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阅览室是利用多媒体计算机网络阅读各种电子读物的专用阅览室。为更好发挥电子阅览室功能,服务广大师生. 特制定本制度:
一、电子阅览室是学习场所,仅对本校师生开放。入室者需衣着整齐,举止文明礼貌,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各年级学生以班为单位,由值班教师带领入室,学生对号入座,不得大声喧哗,共同创造安静的学习环境。
二、管理人员应掌握计算机网络管理技术,能为教师和学生解决操作中遇到的问题。电子阅览室开放期间管理人员不得离开。
三、阅览室内多媒体计算机网络主要用于电子读物阅览,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改变网络用途。除管理人员外,任何使用者均不得移动、拆卸室内的网络设施和计算机。凡因上述行为造成的整机及部件损坏或丢失,除照价赔偿外,还将报学校有关部门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四、为保证多媒体计机网络安全,任何未经授权的访问一律视为对网络的攻击。对网络的任何非法使用,将根据情节以及产生的后果予以处罚。
五、使用者必须自觉爱护阅览室内所有硬件及软件,严禁野蛮操作,凡不按规定使用而造成的硬件和软件损坏,必须照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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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未经管理人员允许,一律不得私自改动机器内程序,不得删除机内资源和向机内拷贝信息,更不得利用黑客技术对网络进行恶意攻击和破坏,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机台不准吃饭、吃零食或进行其他有害、污损电脑的行为,必须保证电子阅览室内的卫生清洁、干净,不得乱丢垃圾。
八、任何人不得在计算机上玩游戏,更不容许私自带游戏盘进入本室或非法拷入机内,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处理。 九、必须爱护公共设施,不得随意拆卸机器及其外围设备,如发现缺少外围设备,立即报告管理人员,否则视为本人遗失,应由本人赔偿。
十、读者在使用机器时发现任何异常或故障现象,应及时与值班教师联系,以便及时处理。本室管理人员必须做好上机记录,加强巡视检查并做好记录。
十一、进入电子阅览室的教师和学生必须服从电子阅览室管理人员的管理。
十二、为防止计算机病毒传播,未经许可均不得使用光盘、U盘等。
十三、根据使用情况,需要在计算机上安装软件系统须向管理人员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由管理人员派专人进行安装。 十四、电子阅览室内计算机主要使用于电子阅览,读者不得对计算机软件部分进行下列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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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修改计算机的显示属性,包括背景、界面风格、鼠标指针、默认图标等。
②设置个性化的屏幕保护程序及密码。 ③修改任何驱动器及目录的共享属性。 ④删除任何系统文件或文件夹。
十五、任何读者不得在本阅览室观看含有色情、反动、迷信、暴力等内容的电子出版物。
十六、电子阅览室定时开放,对学生开放为每天晚6:20—9:40。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富平县蓝光中学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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