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决议
经公司全体股东于二00九年三月十五日召开股东会,决议如下:
一、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五十万元增加至一千万元。 二、同意公司股东赵永平增加投资50.00万元,投资后的注册资金为80.00万元,投资后持有公司股份的8% 。
三、同意郝宝玉同志为公司的新增股东,同意郝宝玉增加投资900.00万元,投资后持有公司股份的90%。
四、变更后的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00万元。其中:赵永平为80.00万元,持股比例为8%;吴志玲为10.00万元,持股比例为1%;李世银为10.00万元,持股比例为1%;郝
宝玉为900.00万元,持股比例为90%。
全体股东签名:
石嘴山市亘峰商贸有限公司
二00九年三月十五日
石嘴山市亘峰商贸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
股东会决议
经公司全体股东于二00九年三月十五日召开股东会选举并研究决定,选举赵永平为石嘴山市亘峰商贸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选举李世银为石嘴山市亘峰商贸有限公司监事。
全体股东签名:
石嘴山市亘峰商贸有限公司
二00九年三月十五日
石嘴山市亘峰商贸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
股东会决议
经公司全体股东于二00九年十一月十五日召开股东会,关于公司变更经营范围的事项,进行了表决,并同意变
更公司经营范围,增加煤炭的销售。
全体股东签名:
石嘴山市亘峰商贸有限公司
二00九年十一月十五日
石嘴山市亘峰商贸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
股东会决议
时间:2010.12.10
地点:石嘴山市亘峰商贸有限公司会议室
内容:就我公司办理土地证事宜进行表决
经公司全体股东于二0一0年十二月十日召开股东
会,关于申办“惠农区石地挂字2010-54号宗地”事项,经全体股东协商,一致同意按申办程序,办理我公司的土地使用权证。
全体股东签名:
石嘴山市亘峰商贸有限公司
二0一0年十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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