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临床教学是根据临床教学课程设置的教学和研究组织。临床教研一般设置在相应的临床科室,教研室设主任(一般由临床科室主任兼任),根据工作需要,可设副主任或教学干事(一般由科副主任和住院总医师兼任)。临床教研室由分管院长领导,协调管理工作由科教科负责,临床教研室人员由各级教师、实验技术人员和其他教学辅助人员组成。
二.临床教研室在教研室主任领导下,开展教研工作 (一)根据学院教学计划,拟定教学日历,安排授课人员和时间。
(二)根据教学要求,组织授课人员认真备课和集体备课。新任课人员授课前,在教研室内安排试验性讲课,经教研室主任同意者,方可正式担任授课任务。
(三)根据医学院下达的见习计划和实习计划,认真制定带教方案,落实带教人员,组织安排实习医生的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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