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所证明
公司名称 住
所①
北京某某文化有限公司
北京市朝阳区小营路 17号房地置业大厦 1001室
同意将上述地址提供给该企业使用。
产权人证明②
产权人盖章(签字):
年
月
日
上述住所产权人为
要
用途为
, 房屋
需
。
证 情
明 况③
特此证明。
证明单位公章:
证明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注:
①请在“住所”栏列明详细地址,精确到门牌号或房间号,如“北京市
XX区 XX路 ( 街 )XX号 XX
室”。
②产权人为单位的,应在“产权人证明”一栏内加盖公章;产权人为自然人的,由产权人亲笔签
字。同时需提交由产权人盖章或签字的《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图片。
③若住所暂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可由有关部门在“需要证明情况”一栏盖章,视为对该房
屋权属、用途合法性的确认。具体可出证的情况请参见《投资办照通用指南及风险提示》。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