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同志:
根据《干部述职述廉制度》的要求,按照上级安排,我就20xx年履行工作职责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履行职责情况
一年来,在丹阳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上级民政部门的指导下,我与局党委班子成员一道团结带领全市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突出重点、务实推进,完善措施、克难奋进,较好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各项目标任务,救灾救济、和谐社区建设、婚姻服务登记、福利彩票发行、军休等多项工作被评为全国或全省先进。
1.城乡困难群众的社会救助力度进一步加大。认真配合我市开展的“脱贫攻坚两消除”活动,继续健全城乡低保应保尽保和动态管理机制,现有城乡低保户5370户11417人,发放低保金1052万元;7月1日起,城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330元提高到350元。云阳镇云阳桥社区居委会被民政部授予“全国基层低保规范化建设典型单位”。有无固定收入重残人员2059人,发放生活补助金573万元;有农村五保户1916人,发放供养经费502万元。春节期间,对城乡困难群众发放了30万元春荒款以及一次性生活补贴和节日慰问金250万元。《丹阳市城乡困难群众临时生活救助暂行办法》于7月1日施行,已投入7万元、救助69人。投入100多万元,资助城乡低保、五保、重残人员、农村重点优抚对象、40%精减退职老职工等困难对象约1.5万人参加相应的医疗保险。
2.双拥优抚安置工作的政策落实力度进一步加大。开展了十大双拥系列活动。在镇江市创新开展了双拥“六进”工作,现有220个村级社区建立了双拥工作站,占98.2%。市干休所被省民政厅评为“全省先进军休工作单位”。对第一轮21户困难优抚对象实施危房改造,两批747名老复员军人、残疾军人遗孀对象发放生活补贴473万元,704名三类人员发放养老保险补贴1391万元。以市政府名义专门下发文件,对退役士兵优待、安置政策实行城乡一体化改革。去年底接收的416名退役士兵和转业士官全部签订自谋职业协议;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400多万元、安置保障金1157万元。有111名退役士兵参加了政府组织的免费培训。
3.城乡和谐社区的建设推进力度进一步加大。在去年完成200个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任务的基础上,今年又新建和扩建了24个,圆满完成了市政府下达的建设任务。建筑面积1000多平方米的市社区服务中心正在进行全面装修。城市社区建设继续加强,今年又新建了2个社区服务中心,云阳桥社区被民政部命名为首批“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社区”。投入100万元慈善资金援建15个镇(区)建设了20所“爱心超市”,实现社区慈善爱心超市全覆盖。
4.社会福利事业的发展提升力度进一步加大。市政府批准新办了丹阳市红叶颐馨园——老年公寓,这是目前我省规模的一项民间养老机构建设工程。新建了35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对符合条件的2245名老年人发放尊老金50.3万元。办理《江苏省老年优待证》8000多份。新办福利企业7家,新安置残疾职工261名,福利企业现有残疾职工4152人。到11月底,我市实现福利彩票销售4855万元,超过去年全年总销售量,全省县级市排名第8位。预计到年底我市福利彩票销量将达到5350万元,可募集福彩公益金500多万元,有望连续第四年蝉联“全省福利彩票销售十强县(市)”。
5.慈善资金的募集救助力度进一步加大。加大慈善冠名基金募集的资金到位力度,现已到帐1900万元,接受固定电话慈善捐款80多万元。投入852.46万元慈善资金(为去年慈善救助额的3倍),开展了六项慈善救助工程,共救助15000多人:投入255万元开展了慈善助医工程,救助重大病患者730人;投入240.18万元开展了慈善助学工程,资助2475名特困家庭学生完成学业;投入100万元开展了社区慈善超市援建工程,缓解1万多名低保家庭成员生活困难;投入150万元开展了慈善夕阳工程,给全市五保老人送去温暖;投入5.28万元开展了爱心助孤工程,救助33名孤儿;投入102万元开展了慈善临救工程,救助1650名因天灾人祸等突发事件造成临时生活困难的群众。
6.社会事务的规范实施力度进一步加大。婚姻登记处年初被评为“全国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合格单位”,5月份省厅在我市专门召开了全省婚姻登记服务管理工作现场观摩会。救助管理站接待求助人员1730人次,对符合条件的452人实施了救助。新接收社会弃婴8名,并及时得到了安置。依法办理收养登记33件,有8名残疾弃婴被涉外收养。
7.社会组织的培育管理力度进一步加大。以新社会组织参加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为契机,注重培育发展,加强分类指导,建立了发展、建设、服务、监管四位一体的工作体系。今年新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9个、撤销36个,现有79个;新办理社会团体7个、撤销8个,现有156个。
8.民政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加大。今年民政专项资金较多,必须加强监管,严格资金划拨、发放程序。5月中旬,对全市所有镇(区)的农村敬老院建设资金、床位补贴等专项经费进行了检查。10月开始,又对局下属单位及各镇(区)去年以来的民政专项经费的核算状况、收入情况、资金使用情况等进行全面检查,以保证专项资金按照规定的用途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和规范使用。
二、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不勤政无以立业,就没地位;不廉政无以立身,就栽跟头。我把这两者统一起来对待,抓勤政、促廉政,倡廉政、促勤政。
1.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做到警钟长鸣。认真参加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学法、用法、守法教育作为党委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党务公开的实施意见》、《关于建立党务公开绩效评价机制的实施办法》,以改革创新精神深化局党务公开工作,今年被中纪委列入党务公开工作联系点。10月底,我作为我省三家单位代表之一参加了中纪委组织的全国党务公开工作座谈会。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先后制定了民政局机关工作人员行为规范、责任追究制度、车辆使用管理、办公用品管理等,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管物,使权力在阳光下运作。党委还与各党支部签订《党建目标管理责任状》和《廉政建设责任状》,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对科室和基层单位全年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同时,在党委班子成员中开展了革命传统教育、“坚定理想信念、争做廉洁表率”等系列党风廉政教育主题活动;在机关科室负责人中开展了“双述双评双公开”活动,组织局机关中层以上干部走进检察院廉政教育基地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在全体民政干部职工中开展了“创一流业绩、做满意工作人员”主题活动,切实提高了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不断完善反腐倡廉工作机制,做到廉洁自律。进一步完善了“党委统一领导,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群众支持参与”的反腐工作格局,建立了重要权力节点监控体系,健全了年度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形成了反腐倡廉建设整体合力。今年,我没有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没有“跑官要官”、拉票贿选以及借选拔任用干部之机谋取私利,没有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插手和干预各种市场交易行为以及为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和从事中介活动提供便利,没有接受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没有违反因公出国(境)管理规定,没有违反规定在住房问题上以权谋私以及兼职、兼职取酬和经商办企业、投资入股等行为,没有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没有参加赌博或为赌博活动提供保护等活动,没有其他违反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规定的情况,并全部按规定报告了个人有关事项。
以上成绩的取得,是上级正确领导和全体民政干部共同努力的结果,是各级政府和各部门单位关心支持的结果,也是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参与的结果。从我个人来说,只是做了一些应该做的工作,对照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还存在不足之处,如有时因工作忙而放松自身学习,需要加强;由于涉及多部门协调配合,在民生项目建设等工作推进力度还不够大;面对民政工作发展的新形势和新要求,民政行风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等,这些需要在今后工作中引起重视和改正。
三、今后努力方向
在今后工作生活中,我将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发挥好“一班之长”的示范带头作用。
一是做勤于工作的表率。进一步加强与党委班子成员的分工协作,加强与广大民政干部职工的团结奋进,尽心尽力,尽职尽责,切实在解决民生、发展民主、维护民利、落实民权、体现民声等方面下功夫、抓落实、求实效,争取把全市的民政事业推上新的台阶。
二是做廉洁自律的表率。自觉遵守中央关于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从我做起,自我监督,自正言行。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禁止别人做的,自己坚决不做。自觉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挥班子集体智慧,不搞一言堂。继续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权力使用。
三是做作风正派的表率。自觉加强思想道德修养,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秉持大义、不失小节,讲操守,重品行。注意净化自己的社交圈,坚持择善而交;坚守“慎独”古训,时刻检点生活。
四是做接受监督的表率。切实开展好与班子其他成员间的谈心活动;每年通过召开民主生活会的形式,自觉剖析自己的思想动态,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确保班子成员间相互监督。平时工作生活自觉接受社会群众监督。
五是做艰苦奋斗的表率。带头艰苦奋斗、勤俭节约,认真执行局来人招待、车辆管理、机关管理等制度,切实加强局资产、资金和资源处置以及保障民生专项资金的发放管理,制止各种奢侈浪费,杜绝管理漏洞。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