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洋大学2012级“大学英语”分级教学方案
一、分级教学指导思想
按照《大学英语教学大纲》和《大学英语教学要求》(以下简称“大纲和要求”)的规定,本着因材施教和“以学生为本”的原则,通过本方案的制订与实施,通过教学模式的转变(分级教学+模块教学、课堂教学+学生个性化自主学习相结合的学习模式)和测评体系转变(形成性评价+终结性评价),使我校建立起科学的、适应新形势对高层人才需求的大学英语教学体系,使我校大学英语教学成为集多种教学层次、教学模式和教学手段为一体,以英语语言知识、语言实用技能和文化素养为主要教学内容的完整科学的课程教学体系。
二、分级教学方案具体内容
1. 课程性质与目的
“大学英语”是高等教育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是非英语专业的本科生必修的基础课。“大学英语”是以英语语言知识与应用技能、学习策略和跨文化交际为主要内容,以外语教学理论为指导,集多种教学模式和教学手段为一体的教学体系。该课程的教学目的在于培养学生的英语综合应用能力,特别是听说能力,使他们能以英语为工具有效地进行口头和书面的交流;同时增强其自主学习能力,提高综合文化素养,以适应学生发展和国际交流的需要。 2. 课程任务及目标
学生在入学时先进行分级考试,按照成绩分为一级起点班和二级起点班,具体分级标准由大学英语教学部确定。第一学年,一级起点班学生学习《大学英语一级》和《大学英语二级》,二级起点班学生学习《大学英语二级》和《大学英语三级》。
学生经过一年的学习,符合学校报考规定的学生可以参加当年6月的全国CET四级考试,具体标准由教务处规定。 第三学期,按照当年6月CET四级考试成绩把学生分为三个级别,分别学习《大学英语三级》(低于425分的原二级学生)、《大学英语四级》(低于425分的原三级学生)和《大学英语五级》(425分及以上学生)。
第四学期,顺延第三学期教学,即第三学期学习《大学英语三级》、《大学英语四级》和《大学英语五级》的学生分别学习《大学英语四级》、《大学英语五级》和《大学英语六级》。另外,对于前一学期12月份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达到或超过425分的学生,设置若干选修课供其选修,目前已开出的有《英语国家概况》和《雅思阅读听力测试与策略》,另在12级拟开设《英语口语》(外教)。随着师资的改善,还会开设更多的选修课程。
经过四个学期的学习,学生须达到大学英语教学“大纲和要求”规定的一般要求,部分学生达到“大纲和要求”规定的较高要求。大学英语教学目标是帮助学生掌握合适的学习策略,形成良好的学习方法,打好扎实的英语基础,培养学生多种英语语言技能和交际能力。 3. 课程设置及课时分配
“大学英语”及若干选修课教学总学时数为256学时,分别安排在第一至第四学期。每个学生所修“大学英语”课程或选修课必须达到16学分。
“大学英语”一级至六级每门课程4学分,每周4学时,每学期64学时。 选修课程模块每门课程2学分,每周2课时,每学期32学时。
“大学英语”分级教学课程设置表 学期 第一学期 课程名称 大学英语一级 大学英语二级 第二学期 大学英语二级 大学英语三级 第三学期 大学英语三级 大学英语四级 大学英语五级 第四学期 大学英语四级 大学英语五级 大学英语六级 若干选修课 教学对象 一级起点学生 二级起点学生 一级起点学生 二级起点学生 四级成绩低于425分的原二级学生 四级成绩未到达425分的原三级学生 四级成绩达到425分的学生 原三级学生 原四级学生 原五级学生 12月份六级成绩超过425分的学生 学分 4 4 4 4 4 4 4 4 4 4 2 学时 64 64 64 64 64 64 64 64 64 64 32 注:如学生在第四学期选修选修课,则需选2门课程才能满足四学期16学分的要求。
4.测评体系
树立正确的评价观,制定科学、合理、准确的评价体系是保证教学质量的前提,对于实现课程目标至关重要。建立形成性评估与终结性评估相结合的评价体系,强调学习过程和教学效果,全面地、多元化地评价学生的综合学习情况。
学生的总评成绩将有形成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两部分构成,各模块构成比例分别如下: 形成性评价40%:其中期中考试15%,自主学习10%,课堂表现、考勤和作业15%; 终结性评价60%:期末考试60%。
本方案从2012级学生开始实施。
教务处 2012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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