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1、为了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促使公司产品木工加工过程中优质、安全,制定本制度。
2、本职责包含工作内容、质检要求、安全职责以及事故处理方法。
二、工作内容
1、在公司相关职能管理机构的领导下,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服从统一指挥与调度,认真执行其“工作任务单”指令。按计划完成每月生产任务,并对所加工的木制品质量负责;
2、对所承担的木制品任务认真核对图纸、选取好各档木材,落实加工方案和各工序完成期限;
3、在确保完成生产任务前提下,逐步过渡实现流水线作业,发挥最大工作效率。
4、落实有丰富经验的人员,按工作任务单和加工图纸尺寸,统一向仓库领用相应各档木材,并负责木材下料工作,要求做到合理选材,分类堆放,杜绝浪费现象。
5、各生产班组(实木门、家具、复合门挂板等)按各自下达的生产命令,进行加工制作,按期保质完成任务。
6、机械操作工作须每天对自己所使用的设备设施做好日常保养工作,使用过程中发生故障应及时排除。
7、机器在运转中或设备有压力的情况下,不得再进行任何修理工作,以确保安全。
8、各类机械应保持清洁,安全防护装置齐全可靠,各部连接紧固,工作台上不得放置杂物。工作间隔超过20分钟时应切断电源开关。
9、完成加工任务后的半成品,必须分类堆放,及时通知车间质检员进行质检,合格后由车间向公司品质管理部门申请验收,办理转下道工序加工移交手续。
10、工作场所的木料应分类堆放整齐,保持消防通道畅通。
11、上班期间禁止打与工作无关的'私人聊天电话,接待或会见客人要事先办妥请假手续。
12、下班前要存放好工具,清理加工机械,清扫工作场地,做到“工完,料清,场地净”。
三、安全职责
1、木工车间作业场所严禁各类明火,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吸烟,定期检查消防器械和用具;
2、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保证生产顺利进行。
3、操作机械前,操作人员必须检查润滑油是否充足,工作台上是否杂物,开动设备后,观察是否运转正常,确认后放可投入加工。
4、加工机械设备防护装置必须安全可靠,任何人不得开动有安全缺陷的设备。
5、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遵守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
6、要熟练掌握岗位操作技能和故障排除方法,做好日常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自己不能解决的应立即报告综合车间或设备供应商请求维修。
7、进入生产车间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用品。不准穿脚趾与脚跟外露的凉鞋、拖鞋、拖鞋皮、汗背心、短裤、裙子上班。
四、事故处理方法
1、轻微伤事故:如发生轻微伤事故,在旁工友应及时帮助处理,进行消毒,以防发炎。并通知公司有关部门迅速查找事故原因,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
2、重伤事故:在旁工友应及时帮助止血,并向公司领导报告,及时送医院治疗,有公司领导组成联合调查,对发生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召开讨论会,及时处理事故。
本岗位职责如有未尽事宜,可随时补充或修正。
本岗位职责经总经理室核准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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