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加工时的税金会计分录如下:
1. 发出材料委托加工时,将支付的加工费计入委托加工物资成本。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原材料
2. 支付加工费时,支付的增值税可作为进项税额抵扣。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3. 加工完成验收入库时,按加工收回物资的实际成本和剩余物资的实际成本,计算应交消费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贷:银行存款
4. 加工完成验收入库时,按收回委托加工物资的实际成本。 借:原材料等 贷:委托加工物资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委托加工物资是应税消费品,则需要在加工完成后计算并缴纳消费税。消费税应当记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并在实际缴纳时将其从该科目中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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