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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度管理制度及工作标准

2020-07-07 来源:我们爱旅游
第五部分 调度管理类

调度管理制度及工作标准

为加强矿井生产调度指挥工作,使生产调度真正成为组织矿井生产的指挥中心和参谋部,全面科学地,有预见性地组织指挥生产,更加适应矿井生产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一: 要建立矿级领导干部值班制度,每天要有一名矿级领导干部24小时值班,同时配备一名业务部门负责人值班。值班人员全权负责指挥当日的安全和生产工作,并认真填写领导干部值班记录,其主要任务是:

1:全面负责当天的生产协调和指挥,做到全面、安全地完成当日生产任务。

2: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发现问题及时指示当班值班调度员组织有关部门派人迅速进行处理,必要时亲临现场指挥,以保证正常生产。 3:综合分析当日安全生产情况,总结经验教训,同时值班领导干部要召开临时性的安全生产调度会议。

4:对上级领导下达的安全生产指示要及时阅办并组织值班调度员迅速准确地下达到基层,或交有关部门办理,并认真检查贯彻落实情况,对基层要求解决的问题及时处理。

5:如果在值班时间内发生重大伤亡和非伤亡事故,在矿长、总工程师未到调度室以前,担负起应急抢救的临时性指挥工作。 6: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填写好值班记录,对本班生产情况及待办的事宜都要向接班人交接清楚。

二:认真做好日常调度工作,其具体要求是:

1:提前接班,办好交接班手续,把上一班已办,待办的事项和下一班要注意的问题交清,交全。

2:接班后,要认真查看上一班的调度记录,熟悉情况,及时调度各生产单位工作点的情况,统计好各单位的作业任务和出勤人数。 3:班中随时调度各基层单位的作业任务进展情况,解决好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做好记录,重大问题及时向值班领导请示汇报。 4:每班末要做好各单位生产任务完成情况的统计记录。 5:一天结束后,做好三(四)个小班的生产任务完成量汇总,填写好记录,向公司调度室汇报,并做好三(四)个小班的生产、安全情况分析。由值班主任在调度会上汇报全天情况。

6:一旬,月完结之后,做出旬和月报及生产简报,报送分管领导和有关单位,及时准确地汇报到公司调度室。 三:认真组织开好各种会议

1:每天认真开好调度晨会。汇报清楚上一天安全,生产情况及遗留下来的问题,同时布置当天工作。

2:调度室负责召开事故分析会。事故分析前调度人员配合有关单位先到现场进行详细的情况核实,而后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认真的分析,做好分析记录及事故处理意见,报送有关单位和领导。 3:每月的15日,由调度主任主持。组织召开下月作业计划编审会议,矿总工程师布置下月各单位的工作计划及各项指标,任务。 4:认真组织召开矿检修工作专业会,在每月矿检修日前两天召开

有关单位的专业会,认真细致地布置检修任务及注意事项。 四:调度人员要深入基层(每月至少下八次井),发现问题要及时向值班调度员及值班领导汇报,并提出解决办法,重大问题要在现场组织解决。

五:要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并认真贯彻执行。 六:要建立健全各种原始记录及台帐、报表、牌版等,并做到填报准确、及时、清晰。

七:要建立健全资料保管制度,对各种资料进行编号,分类、建档保管,到年限的资料及时整理送矿档案室存档。 八:要经常进行学习、建立完善的学习计划。

调度业务保安责任制

一: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对影响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和发生的重大事故要有处理意见。

二: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按“三大规程”指挥生产。 三:对上级下发的安全指示,通知,通报,指令能按时转发。 四;对基层单位汇报的影响安全生产问题有汇报记录并编号存档。 五;掌握重点工程,高温火点,瓦斯含量,巷道贯通,采面准备,水患等重大问题。

六;发生的各类事故,迅速组织抢救,尽快恢复生产。并立即上报,且要有记录,编号,时间,地点,事故原因,承办单位负责人。 七:要有百万吨煤和万米成巷死亡率的控制指标。

调度室工作标准

一:负责日常生产的组织和指挥,定期召开调度会,生产会,及时协调解决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

二: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按照保安规程指挥生产,对威胁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有权下达调度指令,并督促有关部门采取积极措施解决。

三:及时掌握生产趋势和分析生产动态,对生产薄弱环节,采掘工作面接续和重点工程进行专题调度。对生产完成情况,要定期编制生产日报,旬报,月报,提出生产情况分析资料。

四:组织均衡生产,平时要抓好夜班生产和月初、季初的生产,搞好综合平衡,及时组织以超补欠,与有关部门配合,及时解决影响均衡生产的问题,保证生产有序进行。

五:“加强生产实践,深入采掘一线,熟悉生产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及时向分管领导提出专题报告或建设性意见解决生产中存在的影响、制约生产的关键问题。

六:建立完整的原始记录,按时填写图表和牌板,调度资料要定期归档保管。

七:执行矿领导值班岗位责任制,以及业务部门负责人轮流值班制。 八:认真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传工作,对领导指示及检查贯彻执行情况,对基层反映的生产活动情况,以及出现的重大问题,如实地迅速上报。

九:加强调度软硬件建设,不断更新调度设备,开展业务竞争,不断提高调度工作质量。

十:对影响当前生产的问题,调度室有权对同级业务部门进行统一调度。凡涉及威胁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有权根据上级指示下达通知及调度命令。

十一:有权主持和参加月度生产计划的编审工作。

十二:有权根据上级指示和生产急需,调动本企业人力、设备、材料、车辆等,必要时代表本企业对外联系。

十三:根据生产需要,有权了解生产计划,措施和领导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有关单位和人员必须如实汇报并提供资料。 调度主任岗位责任制

一:在生产矿长的领导下,负责调度室的全面工作,根据煤炭生产的方针和政策及公司下达的生产计划,对日常生产进行调度指挥。 二:定期、定时组织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议,汇报前一天各单位的工作情况及采掘任务的完成情况,同时对安全生产和质量标准化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参加各种生产会议,对有关安全生产的安排和决议负责督促检查。

三:掌握生产完成情况和生产动态,搞好综合平衡,组织均衡生产,协助有关领导抓好安全生产。

四:负责接受和传达矿领导及上级调度下达的有关安全生产指令和布置的工作,并检查落实完成情况。

五:对防碍安全生产的问题和生产中的薄弱环节,要组织有关部门及时解决。发生重大事故时负责调动人力,物力车辆等,对同级业务部门进行统一调度,行使调度职权。

六:按时召开调度专题工作会议,总结生产过程中出现各类影响生产的事项、并提出改进意见,负责协调生产单位和辅助部门的关系。 七:加强调度室全体人员的思想作风教育,不断提高调度人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业务水平,实现调度工作标准化、流程化、规范化。 副主任岗位责任制

1:在主任领导下,协助主任搞好调度中心的各项工作,着重抓好分管的工作。

2: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内业资料整理工作,协助主任安排好日常生产及其它工作。以安全生产为重点,督促、检查各单位的生产完成情况;检查、督办调度会布置的各项工作的完成、落实情况。对调度员违章或协调不利而影响生产的事故要负一定的责任。

3:负责组织本中心的车辆安全运行质量检查,组织实施本中心的安健环质一体化质量标准化工作。

4:做好机电设备的运行和故障统计及车辆的运行情况统计分析,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各单位存在的隐患、问题,及时组织力量进行处理。 5:主任不在时行使主任权利,抓好全中心各项工作。

6:抓好本中心职工的培训学习教育,不断提高职工的专业技术业务素质。

7:全面负责编制日报表、旬报表、月报表、季度报表、年度报表的统计和分析及月度生产计划的编制及审批上报工作。

8:负责组织全中心调度员和岗位工的安全技术教育,经常组织员工进行学习、定期进行考核和考试。

调度主任科员岗位责任制

1:在副主任领导下,协助主任搞好调度中心的各项工作,着重抓好分管的工作。

2:协助副主任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内业及一体化NOSA资料的整理达标工作、抓好分管范围的安全工作,安排好生产及其它工作,以生产为中心,组织督促检查各岗位工执行操作规程、安全规程和各种岗位责任制,不违章指挥,对调度员违章要负一定的责任。

3:协助相关业务部门抓好质量标准化的日检和周检工作,及时督办检查各单位的落实执行情况。

4:掌握机电设备运行情况,定期编制设备运行分析报告。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存在的隐患、问题,及时组织力量进行处理。 5:主任不在时行使主任权利,抓好全中心各项工作。 6:抓好本中心职工的培训,提高职工的技术业务素质。

7:全面负责月度生产计划的编制及审批上报工作,定期编制生产日报,旬报,月报,季报。

8:负责组织全中心调度员的安全技术教育。 调度员岗位责任制

一:负责全矿当班生产作业情况的日常协调和指挥,并负责当班生产数据的统计和第二天的生产预报工作的统计和分析。

二:在矿井发生重大事故时,立即按应急响应计划向领导和有关部门汇报,调动一切力量,积极组织抢救工作。

三:准确无误地计算各种数据,及时填写牌板和图表。

四:认真做好对上级指示通知的接受和传达工作,并做好完整记录。 五:及时掌握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各类问题,主动同有关单位联系,并提出解决办法和意见。

六;认真执行业务保安责任制,搞好安全生产,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并做好记录。

七:经常深入第一线,了解生产情况,做到调度描述生产时心中有数。

八:有较强的组织观念,工作不拖拉,有条理,做到处理问题多谋善断,解决问题要果断扎实。

马家岩煤矿调度业务保安工作实施细则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国家安全方针,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职工人身和矿里财产安全。根据《煤炭法》、《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法》和马家岩分公司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规定,结合我矿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矿调度业务保安的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安全方面的方针和政策;检查马家岩分公司有关安全工作指示的落实;按时汇报安全动态及重大隐患的处理情况;协助有关部门制定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安全生产为零目标的实现。

第二条 矿调度室在制定和参与制定作业前,都要认真审查生产(施工)条件是否符合安全生产要求,坚持不安全不生产(施工)的原则,坚决克服盲目追求生产而忽视安全的倾向,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的关

系。

第三条 矿调度室值班调度员代表矿值班领导,有权向下询问安全生产(施工)情况,被询问单位的当日值班领导有责任汇报所询问的内容,随叫随到,有问必答,不得找借口不进行汇报。

第四条 安全调度通知、通报、电报是传达领导紧急指示、进行紧急工作部署的重要手段,属于紧急公文,并具有同级正式文件的效力,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

第五条 矿调度室在组织日常生产过程中,要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和施工组织措施指挥生产,严禁违章指挥。 第六条 矿调度室要严格监督检查各生产(施工)单位在生产过程中对《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所规定的条款的执行情况。必须按照先安全后生产 (施工),不安全不生产(施工)的原则,处理安全与生产(施工)的矛盾。对有争议的问题,必须采取应急措施,并立即向值班领导汇报,按批示严格执行。调度员有对因施工单位的生产环境安全状况不好或不符合规程规定,安全措施执行不力而命令其停止作业的权力。

第七条 在组织、处理、抢救重大事故时,调度室有权按照领导指示,调动所须人力物力,分秒必争进行抢救工作。调度室在重大事故发生后,要按事故汇报程序立即通知值班领导、主管领导和有关部门,以及公司总调度室。

第八条 加强业务培训教育,不断提高调度人员业务技术水平,使调度人员具有较高的安全生产知识和处理安全生产问题的能力。

第二章 调度业务保安范围

第九条 矿调度室在安排生产(施工)任务时,必须要有安全技术措施,负责督促检查措施的制定审批和执行情况。

第十条 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分析和提出安全生产过程中的合理化建议。坚决贯彻执行安全会议的有关规定,参加事故调查和事故分析处理会议。

第十一条 积极参加重大事故的处理和抢救,尽最大的可能减小事故所造成的伤亡和财产损失,并尽快组织恢复生产。

第十二条 做好雨季“三防”,冬季防寒防冻和节假日矿井的生产和检修工作,督促和检查上述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安全生产。 第十三条 调度室要执行安全询问制度。询问采掘工作面地质变化情况、工程质量情况、设备运转情况、有无违章操作、隐患处理情况;询问运输、机电、通风、安装等系统有无隐患、有无违章操作;询问有无计划外停风、停电及瓦斯聚集等现象;询问各类事故和隐患问题的处理情况。

第三章 调度业务保安工作

第十四条 发生水、火、瓦斯、顶板、煤尘、滑坡等重大恶性事故时,值班调度员的工作程序是:

一、接到发生事故的电话汇报时,要记清时间、地点、性质概况和汇报人姓名。

二、迅速向调度主任、值班矿领导汇报情况,继续查清实际情况、影响范围、人员遇难情况。

三、根据实际情况向矿长、总工程师、矿长助理、矿领导汇报值班领导的指示,组织有关部门的领导奔赴现场指挥抢救工作。 四、根据实情和性质,汇报公司总调派救护车、消防队赶赴现场进行抢救。同时通知医院、辅助运输单位(包括车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五、根据事故类型、受灾损失、人员伤亡情况,按矿领导指示,逐级向上级有关单位汇报,并迅速传达上级有关安全方面的指示和安排。

六、在抢救事故中,随时了解事故的发展变化和抢救工作进展情况,做好记录。如有伤亡者,记请姓名、单位、年龄、工种、籍贯、家庭情况、随时听取领导指示,迅速传达贯彻。

七、在抢救事故中,按领导指示,调动所需人力、物力组织有效的事故抢救工作。

八、事故处理结束后,要迅速组织恢复正常生产。

第十五条 遇有矿井停电、停风事故发生时,值班调度人员的工作程序是:

一、当接到停电、停风的汇报后,迅速查明原因、地点、影响范围、主扇工作状态,做好原始记录。

二、向调度主任、值班领导汇报,按领导指示,下达命令。如属临时停电,影响主扇运转,立即通知有关业务部门,在符合安全的情况下,开备用风机。

三、当临时停电、主扇停止运转超过十分钟时人员先撤到大巷口;

若超过半小时时人员应撤到地面;若局扇临时停风,人员撤到新鲜风流口。

四、故障排除后,需要恢复送电,必须按停送电有关规定执行。 五、故障排除后,主扇、局扇启动前,必须按停送电有关规定执行。 六、当通风实施被破坏,风流发生变化时应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和主管部门,督促制定安全措施,视具体情况通知总调派矿山救护队抢修通风设施、恢复通风系统。经有关部门验证符合规定,方可送电送风。 第十六条 矿井停电检修,值班调度员的工作程序是: 一、检修前,应详细阅读检修计划内容,熟悉停电、停风、停水的有关规定和时间安排。

二、停电前,要检查各采、掘工作面的支护是否完整,设备是否存放整齐,电、水路是否关闭。

三、检修开始,应逐次调度检修施工项目开竣工时间、存在的问题,做好记录,逐级汇报。重点要害项目应列专题调度。

四、检修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恶性事故,不管有无死亡,都要按重大事故抢救工作程序处理。

五、检查结束后需要送电送风,必须设专人指挥,严格检查是否按送电、送风规定执行,当确认无误后,方可送电、送风。

六、检修结束试运转,应参加主要项目的验收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七、检修结束首班生产,要详细接受采、掘工作面的汇报和检修地点运转情况的汇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七条 回采工作面的初采、停采、值班调度员的工作程序 一、工作面安装完毕,应检查试运转验收情况和遗留问题处理情况,验收不合格或遗留问题未处理好的,不允许生产。

二:工作面初采期,应随时调度顶板变化情况、支护情况、特种支架使用情况。如果推到一定距离,老顶仍未跨落,应通知有关领导,组织技术部门现场查看。采取有效措施,方可继续生产。

三:工作面停采,准备回撤前,应检查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组织措施是否制定和审批。在回撤过程中,要随时调度工作面回撤工作和安全技术措施执行情况。

四:工作面回撤期间,通讯电话不能中断。

第十八条 季节性及雨季“三防”、冬季防寒防冻调度工作,要在各级领导和“三防”指挥部的统一安排下进行。 第四章 调度业务保安制度

第十九条 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认真贯彻执行公司和矿的各项安全生产命令、指示、指令、规程、规定条例。 第二十条 调度应参加安全生产例会,并贯彻执行会议决定。 第二十一条 调度室必须建立伤亡事故、非伤亡事故、因事故停产、因安全不好停产的逐级汇报制度。应做好原始记录,认真执行好交接班制度。

第二十二条 调度室应建立旬非伤亡事故分项统计分析制度,视安全情况,不定期发布调度安全通报。定期召开调度主任安全办公会议。 第二十三条 调度室对人身事故和停产、停电、停风、停热及通讯

中断等非人身事故,要立即汇报公司总调度室。 第二十四条 调度室要建立业务保安岗位责任制度。

调度室应急措施

一:发生人身和大的非人身事故汇报处理程序:

1、矿调度室接到事故报告后,要记录清楚时间、地点、性质、概况和汇报人姓名;同时立即汇报调度主任、值班领导。

2、汇报公司总调、矿山救护队,并做好记录。并马上召集矿长、总工程师、辅助救护队、副矿长、矿长助理及其它相关部门,根据事故性质及灾情,研究、实施安全有效的抢救方案。

3、在矿领导未来之前、调度室有权调动一切力量抢险救灾、各部门必须无条件执行。

4、当召集人员到达现场后,应立即设立地面基地(必需为矿调度室),成立由在家矿领导及矿调度、生产、机电、通风、安监、物资、后勤、医务等部门负责人和救护队长组成的抢救指挥部,研究、制订事故抢救方案和设立井下抢险救灾基地。

5、根据指挥部制订的抢救方案、调度室总体协调、由各部门负责人具体落实进行抢险救灾。

二:事故和紧急情况发生后,矿调度室要请示矿领导后,再向公司总调度室汇报。

一:发生火灾事故后,调度室应急处理措施: 发生火灾事故后,调度室应急处理程序

1、接到发生火灾事故的电话汇报时,调度员要详细询问并记录好

汇报人姓名和汇报人所处的地点、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事故范围大小、受灾人员数量、事故点附近有无重要设备特别是移变及电控设备等。立即通知灾区人员按规定路线马上撤出。调度室要及时通知有关区队和矿灯房及井口检身房核查、核对升、入井人员数量。立即通知应急抢救车到指定地点待命。

2、迅速按应急响应计划规定顺序汇报调度主任、值班领导。同时汇报公司总调、矿山救护队,并做好记录。并马上召集矿长、总工程师、辅助救护队、副矿长、矿长助理及其它相关部门,根据事故性质及灾情,研究、实施安全有效的抢救方案。

3、立即准备好通风系统图(包括通风网络图)、避灾线路图、矿井综合工程平面图、矿井消防洒水系统图。

4、根据领导指示做好各项指令下达或事故单位情况的汇报,积极组织抢救工作。

5、做好事故专题记录,有电话录音时必须用电话录音。 二:发生水灾事故后,调度室应急处理措施: 发生水灾事故后,调度室应急处理程序

1、接到发生水灾事故的电话汇报时,调度员要详细询问并记录好汇报人姓名和汇报所处地点、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事故范围大小、受困人员数量、事故点附近有无重要设备特别是移变及电控设备等。立即通知灾区人员按规定路线马上撤出。调度室要及时通知有关区队和矿灯房及井口检身房核查、核对升、入井人员数量。立即通知应急抢救车到指定地点待命。

2、迅速按应急响应计划规定顺序汇报调度主任、值班领导。同时汇报公司总调、矿山救护队,并做好记录。并马上召集矿长、总工程师、辅助救护队、副矿长、矿长助理及其它相关部门,根据事故性质及灾情,研究、实施安全有效的抢救方案。

3、立即准备好立即准备好供排水系统图、避灾线路图、矿井综合工程平面图、矿井消防洒水系统图。

4、根据领导指示做好各项指令下达或事故单位情况的汇报,积极组织抢救工作。

5、做好事故专题记录,有电话录音时必须用电话录音。 三:发生沼气突出、瓦斯爆炸事故后,调度室应急处理措施: 发生沼气突出、瓦斯爆炸事故后,调度室应急处理程序

1、接到发生事故的电话汇报时,调度员要详细询问并记录好汇报人姓名和汇报人所处地点、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事故范围大小、受灾人员数量、事故点附近有无重要设备特别是移变、电控设备、重要通风设施(如风门等)油脂、木材等,要及时安排撤人。调度室要及时通知有关区队和矿灯房及井口检身房核查、核对升、入井人员数量。同时,要设法了解和掌握事故地点附近氧气浓度、CO浓度、总(进回)风量和风速。立即通知应急抢救车到指定地点待命。 2、迅速按应急响应计划规定顺序汇报调度主任、值班领导。同时汇报公司总调、矿山救护队,并做好记录。并马上召集矿长、总工程师、辅助救护队、副矿长、矿长助理及其它相关部门,根据事故性质及灾情,研究、实施安全有效的抢救方案。

3、立即准备好立即准备好通风系统图、避灾线路图、矿井综合工程平面图、矿井消防洒水系统图。

4、根据领导指示做好各项指令下达或事故单位情况的汇报,积极组织抢救工作。

5、做好事故专题记录,有电话录音时必须用电话录音。 四:发生顶板事故后,调度室应急处理措施: 发生顶板事故后,调度室应急处理程序

1、当调度室接到井下发生冒顶事故汇报后、调度员要详细询问并记录好汇报人姓名和汇报所处地点、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事故范围大小、受灾人员数量、事故点附近有无重要设备,特别是移变及电控设备等。立即组织辅助救护队探明冒顶区范围和被埋压、堵截的人数和位置、并设好警戒。积极恢复冒顶区的正常通风,如果暂不能恢复时,可利用水管、压风管等对被埋压、堵截的人员输送新鲜空气。 调度室要及时通知有关区队和矿灯房及井口检身房核查、核对升、入井人员数量。必须通知应急抢救车到指定地点待命。并做好原始记录。 2、迅速按应急响应计划规定顺序汇报调度主任、值班领导。同时汇报公司总调、矿山救护队,并做好记录。并马上召集矿长、总工程师、辅助救护队、副矿长、矿长助理及其它相关部门,根据事故性质及灾情,研究、实施安全有效的抢救方案。

3、立即准备好立即准备好避灾线路图、采掘工程平面图、矿井消防洒水系统图。

4、根据领导指示做好各项指令下达或事故单位情况的汇报,积极

组织抢救工作。

5、做好事故专题记录,有电话录音时必须用电话录音。 五:发生空发性停电、停风事故后,调度室应急处理措施: 发生空发性停电、停风情况后,调度室应急处理程序

一:1、调度室接到停电、停风汇报后,调度员要详细询问并记录好汇报人的姓名和汇报人所处的地点、发生停电的地点、停电影响范围、有无瓦斯超限、是否有水患等。并立即组织生产办机电组、通风队等相关人员迅速查明原因、地点、影响范围、做好原始记录。同时调度室要及时通知有关区队和矿灯房及井口检身房核查、核对升、入井人员数量。并通知应急抢救车到指定地点待命。

2、向调度主任、值班领导、总工程师汇报。按领导指示、下达命令。如属临时停电、影响主扇运转、立即通知有关业务部门、在符合安全规程的前提下、开备用风机。

3、当临时停电、主扇停止运转超过五分钟时。立即通知井下区队所有人员先撤到大巷口;若超过二十分钟、立即通知井下所有人员应撤到地面。若局扇临时停风、立即通知人员应撤到新鲜风流口。 4、故障排除后、需要恢复送电、必需按停送电有关规定执行。 5、故障排除后、主扇、局扇起动前、必需按停送风有关规定执行。

二:迅速按应急响应计划规定顺序汇报调度主任、值班领导。同时汇报公司总调、矿山救护队,并做好记录。并马上召集矿长、总工程师、辅助救护队、副矿长、矿长助理及其它相关部门,根据事故性

质及灾情,研究、实施安全有效的抢救方案。

三:立即准备好立即准备好井上下供电系统图、供排水系统图、避灾线路图、采掘工程平面图、矿井消防洒水系统图。

四:根据领导指示做好各项指令下达或事故单位情况的汇报,积极组织抢救工作。

五:做好事故专题记录,有电话录音时必须用电话录音。 六:矿井发生瓦斯爆炸、煤尘爆炸后,调度室应急处理措施: 在矿井发生瓦斯爆炸、煤尘爆炸、汇报处理程序。

(1)、当调度室接到井下发生瓦斯爆炸、煤尘爆炸汇报时、调度员要详细询问并记录好汇报人姓名和汇报所处地点、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事故范围大小、受灾人员数量、事故点附近有无重要设备特别是移变及电控设备等。立即通知灾区人员按规定路线马上撤出。调度室要及时通知有关区队和矿灯房及井口检身房核查、核对升、入井人员数量。立即通知应急抢救车到指定地点待命。

2、迅速按应急响应计划规定顺序汇报调度主任、值班领导。同时汇报公司总调、矿山救护队,并做好记录。并马上召集矿长、总工程师、辅助救护队、副矿长、矿长助理及其它相关部门,根据事故性质及灾情,研究、实施安全有效的抢救方案。

3、立即准备好通风系统图(包括通风网络图)、避灾线路图、矿井综合工程平面图、矿井消防洒水系统图。

4、根据领导指示做好各项指令下达或事故单位情况的汇报,积极组织抢救工作。

5、做好事故专题记录,有电话录音时必须用电话录音。

安全生产汇报制度

为了确保生产指挥系统正常、有序的运行,保证生产调度指令能及时贯彻、执行,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各单位在固定岗位地点需安装固定电话,并附井下电话号码表及本单位领导、检修工的小灵通电话号码表。各固定岗位要及时接听电话,如连续打2次无人接听罚款50元。

二、全矿所有发放小灵通的人员要全天开机,保证在矿期间调度员随时能联系上,在工作期间要随时携带,若不带且调度找不到则视为脱岗。

三、主运输系统在接到调度开机通知后,要在3分钟内必须开启设备。后续设备每台开启间隔时间不能超过5分钟,5分钟内开不起来,要及时汇报调度,否则视为机电故障。单台设备在上级设备开启后,超过10分钟仍开不起来将按照事故进行追查。

四、各班接班后带班队长要用固定电话及时向调度汇报带班队长、班长姓名及工作面的安全生产情况,调度室要有记录。严格执行一班三汇报制度,否则,每少一次,罚带班队长50元。

五、安检员、瓦检员在重要工作地点或重要区域检查后要用固定电话及时向调度室汇报检查情况,调度室要有详细记录。每班汇报不少于3次,每少一次罚款100元。

六、地面重要岗位(地面强排、北翼主扇房、灯房、检身房、各暖风房)要用固定电话及时向调度室汇报情况,调度室要有详细记录,

每班汇报不少于3次,每少一次罚款100元。其中灯房、检身房要在上午11:00向调度室汇报清楚当日早班的发灯灯数和入井人数。晚上20:00向调度汇报清楚当日中班的发灯灯数和入井人数。凌晨5:00向调度汇报清楚当日夜班的发灯灯数和入井人数。对灯房和井口检身房汇报的灯数和人数不符合的,灯房和井口检身房共同核对,由井口检身房对核对后的情况向调度室汇报;调度要做好记录。不按照上述要求汇报和做记录的,罚当班值班人员每人100元。从主井及副井入井的人员,必须及时向井口检身房汇报,否则,一经查出,按照不安全行为论处、同时罚款200元。

七、发生各类故障及影响,要及时向调度汇报故障现象和影响原因。20分钟内带班队长或班长要向调度汇报(辅助系统岗位工汇报),内容包括故障位置、原因、采取的处理办法、预计影响时间等。否则对带班队长或岗位工罚款100元,不向调度汇报或慌报、一次处罚500元、不按照事故进行追查出处理。

八、各队在处理故障或重要的检修过程中每1小时向调度室汇报一次工作进展情况,完成后要及时汇报检修结果。否则每少一次对检修现场负责人罚款50元。

九、井下电、气焊完工后必须向调度室汇报留守观察人员姓名及有关措施的执行情况。

十、外委工队的重点工程现场的汇报执行第四条。 附各种事故汇报程序:

1、发生各类事故要及时向调度汇报,预计影响30分钟以内的机电

故障汇报机电科长、机电副总及值班领导,预计影响1小时的机电故障要及时汇报机电矿长、生产矿长。

2、工作面出现异常情况时,如遇断层、出现地质变化、突然涌水或涌水明显增大、冒顶等现象时要及时汇报调度主任、生产办主任、生产副总、总工、生产矿长,情况严重要汇报矿长。

3、尾巷局扇无计划停风要通知通风服务队查明原因,停风30分钟要及时汇报总工。全矿井停电及主扇停风要汇报通风服务队、调度主任、安管办主任、生产办主任、机电科长、生产副总、机电副总、总工、机电矿长、生产矿长、矿长。

4、井下出现瓦斯超限、一氧化碳出现异常情况要及时汇报调度主任、通风队队长、总工、矿长。

注:本制度从2010年1月1日起执行,原汇报制度自行废止。

调度员值班制度

1、各班调度员必须按时交接班,上一班必须向下一班交待清楚所掌握的井下生产情况、上级领导指示落实情况、各种记录的填写情况以及其他未尽事宜。

2、熟悉调度室内所有监测、监控的操作以及监测监控系统的数据指标,如有超标或异常,要及时向通风队及主管领导汇报。 3、了解供电、通风、供水及运输系统,安全工业监控操作中必须做到严、细、准、快。工业监控控制时,应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及

设备启、停车制度;严禁盲目操作。

4、当班调度员必须熟悉本班全部工作情况,做到心中有数,随时准备回答领导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询问。

5、井下所汇报的影响安全和生产的情况,应积极联系解决,同时做好记录,应记清楚时间、队别、地点、原因、性质等情况,遇到重大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同时要调动一切力量做好抢救指挥工作,并记录在案。

6、认真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随时转达上级的指示,上级来文要及时收转,并做好记录;同时要检查有关事宜的落实情况。 7、当班调度员要及时调度各作业单位的作业完成情况,并按公司总调的要求及时汇报生产及仓存情况。

8、当班调度员要协调好原煤仓和产品仓仓位以及装车外运工作,尽可能避免仓满而影响井下生产。

9、及时填写各种记录、台帐、报表,保证字迹清晰明白;生产管理系统、EAM系统数据必须按时录入;每天早调度会前,必须准时出齐各种报表。

10、当班调度员要随时了解公司总调及时发送系统的指令和信息、并及时下载到指定文件夹;把消息打印出来、通知相关部门和分管领导、并做好记录。

11、保持室内卫生,工作态度和蔼可亲;接听电话时要热情、耐心,有问必答,使用文明用语。

监控系统维修制度

1、及时检查维修井下各探头、传感器、信号电缆、主机装置,确保安全监控系统运转正常、灵敏、可靠。

2、及时、认真、准确地填写维修记录,并建档存查。

3、根据矿井年度采掘计划,编制安全监控系统装置、安装和维修计划。

4、井下设有瓦斯自动检测报警、断电装置应反映到地面机房,如出现故障,必须在2小时内处理完毕,若不能处理,应及时报告矿长,并召请县煤管局或煤科院驻宜办事处联系,并作好记录。

5、监控装置必须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在入井前进行地面调试,不合格的产品严禁入井。

6、根据《规程》规定监控装置在井下,运行达半年时,必须送出井外维修。

7、维修人员对安全监控装置要巡回检查,发现问题、故障及时处理,保障监控系统完好率为100%。

8、传送信号电缆要求悬挂整齐,高度不得低于1.6米,防止矿车碰断,挤断以免信号中断。 9、瓦斯探头定期校对。

调度员入井现场调度制度

一:调度员要经常深入井下,了解现场实际情况,解决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问题,发现事故隐患,要采取措施立即责令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并向有关部门和分管领导汇报。

二:调度员入井及深入现场次数规定如下:调度员每月不少于8次。

三:调度员入井时间每班不少于3小时,对重点区域要重点协调指挥,现场调度。

四:调度值班室有调度员现场入井记录本,凡入井的调度员将井下现场检查、处理的安全及生产等问题认真地填写在记录本上,当天值班调度员要催办落实。

调度员交接班制度

1、调度员实行全年365天每天24小时全天候轮流值班制度,节假日不休息。不得离岗、脱岗、睡岗,一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累计三次、调离本岗位。

2、接班调度员要提前20分钟到岗、先熟悉情况。下班调度员要迟下20分钟,待一切交代清楚后方可离去。

3、上一班调度员未来之前、下一班调度员不得离岗,否则所有责任由本班调度员承担。

4、各班调度员必须按规定时间交接班,上一班必须向下一班交待清楚所掌握的井下生产情况、上级领导指示落实情况、各种记录的填写情况以及其他未尽事宜。没有交接清楚、下班有权拒绝接班。 5、当班调度员要按时、准确填写好值班的各类记录和报表数据。

矿调度会会议制度

为提高调度会质量、加强信息沟通、使调度会指令得到更好的落实,更加适应矿井生产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1、公司及矿生产调度会在每日的上午8:00时召开,会议由调度主任主持。

参会人员:

机关:全体矿领导成员、综合办主任、副主任,经营办、财务科、安管办主任各一名。生产办主任、副主任、主任工程师各一名。生产指挥中心:主任、副主任、当班调度员。工会一名。

区队:综采队、运转队、机电队、通风队、服务队、车队队长各一名(队长不在、必须指定一名副队长)。

驻矿单位:供应站:正、副站长一名。服务公司:正、副经理一名。水暖公司:正、副经理一名。地测站:正、副站长一名。保卫处:正副科长一名。

外委队:项目经理一名,正、副队长一名。

2、参会人员必须携带笔记本,否则一次不带罚款20元。 3、参加会议人员迟到一次罚款50元,旷会一次罚款100元。 4、无特殊情况、区队及机关部门负责人、各专业口负责人、驻 矿各单位负责人、外委工程负责人要必须参加。负责人不能参加的、要指定一名能代表本单位、懂业务的副职人员参加。各单位负责人必须提前和分管领导、调度主任请假。一次不请假、罚款100元。矿领导有事不能参加调度会、必须和调度主任请假、调度主任及时调整值班、跟班人员,一次不执行,罚款50元。

5、各参加会议的人员,必须提前5分钟进入会场,进入会场的人员应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手机或小灵通放到振动上,一次不执行罚款50元,超过一次、加倍处罚。严禁在开会期间接、打电话,接、打电话必须到会议室外接、打。否则、每次罚款100元。

6、会议中要通报前一天的生产与外运情况以及其它需通报的情况。 7、参加会议的人员必须了解前一天的生产情况以及本日的生产安排,汇报情况时必须准确无误,汇报时语言应清楚,并提出需矿里要解决的问题。

8、汇报内容应简明扼要,不得罗嗦或重复某一个问题,提出应涉及到生产与安全问题,其它无关问题不得在会上说。 9、开会时间应控制在半小时之内,会议内容必须有记录。 10、参加会议的人员应文明用语,对某个问题有争议时或会上解决不了的问题,由主持人安排会后解决。

11、会上由矿领导安排当日的生产以及安全注意事项,均衡一天的生产。

12、会议由调度主任宣部散会,与会人员方可有序退场,不得中间无故离会。否则、每次罚款100元。

13、每月月底的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上述人员必须参加。不参加会议的、按照本规定第3条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要通报批评并按照事故进行追查。

14、本制度从2011年1月1日起执行,原制度自行废止。

矿领导及机关跟班制度

一、跟班领导要检查落实好各工作面的现场安全、重点对各岗位工作人员的操作规程和岗位职责进行检查和督办,查“三违”、查隐患,规范员工行为、堵塞安全漏洞。

二、跟班领导负责协调组织好本班的安全生产及质量标准化工作。 三、在完成本班各项任务指标的同时要为下一班的安全生产创造好条件。

四、做好现场交接班工作。

五、跟班途中不许以任何理由离开工作现场,如确实因安全生产需要离开时要和调度室打招呼,否则视为脱岗,罚款200元并在调度会上通报。

六、由于组织不到位造成本班出现完不成任务、工程质量差、现场文明卫生差等情况时根据情节对跟班人员罚款100—300元。

带班队长跟班制度

为加强区队干部跟班管理,确实做到领导干部靠前指挥,保证2009年安全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制度。

一、带班队长必须与工人同上同下,负责协调组织好本班的安全生产及质量标准化工作,在完成本班各项任务指标的同时要为下一班的安全生产创造有利条件,同时做好现场交接班工作。

二、区队队长每月直接跟班不少于9个,其中夜班不少于3个,四点班不少于3个,必须固定排班。

三、机电管理干部尽量多安排跟检修班,保证设备检修质量与检修安全。

四、区队每月排班表于上月底前3天报调度室,调度室整合以后在1号以前发矿有关领导及部门。

五、队干部跟班要尽量连续跟一个班,减少频繁倒班现象。

六、跟班队干部工资要和当班的安全、生产任务完成情况,以及质量标准化和交接班条件等挂钩。

七、矿将对干部跟班情况每月进行考核,其评比结果将进入月度综合管理评分项目。

八、带班途中不许以任何理由离开工作现场,如确实因安全生产需要离开时要和调度室打招呼,否则视为脱岗,由于组织不到位造成本班出现完不成任务、工程质量差、现场文明卫生差等情况时根据情节对带班队长罚款100—300元。班内出现违章现象时对带班队长罚款50元。

区队干部值班制度

一、 矿属各队实行24小时办公室值班。

二、值班队长全面协调组织好值班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及队内其它业务工作。

三、组织开好各班班前会,负责传达落实好调度会议精神。 四、原则上应在办公室值班,如遇特殊情况需离开时要向调度室打招呼,调度员要能及时找到,但一次离开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否则视为脱岗,罚款100元。

五、开班前会期间办公室要有人值班或在会议室有和井下的联系电话保证联络畅通。

生产专题会议回复汇报制度

为了确保专题会议所布置的工作能及时落实,使专题例会的作用更好的发挥,让各项工作都能按期保质保量的完成,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各类专题会议和周例会所布置的工作,各分管领导和职能部门要按照分工和业务职责范围,本着“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积极落实、提前布置、尽职尽责、按期完成。

二、完成的工作要及时汇报有关领导。对不能按期完成的任务,要视具体情况提前汇报有关领导,说明完不成任务的详细原因,以便重新协调组织。安排的工作不能按时完成又不提前汇报完不成任务原因的人员,每次罚款200元,情节严重、造成重大影响和延误工期的,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三、各类专题会议和周例会所布置的工作,要做到事事有回音 、件件有落实。施工单位要对分管领导或部门所布置的工作要及时汇报完成情况。对不汇报的单位和个人,一次罚款100元。

四、任何人员在布置工作时,都要首先安排安全工作,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优质高效的完成任务。

五、施工单位和个人在专题会议上汇报工作时,要简洁、明了,特别是安全工作要突出重点。对重要问题要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不能只提问题,不提解决问题的方案。 六、本制度从2010年1月1日起执行。

煤场管理办法

为了使煤场管理更加规范,保质保量完成公司下达的商品煤销售任务,确保煤场煤质稳定,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一、场务管理

1、场务人员必须忠于职守、兢兢业业完成自己当班的工作。组织

指挥好车辆的装运、认真填写好装运统计报表。看管好煤场、防止煤炭丢失。

2、场务人员严禁脱岗、睡岗,一经查实,正式工停工学习一周、调离煤质科,临时工辞退。

3、严禁发生堵筛、拉运不及时造成影响生产的现象发生。因组织不得力影响生产10—30分钟,罚当班场务员50元,每超5分钟加罚20元。

4、严禁徇私舞弊,统计数量要真实,场内不得出现丢煤事件,一经查实,罚当班场务员1000元,正式工待岗、临时工辞退。 5、对因煤场管理混乱而发生的事件、要追究煤场管理负责人的责任:a、罚款100元—500元。b、通报批评。c、降级处理。 二、车辆管理

1、矸石公司驻矿生活服务部车队的车辆必须听从生产指挥中心调动,生产指挥中心要根据生产情况调动车辆,生活服务部应保证车辆正常出勤。因车辆不够或不按时出车影响生产10—30分钟,罚生活服务部车队500—800元,每超5分钟加罚100元。

2、矸石公司驻矿生活服务部车队的车辆每班必须要有管理人员跟班,因拉运不及时或组织不得力影响生产10—30分钟,罚当班管理人员50元,每超5分钟加罚20元。

3、矸石公司驻矿生活服务部车队的车辆下班时必须由场务人员检查车斗内是否有煤,一经查实有拉煤出场现象罚车队2000元、罚司机1000元罚车队当班管理人员200元。

4、在生产任务紧的情况下,车辆的加油应轮流进行,司机要在现场吃饭、因加油或吃饭而影响生产的要根据情节对场务员及生活服务部车队当班管理员给予50—100元的罚款。 5、本制度从2011年1月1日起执行。

煤仓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煤仓仓位准确及时,使调度更好地指挥生产,不影响外运,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一、杜绝满仓

1、严格遵守厂规、厂纪。 2、严禁酒后上岗。 3、严禁岗上睡觉。

4、地面煤仓岗位工观察半煤仓时通知主井集控室启车运行。 5、人为造成地面煤仓仓满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并罚款100元。 6、由于机械、电器等原因,造成设备不能正常运行,应立即汇报调度和队里,以便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抢修。 7、岗位工必须有高度责任心。

8、维修工检修运输系统某一设备时,要适时检修,因检修时间过长造成仓满,负责当事人罚款100元。 9、杜绝各煤仓快满时放煤。

10、原煤仓 吨、产品仓 吨时,以及如有车皮计划而仓存大列不足 吨、小列不足 吨时,必须及时向总调汇报,协调装车,以免影响生产及外运计划。

二、煤仓防自燃

1、严禁在煤仓口附近使用电焊,如必须使用,则写安全措施,并严格执行措施中的规定。

2、经常性的检查消防器材,确保消防器材完好。 3、夏季严禁上水煤,以免煤仓高温着火。 4、夏季高温期,定期测试CO值。

5、严禁将易燃易爆品乱弃至运行中的皮带上。 6、每班必须清理各煤仓口附近的浮煤及杂物。

临时用工、用车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临时用工、用车管理,堵住在用工、用车上的漏洞,力争做到既不耽误生产、又合理分配人力和车辆。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一、各单位根据生产情况,需用工、用车必须在早8:00前填写好用工、用车申请单,由生产指挥中心审核,报分管领导批复后,申请单存放在调度室,由生产指挥中心统一调度人员和车辆。各区队不得擅自用工和使用车辆。否则不予结算。

二、各单位当班使用的车辆或用工,必须在交班后向调度室汇报车辆使用情况和用工情况。调度员必须在申请单上做好详细的记录(用谁的车、干什么活儿、哪个单位的人、工作量及工数)。每班由主任审核后报分管领导审批,确认无误后作为结算依据。

三、各单位在填写申请单时要详细明了,必须注明干什么活儿、计划需多少工、车辆需多少台、多少趟或多长时间。字迹清楚,申请单由队长或副队长填写并签字,否则不予落实。

四、各单位用工或用车后由值班领导、生产办、调度室、安管办进行抽查监督各单位用工或用车情况,一经查实与事实不符,要严肃查处有关责任人;是管理人员要通报批评、罚款100元—500元;情节严重、给予降级或撤职处理;是其他人员、要给予罚款200元—600元、并给予待岗一周的培训。

五、本制度从2011年1月1日起执行。

马家岩公司电网停送电制度及补充规定

1 总则

1.1为了规范供用电双方的停、送电操作程序,使停、送电手续规范化、制度化,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消除停、送电过程中出现的人为责任事故,根据《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1.2 本规定适用于马家岩公司供电系统中运行的变、送、配电设备和用户电气设备上工作的一切人员(包括基建安装人员),在检修电气设备或线路时,需要变电站(所、室)开关停、送电的工作。 1.3 停电检修应在电源引出变电站(所、室)办理工作票,马家岩公司所属的地面变电站属供电处管理,井下变电所由所属矿井管理,其它地面变、配电所(室)按现有责任划分管理。 2 正常检修工作

2.1下列情况应属于正常检修: a.需停电调整设备保护定值; b.需停电检修架空线路、电缆线路;

c.需停电搬运、移动设备;

d.需停电更换电缆、调整母线、调整刀闸; e.需停电调整变压器分接开关; f.需停电改变设备接线方式; g.需停电进行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 h.需停电进行设备大、中、小修;

2.2正常检修时,检修单位必须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要求,办理工作票手续,经许可后方可工作,严禁无票工作。 2.3值班人员、调度人员必须严格把好许可关,不办理工作票的任何检修申请值班员均有权拒绝操作,坚决杜绝无票操作。

2.4检修单位需检修设备或线路时,应根据《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第93条要求:当用户管辖的线路要求停电时,必须得到用户工作负责人的书面停电申请方可停电。

办理工作票时应一式两份,并经供电处(或变电所管理单位)认可的工作票签发人签字后(工作票签发人每年进行一次考核),由检修单位工作负责人将工作票一式2份送停电变电站办理许可手续,一式工作票只能填写一项工作任务。

2.5变电运行人员收到工作票后应认真审核工作任务及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现场设备情况,如有疑问可向工作票签发人询问,如正确应向调度申请,并根据工作票所列内容填写好操作票(如工作票填写不合格,值班人员可要求申请单位重新填写,直至合格后方可执行)。 2.6调度下令(无专职调度员的单位,须经变电站负责人下令)后

值班运行人员方可进行倒闸操作,停电后经验明确无电压,做好安全措施,工作许可人会同工作负责人再次检查所做安全措施,证明检修设备确定无电压后,双方在工作票上签字,工作票一份保存在站内,一份由工作负责人收执,全部手续办理完毕后方可进行工作。 2.7计划性检修,由检修单位将工作票在工作前一日送交变电站值班员,临时性检修工作,可在工作开始前交变电站值班员。 2.8工作票至预定时间,工作尚未完成,应由工作负责人到变电站办理工作票延期手续。延期手续应由工作负责人向变电站值班负责人申请办理。

2.9工作结束后工作负责人要认真检查工作现场有无遗留物,指挥工作人员撤离现场,并清点人数,工作负责人持工作票到站内办理工作终结手续,经双方签字后工作票终结。已终结的工作票双方各保存一份。

2.10工作票终结后由值班人员向调度汇报,调度(无专职调度员的单位,须向变、配电所负责人汇报)下令,恢复设备原运行方式(双回线路供电单位,可根据用户申请,由调度确定设备运行方式),值班员只有在同一停电系统内所有工作票结束,拆除了所有安全措施 ,并得到值班调度员或值班负责人命令后,方可合闸送电,严禁约时停送电,严禁电话停送电。

2.11具有有载调压能力的变电站,由于电压高、低需调整时,用电单位可向供电处调度申请,由调度统一指挥变电站进行电压调整。 3 事故状态下的抢修:

3.1 下列情况应视为事故状态

1)、危胁人身安全,如:直接触电、间接触电、电弧伤人等; 2)、危胁设备安全,如:设备着火、电缆着火、导线断线、严重设备缺陷、电缆金属性接地等;

3.2事故状态下,可不办理工作票,应按照事故处理规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由事故发生单位停送电联系人向调度说明事故原因和情况,调度应做好记录或电话录音。

3.3调度根据事故性质,下令变电站拉开事故开关,变电站值班人员应将调度命令记入运行记录内。

3.4事故设备如需检修,必须由调度下令,按照“安规”第四章的规定做好安全措施,检修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监护。

3.5发生人身触电、电缆着火、开关爆炸,在开关未自动跳闸时,事故单位可直接向变电站值班员说明情况,值班员根据用户反映情况,立即拉开事故开关。

3.6系统内因运行方式改变,需紧急停电时,由调度根据实际情况,按紧急停电顺序表下令。 4 工作票办理

4.1所有检修工作均必须办理“工作票”,“工作票”应使用《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要求的统一格式的工作票,其它自制格式的工作票,一律视为废票,值班人员拒绝执行。

4.2“工作票”应由供电处(或变电所管理单位)认可的检修单位工作负责人填写工作任务、工作班成员、工作班组及计划工作时间,

由工作票签发人填写安全措施、批准时间等,送交需停电变电站办理许可手续。

4.3各用户需停电检修,工作票签发可由停电检修单位经供电处(或变电所管理单位)认可的工作票签发人签发后,送停电变电站办理许可手续,或地面用户也可直接到供电处办理工作票签发手续。 4.4 工作票中所列人员的安全责任 4.4.1工作票签发人: a.工作必要性: b.工作是否安全;

c.工作票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整;

d.所派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人员是否适当和足够,精神状态是否良好。

4.4.2工作负责人: a.正确、安全地组织工作; b.结合实际进行安全思想教育;

c.督促、监护工作人员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d.负责检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整和值班员所做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条件; e.工作前对工作人员交待安全事项; f.工作人员变动是否合适。 4.4.3工作许可人:

a.负责审核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条

件;

b.工作现场布置的安全措施是否完善; c.负责检查停电设备有无突然来电的危险;

d.对工作票中所列内容即使发生很小疑问,也必须向工作票签发人询问清楚,必要时应要求做详细补充。 4.4.4值班长:

负责审查工作的必要性和检修工期是否与批准期限相符以及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 4.4.5工作班成员:

认真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现场安全措施,互相关心施工安全,并监督《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现场安全措施的实施。 5 其它:

5.1榆林供电分公司调度室与供电处调度室、供电处调度室与变电站,正常及事故情况下均采用电话联系的方式,进行调度命令的传达,调度室应有电话录音,变电站应做好调度命令记录。

5.2事故状态下,事故单位停送电联系人或事故单位调度与供电处调度、事故单位停送电联系人或事故单位调度与变电站的联系均采用电话联系,双方应做好记录。

5.3各单位的停送电联系人、工作负责人、工作票签发人应相对固定,并报供电处(或上一级变电所管理单位)备案,如有变动应随时以书面形式报供电处(或上一级变电所管理单位),不在备案内的其它人员办理工作票,供电处(或上一级变电所管理单位)调度员、变

电站值班员均有权拒绝办理。

5.4在紧急事故状态下也可由指定的专业人员现场以口头命令的方式下令,停用事故开关,下令人应对所下命令的正确性负责。

工业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1、调度集控、井下通讯、监测监控由生产指挥中心信息组负责管理。

2、工业电视、安全监测、工业控制及井上下通讯电缆、安全监测传输电缆、工作面到上位机数据传输电缆和接线盒的维护维修工作由通风服务队负责。

3、调度室内两台上位机除值班调度员进行操作,其他人员一律不准在机上操作。任何人禁止在上位机装软件、玩游戏等。

4、工业电视、通讯电缆和电话、安全监测系统在各个点的摄像头和传感器、电源箱、控制主机等严禁随意拆卸,如有问题及时通知生产指挥中心检修人员。

5、配合通风队定期对安全监测各分站传感器进行一次调试 ,使调试各项指标符合规定。

6、工业监控系统的传感器和信号电缆运行正常且未有其他事故发生时,严禁任何人对其操作。

7、工业监控系统停送电操作必须严格执行电力系统《电业操作规程》。

安全工业监控、通讯维修工巡检制度

一、维修工按规定完成领导布置的任务。

二、维修工巡检前认真检查巡检车辆刹车、灯光、油位等情况后方可入井。

三、检查所有分站开关柜内电缆、控制模块指示灯显示是否正常,端子接线是否牢固。检查自动化系统、通讯系统所属设备工作情况,及时处理设备故障,定期清理设备灰尘。

四、调出kj126的画面,分别检查本机房高、低压系统及变压器的运行状况,发现故障或隐患时,尽快向调度室汇报,并做好记录。 五、检查沿线自动化工业监控系统电缆、工业电视光缆、安全监测线路、通讯线路、信号电缆固定及敷设情况。接线盒完好符合标准要求。

六、检查安全监测各分站及传感器工作情况,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并根据工作面采掘情况及时调整传感器位置,及时处理设备故障。

七、检查工业监控各站点点的传感器工作情况,定期擦拭确保信号清晰。及时处理设备故障,检查综采工作面信号电缆、通讯电缆的回撤情况,做好回撤工作,设备、缆线回撤维修工要现场监督。 八、检查1-2煤总回分站是否工作正常,及时处理设备故障;经常检查产品仓料位仪运行情况。

九、检查调度中心分站运行状况,井上下电缆的使用情况及其他分站的完好情况,及时处理线路和设备故障,保障通讯畅通。 十、随时向调度报告维修工所在位置,保持通讯联系,在发生故障时能及时赶到故障地点,按照有关规定或措施排除故障。故障排除后,

向调度室汇报,并继续进行巡检。

十一、维修工配合通风队定期对安全监测各分站传感器进行一次调试 ,调试时应携带标准气样空气样进行校正 , 使用调试各项指标符合规定。

十二、安全监测各分站传感器在井下连续运行一年,通风队巡检人员须将对其进行全面检修。

十三、认真填写巡检记录,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十四、利用检修或停产时间对工业监控、通讯系统进行集中检修,并对每台设备的运行情况进行测试。

调度业务学习培训制度

为了逐步提高调度工作质量,充分发挥调度在生产中的职能作用,确保我矿本年各项任务顺利完成,我们针对我矿调度指挥中心现有情况、结合公司总调度室的要求,在去年培训的基础上,特制定了本年度的学习培训制度。 一、培训原则:

1、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

结合本矿生产实际,要学以致用,使所学的调度理论知识能够为生产服务。

2、因地制宜的原则:

本学习计划以自学为主,对专业性较强的有关知识,聘请本矿的工

程师和专业技术人员作辅导,但不脱产,不增设开支(不包括公司组织的培训)。

3、“请进来、走出去”原则:

结合本矿实际,利用厂家来矿服务时间、穿插进行培训、使调度员不断掌握现代知识。利用休息时间、到各矿和公司进行现场参观学习、提高感性认识、努力提高实践水平。 4、循序渐进的原则:

运用科学的学习方法,扎扎实实的从基础理论学起,不贪多求快,不搞形式主义。 二、培训目标:

1、通过培训学习,使调度人员进一步熟悉安全规程、操作规程、熟悉综采面,掘进面、连采面作业规程,能做到按章指挥生产。 2、通过政治学习来提高思想觉悟,培养人人争做优秀调度员的意识,做到在岗一分钟,奉献一分钟。

3、熟悉调度业务理论,掌握调度工作的应知应会内容,能够胜任本职工作,通过学习逐步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质量,再去年调度工作的基础上有明显的提高和进步。 三、培训办法及纪律:

1、每周调度组进行一次集中学习,主要学习公司及矿里的规章制度,使调度员熟悉各种规章制度,做到按章指挥生产,不违章指挥。 2、每月请矿里的工程技术人员给调度员进行培训,主要学习采、掘、机、运、通等方面的专业知识。使调度员熟悉矿井的专业系统知

识,做到指挥生产有序,合理。

3、每月组织调度员下井不少于8次,让调度员熟悉井下现场情况,做到指挥生产不盲目。

4、调度组要积极参加矿里的各种讲座和培训,不断提高专业理论知识,熟悉最新的采煤工艺和技术要求。

5、每三个月进行一次模拟考试,主要考核调度员对专业及现场的熟悉和理解程度,按照成绩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让培训、学习成为提高调度员业务水平的有效手段,使调度业务职能不断提升,更好的为生产服务。

调度室印章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中国神华马家岩煤炭公司马家岩煤矿生产指挥中心”印章是生产指挥中心调度室各项管理活动中行使职权的重要凭证和工具,印章关系到本部门的法律权益,关系到生产等各项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为规范和严格对各类印章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以调度室名义发出的文件(限于会议纪要、调度通知、调度命令、调度通报),按照公文处理的有关规定使用印章。 第三条 印章的管理由调度主任负责管理。并指定政治上可靠,有高度组织性、纪律性的人作为单位的监印人负责管理本部门印章。 第四条 印章是行使组织权力的外在表现形式,使用印章后必须登记。空白纸张、证件不能加盖调度室印章。

第五条 监印人必须亲自用印,用印前必须按各级用印负责人的审批意见,审查用印文件的内容、格式,确认无误后方可用印。盖印时

要求图章清晰、端正,位置适当,盖印后要保存好用印依据材料。 第五条 监印人对印章必须妥善保管,不准随意放置印章,监印人不在时必须把印章锁好,以防丢失,如丢失要立即报失。 第六条 监印人不按规定用印及因监印人管理不善造成印章丢失的,属工作失职行为并追究当事人责任;严重越权用印行为或造成重大损失的,按严重失职和重大责任事故处理,追究当事人的行政责任和经济责任。

调度室会议记录制度

第一条 会议记录是会议确定事项的原始凭据,汇报记录(特别是安全生产情况记录)是各单位生产运行情况的重要依据。记录及记录资料的保存对于查找依据、督促工作落实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二条 明确记录人:早调度会由当日主持调度会议的值班主任记录、值班汇报情况由当班调度员记录。

第三条 按照领导要求,会议记录人员负责起草有关会议纪要。 第四条 记录要实事求是,事项完整,页面整洁,字迹清楚。 第五条 记录本的管理:早调度会记录、调度员值班记录、生产专题调度记录由专人管理。调度主任负责检查记录情况,保持记录的连续性。

调度室保密制度

第一条 党和国家的机密、集团公司、股份公司、马家岩煤炭分公

司、马家岩煤矿的商业机密是指关系党、国家及企业的安全和利益的、在一定时间内只限定一定范围的人员知道的事项。泄密行为,可能危害国家、集体利益,将受到党纪处分或纪律的制裁。

第二条 调度室涉及保密的内容:集团公司、股份公司、马家岩煤炭分公司、马家岩煤矿等各单位生产指标、财务经营指标及年度、月度的计划、完成情况,产品价格、销量等,安全调度记录情况,集团公司、股份公司、马家岩煤炭分公司、马家岩煤矿等各级领导的重要批示(包括原件),《调度日报》、《调度月报》、各种内部参考资料、内部分析材料、接到的党和政府及各级单位的重要来电、传真等。 第三条 保密制度应坚持的原则:不该说的秘密绝对不说;不该问的机密,绝对不问;不该看的机密,绝对不看;不该记录的机密,绝对不记录;不该在非保密本上记录机密;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机密;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机密;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机密文件资料;不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局传达机密事项;不携带机密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 第四条 保密制度实施的主要措施:(1)经常不断地进行机密教育,增强全体人员的机密观念。(2)加强领导,要把这项工作列入部门议事日程,强调保密时限和保密范围。(3)强化制度约束,做到有制度、有检查。(4)严格奖惩,对执行保密制度好的人员要予以表扬,对违反保密制度的行为视其情节轻重,分别予以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直至由司法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五条 主任、副主任及各调度人员要认真保存好各种数据信息,

加强计算机管理,软件用户名、密码、硬盘、服务器及数据库中重要数据信息要防止被盗用,被毁坏。

第六条 未经允许,拒绝向陌生人提供马家岩煤炭分公司、马家岩煤矿主要领导的电话、手机号码、家庭住址等信息,拒绝和陌生人或与本企业无关人员透露两级公司、马家岩煤矿各种活动、计划、规划、安排等信息。

第七条 本规定未尽之事宜,按照集团公司(股份公司)保密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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