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新郑市教体系统学校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百日攻坚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教体〔2016〕7号文件精神,我乡决定从即日起至2016年4月21日,在全乡各单位开展学校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百日行动(以下简称百日行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三管三必须”的要求,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切实加强校园安全工作,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解决好学校安全管理上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努力实现全乡学校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百日行动的领导,成立城关乡中心学校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百日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赵振超 副组长:张合兴
成 员:各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
三、行动时间和范围
攻坚时间:自即日起至2016年4月21日。 攻坚范围:全乡各中小学、幼儿园。
四、行动内容
(一)组织开展安全教育
要坚持教育预防为主,想在先,做在前,通过校报、校园网、校园广播、黑板报、宣传栏等各种形式,广泛开展安全教育宣传活动,不断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要开好安全教育主题班会,上好安全教育课,要根据地域、环境、季节等特点,在师生中进行防火、防踩踏、防煤气中毒等方面的专题教育,切实提高广大师生安全意识。
(二)加强隐患排查治理
1.排查消防安全隐患。各学校要对宿舍、教室、食堂等师生密集场所进行全面排查,查看线路、用电器、燃气使用情况是否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查看消防设施配备是否完善等。
2.排查校舍安全隐患。各学校要排查校舍、车棚、围墙、厕所等附属物是否有漏雨、倾斜、下陷等现象,密切关注雪后房顶、围墙、厕所、车棚墙体情况,发现隐患要及时采取措施,严防垮塌事故发生。要及时清除楼顶下水管道杂物,以防出现堵塞。学生课间活动或体育课休息期间要远离围墙。
3.排查在建工程安防措施。各学校凡有在建工程的,施工方要在施工场地使用隔离带进行有效隔离,设置警示牌,杜绝无关人员特别是学生进入施工场地;施工方必须注意施工用电安全,线头不得裸露,配电箱要悬挂,不得随意放置在地面或师生够得着的地方,确保师生人身安全。
4.排查食品卫生安全隐患。各学校要加强对学校食堂、小卖部的专项监督检查,食堂环境卫生要达标,食品采购和储存要规范;要严格落实物品消毒及食品留样制度。
5.排查校园周边环境。排查是否有闲散人员经常在学校周边闲逛,滋事生非;要摸排学生中各种矛盾,及时发现问题,消除矛盾。要紧密联系派出所、联防队等部门,加强校园周边的巡逻。
6.排查校车安全隐患。要克服麻痹、侥幸、懈怠心理,细化管理,严格落实各项管理规定;严禁校车超员、超速;严禁校车“带病”运行,对运行中的车辆要进行日常检查、维修,确保校车处于良好运行状态;严格执行校车驾驶员许可制度;跟车教师在学生上下车时要认真清点人数,行车过程中帮助学生系好安全带,确保乘车学生安全。
7.排查教育教学设施安全隐患。各学校必须定期检查体育活动设施、旗杆、跑道、多媒体、电子备课室等,及时维修维护,做到安全可靠。
8.排查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各学校要排查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的种类、使用、管理等具体情况。健全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存放、使用、处置制度,建立从购买、领用、使用、回收、销毁台账。
(三)提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按照教育部印发《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完善应急演练和各类预案,将应急演练常态化,重点开展防震、防暴、防火等应急演练活动,保证中小学每月、幼儿园每季度开展一次演练活动。同时,要加强校园值班值守管理,完善校园、寝室夜间巡逻制度,明确责任,确保安全。
(四)加强“三防”建设
各单位必须加强保安人员的管理,加强校园巡逻、领导带班,确保不让陌生人无故进入校园内。
(五)做好校车运行工作
中心校采取每周对各幼儿园校车进行抽查,重点检查是否超速、超载、学生是否系好安全带,幼儿园必须定期召开驾驶员随车人员会议,必须做好雨雪、雾霾等恶劣天气校车停止运行工作。
五、整治步骤
(一)动员部署、排查摸底阶段(即日起至1月29日) 各学校要结合本学校的地域特点,对百日行动迅速作出部署,及时成立组织,制定工作方案,召开专题动员会议,确保思想高度重视,方案细致周密、工作责任到人、措施具体扎实。
各学校要按照各自方案,对学校各部位的安全隐患开展拉网式排查,真正做到全覆盖、底子清、情况明。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建立工作台账,坚持即查即改,认真填写校园安全百日行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台账,并于2015年1月29日前报送全面排查阶段工作情况报告。
(二)综合整治阶段(1月30日至3月29日)
各单位对照工作台账,对排查阶段未完成整改的隐患,深入分析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时限要求,全部责任到人,逐项销案落实。各单位每周三向中心校报送综合整治情况,2015年3月29日前报送综合整治阶段工作情况报告。
(三)总结深化阶段(3月30日至4月21日)
对整治结果进行验收,巩固行动成果,建立健全制度,形成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长效机制。4月20日前报送“百日行动”总结报告。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和“一岗双责”制,细化学校安全百日行动重点工作内容和推进措施,层层分解责任,扎实推进,确保取得实效。
2.强化措施,务求实效。各学校要结合实际制定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步骤,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落实整改资金、整改期限、整改责任人,做到务求实效。
3.强化督导,狠抓落实。根据要求,中心校将成立督导组对各校进行督导检查。对学校开展安全百日攻坚行动不及时、检查不认真、隐患整改不彻底的,进行通报问责;对检查中未发现隐患或发现隐患整改不到位而发生事故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2016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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