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你好!
家长:你好!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重庆*学院学生管理规定》.《重庆*学院学分制学籍管理实施细则》、《重庆*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实施办法》,学校对 同学做出退学处理决定。
若你对处理有异议,在接到本告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可以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诉。学校对你提出的申诉进行复查,并在接到书面申诉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做出复查结论并告知申诉人。你对复查决定有异议,在接到学校复查结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可以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诉。在申诉期内未提出申诉的,处理决定生效。
特此告知
重庆*学院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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