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及比对,确定乙方代为甲方两个餐厅采购蔬菜等副食品,为确保双方合作事宜,特拟定此合同,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第一条:采购日期,数量及价格服务
1、所有蔬菜必须保证新鲜,不得出现腐烂,变质,以次品充好等情况。
如果发现,甲方有权将不合格的蔬菜退给乙方,并要求乙方在指定的时间内按甲方要求重新换货,甲方同时追加同类产品不计价格处理。
2、甲方必须提前一天将需要采购的各类蔬菜数量清单交给乙方。
3、各类食品的单价以批发价供应。不得高于任何一市场单价。
4、乙方必须在送菜当天上午十点之前将采购的食品送至甲方指定地点(甲方餐厅所在地),超过一个小时处罚货款40%,若送货当天没送,处罚货款100%,不送两次可终止合同。
5、对于价格,乙方本着长期合作,诚实信用的原则提供菜价,对于菜价的浮动情况提前一天通知甲方,给甲方足够的时间调查市场,若发现任何一种物品高于当天市场价格,按乙方供货总价的100%进行处罚,若出现两次,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二条:质量
1、乙方采购的食品,必须保证新鲜,不得出现腐烂、变质。
若因乙方提供的食品而出现食物中毒现象,对此造成的损失,乙方负全部责任。
2、乙方采购的绿叶菜等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质量标准。
甲方有权将不合格的食品退给乙方,并要求乙方在指定的时间内重新采购。
第三条:数量、验收及货款结算办法
1、甲方申购数量以市斤计量,不可多送或少送,上下浮动不得超过五斤,否则甲方则退给乙方,或要求补送。
2、甲乙双方可共同校对计量称供菜,供菜数量以甲方过磅为准。
3、货款为每半月结算一次,甲方不得无故延长结算时间。
第四条:违约责任
1、如果甲乙双方出现分歧,不愿继续合作,必须提前7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若单方面毁约,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按照甲方所需物品总价的100%进行处罚。
2、如果甲方未按协议书规定的日期支付货款,乙方可提前一个星期书面通知甲方终止协议书。
第五条:其他事项:
1、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请求当地有关部门仲裁。
凡因乙方原因造成意外原因,甲方不承担责任。
2、乙方在供货过程中出现人员、车辆、货物损坏丢失等情况,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本协议解释权归甲方;
4、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日生效,先试运行一个月,一个月后双方如无异议,本协议书自动生效期为年月日--年月日;
5、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日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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