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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管理协议

2022-11-22 来源:我们爱旅游
亦庄汇龙森1—15号楼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消防、环境、文明四区、职业病防治管理协议书 总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北京某项目经理部 分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工程名称: 施工地址(县)

分包形式: □劳务专业分包 □专业分包

为了切实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消防、环境保护、文明四区建设及职业病防治的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北京市消防管理条例》、《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标准》、《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生活区设置和管理标准》等法律法规以及北京市和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签定本协议书。甲方和乙方均应严格遵守本协议书规定的权利、责任和义务,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消防、环境保护、文明四区建设及职业病防治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凡与甲方签订劳务/专业分包合同的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遵照甲方质量/环境/职业健康。

安全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质量方针:盖房人永远想着住房人 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针: 创人类文明,建绿色家园;

遵章守纪、文明施工、安全生产;持续改进、防尘降噪、保护环境。 共10页第1页 一.安全生产管理

1. 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1贯彻执行国家、北京市、住总集团及甲方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法规和管理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相关操作规程,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的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检查。

1。2按照规定设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1。3严格审查乙方施工资质,不得与不具备施工资质或施工资质/安全管理资质与承包内容不相符的劳务分包/专业分包单位签订合同。

1.4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和行业安全规范标准的设备、设施,交付使用前办理验收交接手续。

1。5对乙方自行搭设或提供的安全防护设施,按照施工方案和北京市有关安全防护设施及使用材料标准进行检查和验收。

1.6负责按现场临电方案提供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施工电源.按照有关安全用电标准以及同乙方签定的用电管理协议,对乙方的施工用电设施设备及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隐患责成乙方立即整改,隐患严重的责令乙方停工整改或对其处罚,复查整改结果.

1。7对乙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对乙方施工区域进行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检查;及时纠正乙方施工人员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查处。对乙方施工区域内的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开具隐患通知单,要求整改或停工整改,对未按要求及时整改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经济处罚。

1。8负责制定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乙方施工人员进行演练。

1.9现场发生安全事故,根据《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和事故调查组的责任认定,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乙方负责处理善后工作,甲方给予协助.

2. 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2.1。贯彻执行国家、北京市及甲方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法规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所承包施工区域的安全生产管理负全面责任.

2。2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2.3接受甲方的施工资质审查及有关管理能力的评审,并提供有关资料.严格按照施工资质范围施工,不得承接超资质范围的施工任务和挂靠其他单位。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北京市有关规定,不得将所承包项目再次转包。

2.4必须对本单位员工进行全员体检并承担所需费用,体检合格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负责进行全员的入场安全教育和岗位培训,做好记录。未经入场教育和岗位培训不得施工作业.

2。5必须保持进入本工程的人员的相对稳定.人员需变更时,须得到甲方有关部门批准。新进场人员应按规定办理各种手续,并提供人员名册及相关证件.

2.6班组每日施工前必须进行有针对性的班前安全讲话,并做好记录。从事新施工项目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

2.7服从甲方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施工作业,不违章,不蛮干,做到“三不伤害”,有权拒绝违反安全生产法规的指令.

2。8对施工区域内的安全防护设施(如脚手架、安全网、洞口、临边等)负有维护管理责任,不得私自拆除。施工作业必须符合北京市有关安全规范的标准,并符合甲方对施工现场整体安全防护的要求;在搭设、拆除和改造前,必须向甲方报告,并得到批准。

2。9对管辖范围的施工用电负有全部管理责任。施工用电接线必须由现场专业电工进行操作,做到一机一闸一箱一漏.用电操作过程中必须符合有关安全用电标准,严格执行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协议的要求。有权拒绝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用电设备从所辖线路中拉接电源.

2.10对自行携带或租赁使用的机械设备负有安全管理、操作和维护保养的责任,设备必须符合北京市有关机具安全规范标准。使用大型机械设备前,应按规范标准进行验收和试运行,并报甲方备案。

2.11为本单位作业人员提供必备的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进行危险预知的教育。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岗位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负责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并报甲方备案。

2。12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北京市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甲方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根据所承担施工项目的重大危害,制定专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演练并报甲方备案。

2.13按照甲方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检查。每天组织对所辖施工区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每周由施工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不少于1次的联合检查,在安全检查中发现事故隐患,应及时向甲方报告。

2。14按照北京市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和开展班组安全生产活动。按甲方安排参加全国、北京市及甲方组织的安全生产活动。

2。15使用甲方提供的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电源箱、消防设备、中小型机具等)前,应与甲方办理相关验收移交手续,并负责使用期间的安全维护和管理.在使用期间由于使用和管理不善,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和设施、设备的损坏所产生的经济损失负责.

2。16服从甲方的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负责所辖施工区域内的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并达到文明四区标准。

2.17在施工过程中应注意地下管线及高、低压架空线和通信设施、设备、文物的保护。贯彻交底要求,如遇有问题或情况不明时要采取停止施工的保护措施,并及时向甲方汇报.

2。18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立即向甲方报告,及时启动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应当及时组织抢救伤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好现场。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上报,不得迟报或者隐瞒不报、谎报,否则承担因此产生的相应责任和经济责任。

2。19乙方应当服从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乙方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并负责处理善后事宜及承担所发生的费用。

二. 消防管理

1。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1贯彻执行国家、北京市、住总集团及甲方有关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文明施工的法规和管理规定,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的消防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

1.2按规定设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消防人员、义务消防队员.

1。3提供的消防设施,应符合防火规范标准,交付使用前要办理验收交接手续。

1.4对乙方提供的消防设施,按照北京市有关消防设施及使用的器材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责成乙

方立即整改,问题严重时责令乙方停工整改并对其处罚,并复查整改结果. 1.5按照施工现场消防规定和施工组织设计要求,提供施工现场消防安全通道和现场消防栓。

1.6有权对乙方施工区域进行消防设施的检查;及时纠正乙方施工人员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查处。对乙方施工区域内的重大消防安全事故隐患,开具隐患通知单,对未按要求及时整改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经济处罚.

1。7参加乙方组织的消防防火安全教育,并提出相关要求。

1.8负责制定施工现场《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乙方施工人员进行学习演练.

1.9现场发生火灾事故,根据《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事故调查组的责任认定,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乙方负责处理善后工作,甲方给予协助.

2。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2.1贯彻执行国家、北京市及甲方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法规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消防安全保证体系和义务消防队,制定本单位的消防保卫方案和灭火应急疏散预案,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消防重点部位,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对所承包施工区域的消防安全负全面责任.

2。2按照有关规定建立消防机构并配备专职(兼职)消防员。

2。3本单位进场施工人员,必须经过消防安全教育后上岗,定期组织学习消防知识、技能教育和特殊工种操作规程(并保留相关记录),加强防火知识教育,提高本单位人员的“三知”、“三能”、“三会”知识(即:知任务、知本工种危险部位、知预防措施,能检查发现问题、能宣传防火知识、能扑救初期火灾,会使用灭

火器、会报警、会维修灭火器),未经入场教育和岗位培训的人员不得进行施工作业。

2。4班组每日施工前必须进行有针对性的班前安全讲话,并做好记录。从事新的作业前必须进行消防安全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

2。5服从甲方现场消防安全管理,严格按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施工作业,不违章,不蛮干;有权拒绝违反消防安全法规的指令。

2.6根据所承担施工项目的重大危害,制定专项《消防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消防演练并报甲方备案。

2。7按照甲方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参加甲方组织的消防安全检查。每天组织对所辖施工区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每周由施工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不少于1次的联合检查,在消防安全检查中发现事故隐患,应及时向甲方报告。

2.8按照北京市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定期组织消防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和开展班组消防活动.按甲方安排参加全国、北京市及甲方组织的消防安全活动。

2。9使用甲方提供的消防安全设施、设备(电源箱、消防设备等)前,应与甲方办理相关验收移交手续,并负责使用期间的安全维护和管理.因使用和管理不善,对造成的火灾事故和设施、设备的损坏所产生的经济损失负责。

2.10服从甲方的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及文明施工管理,保证所辖区域消防通道畅通,消防设备设施良好,并会正确使用。

2.11 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定》,工程楼内严禁住人和存放易燃、易爆及可燃物等,施工现场木料存放区、办公区、木料加工区、明火作业区、库房、食堂、生活区等,

要制定本单位管理制度,落实责任,并配备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布局要合理,器材灵敏有效。

2.12 施工中严格执行防火防爆制度,易燃品和易燃材料必须有材料领退料出库单进行管理,电器设备、机械设备的安装使用必须符合防火规定并进行检查验收.

2。13 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严格用火证制度,电焊、气焊动用明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动火前办理当日用火证,配备看火人和相应的灭火器材,动火地点变换,随审随批。

2.14违反消防管理规定及制度的,存在重大火险隐患,或有可能引起火灾的,甲方有权令其停止作业或实施经济处罚,加强教育。

2.15严禁拆改、损坏、移动消防设备和器材,消防器材不得挪作他用。楼内精装修单位承包范围内各层配置灭火器,保证施工范围内的消防安全。

2.16施工期间发生火灾事故,应立即向甲方报告,组织抢救伤员、保护现场,根据甲方的指示立即启动《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按照《预案》的相关规定,进行抢险救灾。根据《北京市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划分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和事故调查组的责任认定,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负责处理善后事宜及承担所发生的费用。

3. 消防工作目标、指标 全年度火灾事故为零. 三。 环境管理

1。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1甲方在乙方施工作业前,应向乙方进行施工现场环境保护事项告知,制定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管理规定,并对乙方施工现场环保实施情况进行全面监督检查管理。

1.2发现乙方在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有违反协议约定内容时,甲方应书面提出整改意见,督促乙方进行整改.

2。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2.1乙方应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标准》、有关法律法规及遵照我公司环境管理要求,对本工程施工中有关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工作负全面责任.

2。2乙方应设立专职或兼职环保员,负责本施工区域内的日常环保工作的实施与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2.3贯彻实施甲方环境管理方针和各项管理规定。

2.4负责完成项目部/专业公司制定的环境目标指标和实施计划。 2.5编制施工方案时,对混凝土、砂浆搅拌站、混凝土泵、出场车辆清洗、办公区、生活区废水排放进行整体安排落实。

2.6负责实施施工现场扬尘、噪声和水污染防治管理。(电锯、空气压缩机、混凝土和砂浆搅拌机、混凝土泵等的封闭及配备低噪声振捣棒;车辆清洗池、沉淀池建立,施工道路硬化和分类垃圾站的封闭).2。7负责施工现场废水处理及二次利用,执行程序文件《大气和水体污染防治管理程序》;标准化文件《沉淀池、隔油池、清洗池及化粪池做法》.

2。8负责施工现场环境目标指标和实施计划完成情况的定期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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