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配送方): 山东上禾食品有限公司乙方(订购方):
甲、乙双方本着公正、诚信、互惠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就由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蔬菜配送服务事宜,为保证双方的权益,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配送服务期限及内容
1、自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届期如需继续合作另行订立合同。
2、在合同期内,甲方按乙方订购的品种、数量、质量及单价准时向乙方提供配送服务,否则乙方有权拒收。
3、乙方向甲方订购的商品,必须提前三天以书面、传真或邮件等方式向甲方下订单,订单内容应清楚说明品名、数量、质量、时间及特殊要求等。若乙方有临时加送菜品(需提前24小时通知乙方),双方协商同意后,乙方可按甲方要求及时送达。
第二条:配送商品质量、数量、送货、验收及补送
1、配送商品质量: 按乙方要求的质量配送。
2、数量:应保证斤两的准确性,原则上以乙方验货数量为准。
3、送货:甲方须按乙方要求于每日 将所订购的货物送至乙方所在地。甲方的商品必须按乙方所规定的配送时间到货到货,到货后有需时应协助乙方的工作人员过称进仓。
4、验收:甲方每次随货送上一式两份的送货清单,乙方验收后由乙方人员签字核认,作为送货凭证。对不符合质量的品种,乙方有权退货和要求甲方换货。
5.货物补送:乙方有需临时加送菜品(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甲方必须无条件按时送达(每月次为限)。
第三条、商品价格
甲方根据市场行情,每 天向乙方提供一次价格表经乙方确认后执行。
第四条、付款方式
1、货款每 结算一次,并于结算后三天内乙方以现金支票或现金的方式向甲方支付货款,也可通过转账至甲方指定账户。每月底最后一天对账,对账后甲方根据乙方要求可开具上月所购货款发票。
2、乙方必须将货款付给甲方指定的收款员或转入甲方指定的账号,甲方指定的收款人应持甲方所出具的“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否则,如发生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违约责任
1、如经卫生检疫部门确认甲方因送货质量问题造成乙方人员食物中毒或损害健康的,由甲方负责全部责任。如果由于乙方使用腐烂食物或其他因乙方原因造成的食品安全问题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2、乙方逾期未向甲方支付货款,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向乙方供货,并按每天5%收取违约金。
3.如甲方因违反合同约定,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及时整改,如甲方仍不能达到其要求,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4.任何一方要终止合同都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并协商,如未按规定终止合同的,违约方应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第六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3、经双方签字核认的送货清单,作为本合同附件同具法律效力。
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发生纠纷时如双方协商不成可申请法院裁决。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年月 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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