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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扶创业大学生合作协议书

2020-10-08 来源:我们爱旅游

  甲方:_______学院大学生创业管理中心

  乙方:(团队名称)

  甲方“_____学院大学生创业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创业中心”)是专门为XX学院大学生创业提供创业场地和服务的管理指导部门。乙方是由在校大学业团队创办的企业。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平等、自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将“创业中心” 号房间 平方米提供给乙方作为经营场地。使用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房屋租金为 元/月,第一年上半年房租全免,第一年下半年减半收取,第二年全额支付。

  2、在乙方符合政策的情况下,指导乙方申请相关政府补贴。

  3、指导乙方办理各类证照,并协助乙方争取有关工商和财税优惠政策。

  4、免费提供创业培训和辅导、项目评估、完善商业计划等。

  5、为创业团队提供 元的创业种子专项资金,占总资金 %。

  6、指导乙方办理财务和税务等代理服务。

  7、提供涉及经营活动的法律培训和指导。

  8、因特殊情况须终止合同,甲方应提前15天通知乙方。

  第二条 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在经营活动中,乙方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乙方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政策及法律、法规并独立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2、乙方出资 元创设 ,占总资金 %;其中第三方 出资 元,占总资金 %。

  3、严格遵守学院创业管理相关规定。

  4、必须保证按照双方约定的用途使用经营场地。乙方发生经营场地使用用途内容变更的,应提前30日通知甲方审核。

  5、负责经营场地内的防火、防盗工作,并协助“创业中心”共同做好安全保卫工作,保持经营场地的环境卫生,按期交纳物业费、电费等相关费用。

  6、经营场地由于乙方使用不当或自行改造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则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7、不得将经营场地转租、分租、转让、转借或擅自调换使用及与他人共享,不得利用经营场地进行非法活动,严禁进行宗教活动和传销,否则乙方应自己承担法律责任,甲方有权终止协议、收回经营场地。

  8、乙方应当遵守相关物业管理制度。不得占用非指定空间,如擅自搭建、堆放物品。若有违反,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令其清理。

  9、乙方退房搬离时,应注意安全,保护好甲方原有设施,不得拆迁、损毁,经甲方检查确认后,方可搬离。若造成损坏,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0、应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日内入驻经营场地并开展工作和活动。

  11、乙方应在 年 月前支付当期租金。如乙方未按时支付租金,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乙方逾期不支付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2、乙方应保证甲方种子基金的安全,经营项目退出前必需全额归还种子基金,并按照种子基金所占总资金比例将应得利润注入创业基金。

  第三条 甲方有权在下列情况出现后,书面通知乙方纠正或整改。经甲方书面通知仍不纠正整改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收回乙方承租的房屋,同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对于情节严重的,甲方可直接书面通知解除合同:

  1、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甲方有权立即终止乙方经营活动;

  2、乙方未按协议规定时间入驻经营场地并开展工作;

  3、创业项目无法正常开展经营活动,项目计划书弄虚作假;

  4、违反“创业中心”的有关规章制度,造成恶劣影响;

  5、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变更入驻项目;

  6、未能按有关规定或合同约定及时交纳物业管理费、电费等相关费用;

  7、违反本协议书约定的其他行为。

  第四条 本协议有效期限即为经营场所使用期限,任何一方若要提前终止本协议,应提前15日告知。本协议有效期满前,双方有意续约的,应在本协议有效期满之前30日协商确定。

  第五条 本协议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及附件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六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正式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 (盖章) :

  代表人: 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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