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所实习期间,能虚心接受指导律师—宋正发律师的指导,积极参与办理各项律师业务,认真负责,大胆实践,努力掌握律师实务的操作技能。同时,在政治上,刘雪华同志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遵守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服从律师事务所的管理,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品行良好。
经在本所一年时间的实习,已基本掌握了各项律师业务的操作技能和技巧,能独立办理不很复杂的各项律师业务,指导律师宋正发给予了很高的评价,特别是擅长办理刑事辩护案件,且能勤勉尽责,符合律师法规定的申请律师执业的条件,同意其申请律师执业,实习鉴定意见为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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