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1、本Pos机归属于所有,自年月日将Pos机使用权转交给使用,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_。在此期间本POS机的交易金额归所有。不得通过任何方式提取此账户内所有资金。
2、本Pos机每次刷卡间隔时间不低于15分钟,刷卡金额每笔不超过2.5万元。营业时间为早9点至晚17点30。到账时间为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正常使用情况下,本Pos机可保证使用个月,(但因遇国家政策调整或因相关法律由相关部门稽查致使本Pos机暂停使用的除外。)但如未按上述要求操作,本协议无效。
3、在使用期间,所有交易的Pos单必须齐全。从使用之日起每笔交易的Pos单必须保留,如因Pos单丢失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4、本Pos机的标准扣率为每笔25元。
5、乙方应严格按照POS机使用方法使用,不得从事各类有关于POS机的违法犯罪活动,不得刷克隆卡和境外卡,因此而造成的资金未入账或赔偿等一系列事情全部由乙方负责,如造成犯罪的由乙方承担全部相关责任。
6、合作期间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使用费元,Pos押金______元。
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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