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硫、湿电区域防腐动火作业标准安全措施
1. 动火前期准备工作
(1)动火作业区域与其他系统连通的可能危及安全作业的通风烟道应采取关闭挡板门并断开挡板门电源的有效隔离措施;关闭所有与动火作空间连通的管道阀门或用插入盲板及拆除一段管道进行隔绝;与受限空间相连通的可能危及安全作业的孔、洞必须做好严密封堵或硬隔离防护。
(2)动火作业点必须接好消防水带布并绑扎牢固,通水试验(水压不低于0.4Mpa),消防水入口阀门必须设专人看护,并携带对讲机,设专用频道,确保第一时间打开消防水。
(3)动火作业点旁必须在不同方向分别布置合格的、足够数量的灭火器(根据动火范围确定),现场检验灭火器铅封无损,灭火器压力表指针读数在绿线范围内。
(4)防火毯必须铺满在动火点四周,并在动火作业中进行间断喷淋;接火盘应保证飞溅的火星足以落在盘内。
(5)受限空间内作业照明电压必须≤36V,在潮湿容器、狭小容器内作业照明电压必须≤12V。作业人员应站在绝缘板上,同时保证金属容器接地可靠;使用超过安全电压的手持电动工具作业或进行电焊作业时,必须配备漏电保护器。
(6)电源线路不能有破损和裸露的地方,应按规定架空敷设并捆绑牢固,确保电源线路绝缘合格。
(7)受限空间外必须设有专责监护人,人孔门处设人员及物品出、入登记记录表,专责监护人必须无缝衔接工作,监督所有进入人员及物品进行登记签字,检查收缴进入人员随身携带的火种,专责监护人每天第一次进入作业现场前应会同作业人员检查安全措施,掌握受限空间作业人员的人数和工种,离开工作区域时检查工作人员及物品是否全部撤离。
2. 一级动火作业安全防护措施
2.1 电焊作业:
(1)严格执行动火工作票审批签发有关规定,从事焊接人员必须具有相应资质。
(2)清除周围可燃物,停止作业区域周围的一切防腐作业,并充分通风,测量挥发气体浓度;配置数量足够的接火盘、防火毯、消防水和消防器材,动火点周围全面铺设防火毯,并对防火毯阶段性进行喷淋。
(3)电焊设备的装设和检修及电焊机在倒换接头、转移工作地点或发生故障时,须在切断电源后进行。
(4)焊钳及焊机一次、二次线应绝缘良好,导线截面应与工作参数相适应,焊钳应具备有良好的隔热能力;焊机正确接线且绝缘良好,如有接头应连接牢固并包有可靠的绝缘。
(5)接好地线,电焊回路线应搭接在焊件上,禁止连接在建筑物金属构架和设备上更作为焊接电源回路。
(6)电焊工应正确穿好防燃服和使用合格的电焊钳、面罩、焊接手套。
(7)电焊工在合上焊机开关前,应先检查电焊设备,如电动机外壳的接地线是否良好,焊机的引出线是否有绝缘损伤、短路或接触不良等现象。
(8)合上或拉开电源刀闸时,应带干燥的手套,不应接触电焊机的外壳。
(9)不准将带电的绝缘电线搭在身上或踏在脚下,当电焊设备正在通电时,严禁触摸导电部分。
(10)焊接时采取必要的防止金属熔渣飞溅、红热焊条(丝)头坠落伤人和引起火灾的隔离措施,以及防止烫伤、触电、爆炸等措施;注意火星飞溅方向,用水冲淋火星落点。
(11)工作地设专职安全监护人,负责现场动火的安全防护工作。
(12)动火现场的专职消防监护人,应熟悉现场环境和检查确认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具备相关安全知识和应急技能,与岗位保持联系,随时掌握工况变化,并坚守现场。
(13)电焊工离开现场时必须切断电源,检查动火点,两小时后无着火风险方可安全撤离。
(14)动火警示区域设彩带围栏挂标示牌,工作完毕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2.2 气焊作业:
(1)严格执行动火工作票审批签发有关规定,从事焊接人员必须具有相应资质。
(2)清除周围可燃物,备好合格消防器材,工作现场通风良好且周围环境符合动火条
件,安全设施完善。
(3)气瓶须直立放置使用特别是乙炔瓶,气瓶间距须大于八米,距明火距离大于十米。
(4)各类气瓶必须装置合格的减压器,乙炔瓶须装置专用的减压器和回火防止器。
(5)气瓶应配戴两个防震圈、保险帽,阀门应缓慢开启且应站在阀口侧后方。
(6)瓶阀及管接头处不得漏气,瓶阀冻结时严禁用火烤,可用浸40℃热水的棉布盖上使其缓慢解冻。
(7)应经常检查丝堵和角阀丝扣的磨损和锈蚀情况,发现损坏应立即更换。
(8)氧气、乙炔带严禁沾染油脂,严禁串通连接或互相使用,用前检查气带有无漏气现象。
(9)禁止装有气体的气瓶与电线相接触,气瓶内的气体不得全部用尽。
(10)严禁用氧气作为压力气源吹扫管道;不得将点燃的焊炬、割炬作照明。
(11)割炬的绝缘必须良好,且应具备有良好的隔热能力。
(12)焊炬、割炬点火前应检查各连接处及胶带的严密性,气割时应有防止割件倾倒、坠落的措施。
(13)电焊工离开现场时,必须切断电源,且检查现场应无火种留下。
(14)工作地设专职安全监护人,负责现场动火的安全防护工作。
(15)工作地设专人消防监护,警示区域设彩带围栏挂标示牌。
(16)工作完毕清理干净现场。
2.3 防腐作业:
(1)防腐施工、检修时,检查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除按规定着装外,不得穿带有铁钉的鞋子,以防止产生静电引起挥发性气体爆炸,严禁带各类火种进入现场。
(2)防腐施工时,施工作业区现场应配备足量的灭火器材,防腐施工面积10m²以上时,防腐现场应接引消防水,并保证消防水随时可用。
(3)防腐施工、检修作业区5m范围设置安全警示牌并布置警戒线,警示牌应挂在显著位置,由专职安全人员现场监督,未经允许不得进入作业场地。
(4)吸收塔和烟道内部防腐施工、检修时,至少应留2个以上出入人孔,并保持通道畅通。至少应设置2台排风机进行强制通风,作业人员应带防毒面具。
(5)防腐施工、检修时应有完整的施工方案和消防方案,施工人员须接受过专业培训,了解材料的特性,掌握消防灭火技能。应避免动火工作与防腐工作同时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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