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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施工实训心得体会范文

2020-09-14 来源:我们爱旅游

  一、实习概况

  经过为期5天的实习,我们通过工程实例进一步也更真实的了解了合同的重要性,同时,也让我们对招标、投标过程更加清晰。这五天的实习也验证了那句俗话“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的道理。

  实习地点:xx公司

  实习时间:20xx年一月14日--一月十九日(一周工作日)

  二、实习内容

  在老师的协助和几位同学的合作下,我们找到了所要实习的单位,xx公司,工程师拿出一摞摞厚实的文件,我们也就开始了我们的实习生涯,一部分是招标文件,令部分是甲乙方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我们的学习也就围绕着两部分开展了。一部分是招投标,另一半则是合同。下面就本次实习的重点得以如下汇总。

  模块(一) 招投标

  一、招标文件基本框架:

  第一卷: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合同格式,工程预算书

  第二卷:图纸

  第三卷:技术标准和要求

  第四卷:投标文件格式

  二、投标文件的组成:

  商务标: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开标一览表,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4授权委托书,5、投标保证金,6、已标价预算书,

  7、项目管理机构,8、资格审查资料,9、其他材料;技术标:施工组织设计

  三、投标有效期与投标保证金

  1、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投标保证金:与中标人签订合同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不退的保证金用于支付代理招投标费用。

  ★注意:a、投标应自须知条规定的开标日起,并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时期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b、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招标机构可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招标机构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予以退还。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有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和没收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四、资格审查资料

  ————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质条件、业绩、信誉、技术、资金等

  多方面情况进行资格审查。

  (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2)近年财务状况表

  (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4)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五、评标办法:

  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投标函盖章签字、投标文件格式、报价唯一,招标控制价;

  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资质等级、项目经理、生产许可、财务状况、信誉要求、履约历史;

  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内容、工期、工程质量、投标有效期、投标保证金、开标会、已标价预算书、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本表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技术标准和要求。

  六、投标须知说明

  ————资金来源、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招标方及合格的投标人、投标费用等名词的解释说明。

  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邀请函、投标人须知、合同条款及格式、技术说明书、投标文件格式、评标标准、招标文件的澄清、招标文件的修改。

  2、投标文件的编制中主要内容:编制要求、投标文件构成、投标文

  件格式、投标货币、证明投标人合格和资格的文件、证明投标方案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投标保证金、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的制作和签署。

  3、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投标截止期、迟交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七)开标与评标

  1、开标、评标

  (八)授予合同

  1、合同授予的条件、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招标代理服务费。

  模块(二)合同管理

  一、合同协议书的主要内容

  工程概况、工程承包范围、合同工期、质量标准、合同价款、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承包人、发包人、使用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保修责任、合同生效。

  二、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开工延期开工:承包人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工期开工,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的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未答复的,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

  (2)暂停施工: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的提出书面处理意见。

  承包商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给予回复的,承包人可自行复工。

  2、竣工验收:

  (1)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28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反之,未提出的,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递交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修改后提请发包人验收的日期。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的,从第29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

  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发包人不得使用,强行使用,任何质量问题,发包人负责。

  (2)工程竣工结算: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3)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报告资料后28天内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支付结算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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