障普通高中学校教育能稳步、有序的向前发展。
2、尽快清理公办普通高中项目建设债务。针对公办普通高中因改善办学条件而导致的项目建设债务问题,政府相关部门应积极作为,在清理核实锁定公办普通高中债务的基础上,通过合法途径减轻、减除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债务利息,并规划减除普通高中校债务的时间表,切实减轻普通高中学校的办学压力,防范学校财务风险,促进高中教育持续健康发展。在满足未来教育发展需要的建设项目,应引导学校科学规划、勤俭办学,从严审批学校建设项目,严格控制学校建设标准,切实落实建设资金来源,建立健全基本建设债务控制长效机制。
3、依法保障普通高中教师的合法权益。依照《教师法》,政府有关部门应努力确保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本地公务员的平均水平,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对承担省、地、市示范性高中校、办学质量获社会认可且高层次人才相对集中的重点高中,如一级达标普通高中校,应适当增加绩效工资总量,以此调动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稳定教师人才队伍。
4、对普通高中办学经费实施有效监管。在出台新的普通高中办学经费保障机制的同时,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要对普通高中教育办学经费进行有效的监管。确保财政下拨的每笔经费都使用合法、合理,避免办学经费错位使用现象;对于普通高中阶段教育的资金分配比例应公开、透明,便于加强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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