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在( )( )设备采购及服
招标中(招标编号为: ),中标下列设备/仪器:
[第一条] 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原产地列下表: ( 单位:人民币)
序号序号
产品名称
型号规格
单位
数量
单 价
金额
原产地
合计金额:(大写) ($: )进口设备详细规格及技术配置见合同附件.
[第二条] 合同金额: 进口设备(仪器)合同价款总额为人民币 ($: )
[第三条]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五日内,甲方将合同价款总额的95%即人民币汇入乙方保证金帐户(保证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以便乙方及时到国家外汇管理局办理换汇手续和到银行开出信用证;余款5%即人民币 在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15天内支付.
[第四条]设备/仪器交货地点:由乙方负责送到湖南大学内甲方指定的地点.
[第五条]设备/仪器交货日期:第一笔货款支付后( )天内交货.
[第六条]设备/仪器技术质量要求,人员培训及售后服务:详见技术协议.
[第七条]甲,乙方责任与义务:
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负责与国外供货商洽谈货物配置清单,并将与外商商谈确定后的货物配置清单及相关技术要求交乙方.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不能履行合同,应及时通知乙方并提供相应证明文件,以便乙方对外交涉.合同货物到达甲方后,如发现包装及货物残缺,品质不符合合同规定等情况,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由乙方及时向当地进出口商检局提供检验,取得商检证书后,在对外索赔有效期内(90天)对外交涉索赔.负责将进出口机电产品申请表,免税申请表盖后交乙方办理机电批文,并负责提供免税证明材料,申请免税报告.若海关要求现场查货,甲方应派技术人员陪同.
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负责对外签订外贸购货合同,并确保合同的有关条款符合国际贸易惯例.负责办理对外购货合同的填单,开证,催货,审查单据,及时对外支付货款等相关手续.负责合同项目下进口货物进口机电批文,海关免税,商检和长沙报关手续,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负责办理对外索赔手续及解决执行合同过程中出现的其它问题.货物交甲方验收合格后,及时与甲方办理财务结算手续.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违约责任:乙方所交的设备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甲方有权退货及收回已付货款,并由乙方支付合同价款总值百分之五的违约金.无特殊原因乙方逾期未交付设备的,乙方向甲方每日偿付合同价款总值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二)甲方违约责任: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设备,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价款总值百分之五的违约金.甲方无故逾期支付设备款,甲方向乙方每日偿付合同价款总值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三)甲方或乙方违约金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款总值百分之十.
[第九条] 索赔:
乙方应负责代理甲方向供货方进行索赔.在甲方同意的前提下,乙方应采用下面一种或综合的方式理赔:同意拒绝收货并且退还给甲方拒收货物的金额,同时承担所有直接的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费用,运费,保险费,商检费,报关费,仓储费,对拒收货物的监管,保护费用等.根据货物不符合合同及技术协议的程度,损坏的程度,甲方损失的金额,降低货物的价格.替换新的与合同中所规定的规格质量一致的部件,承担所有的费用和对甲方所造成的损失.若乙方在收到索赔30天后没有回复,则将视为乙方已经默许接受了甲方所提出的索赔.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合同签订地工商行政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决: 提交长沙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一条] 其他
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应按合同规定执行合同的各项工作.
本合同自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的所有附件具有与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六分,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二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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