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xx大制定的关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xx届三中全会提出"五个统筹"的要求,省委八届三次全委会对加快城镇化进程、实施经营城市战略、深入推进"三个转变"作出的部署,为我省房地产业指明了发展方向。在新形势下,我们要坚持科学的发展观,用改革的办法来解决当前房地产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善对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监督管理,健全房地产市场体系,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上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使房地产业的发展与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相关产业相协调,促进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当前,我们要努力完成的主要任务是:
1、要坚持以市场化为根本取向,培育完善房地产市场体系。
一是加大房地产投融资体制改革力度。我省现有的房地产投融资能力,还不能适应加快城镇化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对住宅建设投资的需要,特别是去年6月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信贷业务管理的通知》下发后,到去年12月,房地产开发贷款仅占资金来源总额的18.9%,比上半年下降了近5个百分点。因此,在商业银行严格控制房地产信贷的情况下,各地要进一步加大对住宅建设投资的力度,就必须坚持住房市场化方向,在市场中找出路、向市场要资金。当前,要着重鼓励和引导民间资金向房地产民间资本转变,发展壮大房地产民营经济,拓宽住宅建设投资渠道。各地也可根据《信托法》有关规定,积极探索用资金信托和财产信托等方式替代债务融资,引导企业采取股权等方式进行融资,开辟新的房地产融资渠道,进一步加大投资力度,加快住宅建设,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改善住房条件的需求。同时,各地要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高度重视小城镇住房建设和房地产市场的发展,为加快农村人口向小城镇转移创造良好的条件。
二是进一步搞活住房二级市场和租赁市场。据统计,全省存量住房上市流动率只有1.8%,交易面积仅占住房市场交易总量的26%,住房二级市场还有很大的拓展空间。搞活住房二级市场,要切实消除城镇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的政策障碍,坚决取消除法律、法规规定外,由地方或单位自行设置的各种限制性前置条件,要降低住房入市门槛,进一步调动个人住房消费的积极性,努力实现住房增量与存量消费的联动,推动社会消费结构升级;要适应加快城镇化的要求,结合户籍制度改革和城镇就业、入学、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彻底打破城乡之间的住房消费壁垒,进一步扩大住房消费。同时,要积极培育房屋租赁市场,鼓励住房置业投资。目前,我省城镇居民家庭住房自有率不到70%,仍有30%以上家庭的居住问题要通过租赁房屋或投亲靠友来解决;随着我省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和经济的快速发展,城镇人口流动也将进一步加快,这都为发展房屋租赁市场、进行房地产置业投资创造了条件。因此,我们要引导民间资金进入住房置业投资,并鼓励城镇居民采取"以租养贷"置业模式来改善住房条件;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减免普通住房交易税和租赁税收等有关优惠政策,鼓励政府公务员、企事业单位职工及其他居民积极换购住房,改善居住条件。各地也可根据当地财力情况,借鉴成都市对购买新建商品住宅和存量住房的居民实行购房补助的做法,支持住房消费。
三是建立规范的房地产市场服务体系,规范发展房地产经纪、评估等中介服务,积极拓展新的住房消费服务;规范物业管理服务和收费行为,提倡业主采用市场竞争机制,公开、公平、公正地选择物业管理企业,维护业主合法权益;规范发展住房装饰装修市场,保证工程质量。
2、坚持以需求为导向,优化调整房地产市场供应结构。
各地要从实际出发,根据住房市场化进程的要求,认真分析市场需求,合理确定当地房地产开发供应总量,调整和优化房地产市场供给结构。当前,我省住房供应结构性矛盾比较突出,去年全省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完成投资额仅占房地产开发完成投资总额的5.1%,经济适用房供应在整个住房供应中的比例比较低,市场出现供不应求现象。与此同时,全省空置一年以上的商品住宅却达到了97万平方米,占整个商品房空置总量的51%,究其原因,主要是住房供应结构不合理,价位偏高。为此,各地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着力解决住房供应结构失衡的问题,重点是调整好住宅与非住宅的结构,要适度控制写字楼、商业营业用房的建设总规模,特别是要严格控制高档写字楼、高档商业营业用房的建设,严格控制别墅、高档公寓、大户型商品住房的建设,重点发展适应大多数居民购买力的普通商品住宅和经济适用住房,增加其在住房供应中的比例。同时,要认真研究土地供应政策变化对住房价格的影响,要进一步认真清理并逐步减少建设和消费环节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多渠道降低住房建设成本,保持房地产市价格的基本平稳,努力使普通商品住房价格与大多数居民家庭的住房支付能力基本相适应。
3、坚持以改革为动力,加快建立健全住房保障制度。
一是要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推进住房分配货币化。至今尚未出台住房货币化分配方案的城市,必须在今年一季度内完成改革方案,并尽快实施;已经出台方案的城市,要落实补贴资金,加快方案的实施步伐,以提高职工购房支付能力。
二是要加强住房公积金的归集和管理,完善监管机制,加大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发放力度。各地要认真贯彻去年12月25日全国住房公积金电视电话会议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归集力度大力发展个人住房贷款的通知》的精神,把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建设作为深化房改、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重点工作来抓。当前工作的重心是在做好机构整顿、强化归集和管理基础上,大力发展住房公积金的个人贷款业务。凡未开展此项业务的城市,必须在今年一季度内启动;已经开展此项工作的城市,也要加大工作力度,提高个人购房贷款发放比例。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简化个贷发放手续,放宽贷款申请条件,方便职工贷款,特别是要支持中低收入职工家庭贷款购房,改善居住条件;要加强与商业银行的协作,发展组合贷款,创新贷款品种,积极发挥金融机构对个人住房消费的助购作用。
三是要进一步改革和完善住房供应政策,健全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制度,建立面向低收入家庭的住房保障制度,逐步实现大多数家庭购买或租赁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是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商品住房,各地要加强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和管理,根据当地城镇住房水平,保证其在住房建设中的合理比例,切实落实各项优惠政策,降低建设成本;要合理确定本地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范围和具体的收入线标准,严格实行申请、审批和公示制度,保证符合享受优惠政策条件的家庭能够真正得到实惠。与此同时,各地要健全和完善廉租住房制度,结合当地实际,合理确定保障范围和保障标准;保障方式要以租赁住房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和租金减免为辅;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多渠道筹措资金,形成稳定规范的住房保障资金来源。
4、坚持以企业为主体,大力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
各地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的通知》和省政府2号文件的要求,加快推进我省住宅产业现代化工作,延伸房地产业链,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
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关键是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健全和完善住宅产业现代化的技术、经济政策和推进机制。在技术政策方面,要以构建住宅技术保障体系、建筑体系、部品体系、质量控制体系为重点,加快地方标准的制定和完善,及时将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产品纳入到标准当中。在经济政策方面,要制定对新技术、新材料以及先进适用成套技术的研发、生产和推广使用的经济扶持政策,保护和激励企业在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方面的积极性。在推进机制方面,要建立起领导、决策、协调机制,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住宅产业现状,统筹规划、有序推进。成都、攀枝花、绵阳、德阳、泸州、乐山、内江等城市,要抓好试点,取得经验,带动全省住宅产业现代化工作,逐步在我省建立起符合市场导向的标准化、工业化、社会化住宅生产体系,促进住宅建设由粗放型向质量效益转变。
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还应着重抓好两方面的工作,一方面要以建立住宅产业现代化基地为重点,把新建住宅小区作为建筑设计标准化及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产品的主要载体,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水平设计、高质量施工、高标准管理,切实改善住宅质量和住宅环境。另一方面,要以企业为主体,打破行政保护和地区封锁,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鼓励房地产企业和建材企业通过发挥技术优势和市场竞争的优势来做大做强,支持具有资信和品牌优势的企业加快发展,特别是要引导非公有制企业通过兼并、收购、入股等方式进行重组,形成一批实力雄厚、竞争力强的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提高产业的集中度,为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创造有利的条件。5、坚持以加强与改善监管机制为重点,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各级政府要加快职能转变步伐,切实加强和改善政府对房地产市场的监督管理,做好宏观调控的有关政策、规划和管理措施的衔接,努力实现房地产市场供求总量基本平衡、结构基本合理、价格基本稳定。一是要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的观念,正确处理调控和发展的关系,调控不是限制发展,而是为了因地制宜地解决当前市场发展中的问题,使房地产市场更加健康有序地发展。二是要增强调控意识,提高调控能力,把握好调控的方向和力度。三是要抓住主要环节,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切实加强房地产市场的规划管理、土地管理、金融调控和监督管理,防止市场大起大落。四是要多管齐下,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的手段来提高调控的质量和效率。五是要要建立和完善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和预警预报体系,加强对市场运行情况的监测。6、坚持以保障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核心,确保社会稳定。房地产工作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目的,归根结底是为了更好地解决人民群众的住房问题,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住房需求。各地一定要从自觉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把实现和保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当前房改和房地产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归宿点。当前,房屋拆迁问题十分突出,是引发社会群体性事件、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之一。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中央和省政府的要求,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从确保社会长治久安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在城市建设中做好房屋拆迁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各级政府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城镇房屋拆迁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的紧急通知》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城市建设中做好房屋拆迁工作的通知》精神,高度重视并认真解决当前城市房屋拆迁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房屋拆迁管理的行政行为;要加强拆迁计划的管理,合理安排拆迁规模;要加强城市规划管理,严格根据规划实施拆迁;要合理确定拆迁期限,慎用强拆手段;要加大工作力度,要严肃查处房屋拆迁中的违法违规的行为;要完善拆迁配套政策,妥善解决被拆迁户,特别是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体房屋拆迁后的居住问题;要按照实事求是、积极稳妥的原则,在今明两年内妥善解决拆迁中的历史遗留问题。当前,重点要做好拆迁信访工作,完善拆迁纠纷排查工作机制,及时准确掌握可能引发的群体上访动向,积极预防和化解群体性的上访事件,把问题解决在当地、解决在萌芽状态,确保社会稳定。拆迁问题上访较多的地区,尤其要做好拆迁信访的接待、疏导、处理工作,对因严重损害被拆迁人合法利益而造成大量群体性上访的,将追究有关领
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同时,对合法拆迁工作中遇到的极少数无理阻挠,甚至串通闹事的情况,要依法进行处理。
房地产开发企业拖欠工程款的问题也非常严重。全省建筑业企业被拖欠工程款已达193亿元,被拖欠企业3032家,拖欠农民工工资23亿元。其中,房地产开发企业拖欠工程款95.4亿元,拖欠农民工工资8.2亿元。一些房地产开发企业项目资金不足,仍伧促上马,把让施工单位垫资和拖欠工程款作为一种"经营谋略",土建施工基本上是靠建筑企业垫资,更有甚者有的开发企业和业主要求施工单位垫资到外装修完工。各级政府要责成有关部门,对本地房地产开发项目拖欠工程款情况进行认真清查,对有拖欠工程款问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开发管理部门要记入信用档案,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限期改正。对拒不改正的,要加大处罚,计划、国土不批准其新开发项目,不办理用地手续;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办理规划、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备案等方面要采取措施,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尽快解决拖欠的工程款;为该企业贷款的各家银行,应将其列为信用不良单位,依法减少或不提供贷款。法院可依法查封该企业资产,公开拍卖,以偿还拖欠工程款。
各地要根据具体情况,进一步加大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力度,强化政府监管、完善社会监督、加强行业自律,坚决查处房地产市场运行和管理中的各种违法、违规和违纪行为,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典型案例,要予以曝光。对一些地方机关事业单位利用手中的权力,以经济适用住房或集资建房的名义,变相搞房地产开发和实物分房的,要坚决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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