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信用证融资问题问答
本期话题:为什么一提到国内信用证就头疼?
问题:没有接触过国际证,而天天与银行承兑汇票打交道的朋友,不管是客户,还是银行的客
户经理和操作人员,一听到国内证,十有八九都会本能地头疼。问:国内证,好用吗? 背景:国内证,首先与国际证最为形似,因为它就是来源于国际证;其次,在国内贸易结算产 品中,与银行承兑汇票最为接近。
成见:在流行的看法中,国内信用证,与银行承兑汇票相比,短处则处处可见:
①手续多。银行承兑汇票,拿到票相当于现金,所需单据只有发票,且可以后补;
国内信用证,拿到证只相当于获得了一个担保,还得在证下交单,且必须无不符 点。
②费用高。银行承兑汇票承兑手续费千分之0.5,国内信用证开立手续费千分之1.5。
③规则不成熟。银行承兑汇票,适用成熟的《票据法》;国内信用证,适用中国人民
银行1997年发布的《国内信用证结算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或“《办法》
97版”),由于当时几乎没有国内实务为支持,比较粗糙。 ④通讯不畅通。银行承兑汇票,票据由客户直接交付卖方,无通讯问题;国内信用
证,开证之时,很大一部分还不是电开,必须信开,而开立后受益人想支款则必
须交单,大部分情况下需异地寄送。
在流行的看法中,国内信用证,与国际信用证相比,具有天生的缺陷:交单中无货权凭证。国际信用证下所交单据,通常包括代表货权的提单;国内信用证下所交单据,通常是没有货权的运单或货物收据,几乎没有包括货权的提单,偶尔会见到代表货权的仓单。
国内信用证融资问题问答 现在,让我们从发票说起。
背景:我们知道,国内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一样,不仅是支付结算产品,也是在贸易融资产
品。于是,市场上的国内信用证,常常用来替换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融资,常常用来替换银行承兑汇票贴现。 我们也知道,国内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一样,都需要提供正式发票。银行承兑汇票及贴现时,所要求的正式发票,可以是承兑或贴现时提交,也可以后补。这一做法,客户有选择的自由,
感觉非常方便。
实务:国内信用证下的发票又是如何提交的呢?能不能和银行承兑汇票一样,事后补交呢?在
规范的意义上看,国内信用证下所要求的正式发票,必须在信用证下提交,凭以付款。几乎每一家银行,都这么要求,也都这么操作。
依据:《国内信用证结算办法》97年版第十一条“信用证的基本条款”:
信用证应包括如下条款:
◆(十四)单据条款,必须注明据以付款或议付的单据,至少包括发票、运输单据或货 物收据。
反应:客户和客户经理一样,觉得:“国内信用证,怎么这么不好用!”因为他们用银行承兑汇 票惯了。
例外:但是,有时候没办法,特别是在卖方为比较强势的大客户,不主动配合的情况下,信用
证下款没有收到,死活就不开发票。怎么办呢?
于是,为了拉住客户,银行就有选择地、偷偷摸摸地给大客户通融,允许发票后交。明眼人一看就知道,好象这涉嫌违规操作。
问题:那么,除了偶尔偷偷摸摸一下之外,有没有光明正大
地绕过《办法》的办法呢?
观感:面对合规风险,宁可绕着走,也不宜对着干。对着干,是越线。绕着走,是规避。惹不 起,还躲不起吗? 国内信用证融资问题问答
可以带有红条款,红条款的内容是允许预支付,承诺预付款,从而形成预支款或预付款信用证,也称红条款信用证。红条款信用证下是:一手部分预交单,一手付款,发货后补交齐单据,在部分预交单至补齐单据之间会形成预付预收款。
设想:在国内信用证中引入红条款,如有后补发票的需求,建议开立红条款国内证。红条款的
具体内容是:信用证下100%款项,允许凭收款收据、形式发票和受益人承诺函支取;受益人在承诺函中承诺:一旦发货,将毫不延迟地备好正式发票、货物收据或运输单据、装箱单等相关单据,并及时补交。
惊喜:真有这么好的事?是的,的确如此。
红条款信用证,在国际结算中,是司空见惯的了。在国内结算中,《国内信用证结算办法》97版,允许吗?法未禁止即可为。我们看了一遍又一遍,确实没有看到“禁止红条款”的类似文句。红条款下的二部分交单,理论上,只是一次交单。即:一次交单,分二个部分。所以,《办法》应该是允许红条款国内证。 还问:那么,除了开立红条款信用证和偶尔偷偷摸摸一下之
外,还有没有绕过《办法》的别的 办法呢?
回答:办法还是有的。
分析:远在天边,近在眼前。如前所述,基于对《办法》97版的理解,国内几乎每一家银行,
都规定国内信用证下所要求的正式发票,必须在信用证下提交,方可凭以付款。那么,我们就来看一看,《国内信用证结算办法》97年版到底是怎么规定的。第十一条“信用证的基本条款”规定:
◆ 信用证应包括如下条款:
(十四)单据条款,必须注明据以付款或议付的单据,至少包括发票、运输单据或货 物收据。
存疑:有心的朋友,建议再认真看一看上述的规定。你一定会发现这其中好象有奥妙。那是什
么呢?《国内信用证结算办法》第十一条对发票的要求,仅仅限于“信用证应包括如下 国内信用证融资问题问答
再分析:业内人士,都需要知道,信用证实务中的“要求提交单据”和“实际提交单据”是两
回事。信用证的“要求”是虚的,“实际”提交的情况是实的。如果信用证“要求”了,但“实际”并没有提交,只会产生不符点而已。
不符点,会影响付款吗?好象会,但在国内信用证实务中只要申请人愿意付款通常都不会。不符点,会影响融资吗?好象会,但在国内信用证实务中,几乎都没有。
观感:显然,国内银行业对信用证必须凭发票付款或融资的要求,技术上,纯属自缚手脚,固 步自封。
注意:技术上国内证可以不凭发票付款或融资,并不意味着发票不重要。其实,国内证下的发
票很大的别的用处。目前实务中,要求提交发票,可以理解为更多地是从把握贸易背景真实性的角度考虑,而审核正式税务发票,无疑是一种极为可靠,又非常简便的办法。这里的解读,只是在说明国内证下的发票,技术上,可以在证外提交,也可以事后补交,如同银行承兑汇票业务下一样掌握。
提醒一句,固然税务发票是一种不错的审查贸易背景真实性的办法,但也不是唯一的办法,而有时候还不可靠,市场上已经零星出现这种情况,在这个意义上,税务发票也会变成形式的要求。与叙作流贷和银行承兑汇票一样,“了解你的客户,了解你的业务”,这才最重要。
猜想:当然,产品研发需要想象力。技术的东西,是一层窗户纸,捅破了豁然开朗,捅不破则
是玻璃天花板,看着就在咫尺之间,想着冲出去,却又总是担心会被撞得头破血流。
大胆地问一句:国内信用证实务中,技术上到底还有多少个“纸糊”的玻璃天花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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