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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学生表彰奖励条例

2024-08-13 来源:我们爱旅游


对学生表彰奖励条例

为了全面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创设良好的学风、校风,学校每学期将开展三好学生、成绩优秀生、特长生、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其他奖励评比表彰活动。现将学生获奖条例制定如下。

一、学校三好学生、成绩优秀生、特长生、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其他奖励评比资格。

(一)凡我校在籍学生均可参加三好学生、成绩优秀生、特长生、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其他奖励的评比。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评比。

(1)考试作弊者;

(2)旷课一天以上者(含一天);

(3)本学期因违反纪律受到学校通报批评者。

二、学校三好学生、成绩优秀生、特长生、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其他奖励评比条件。

(一)校级三好生、成绩优秀生评比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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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思想品德好:自觉执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中学生守则》,在同学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1)思想要求进步,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并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2)热心学校工作,热爱、关心集体,积极为集体、同学服务,不计较个人得失。 (3)自觉遵守法规校纪,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认真完成作业。

(4)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文明礼貌,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敢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

(5)有良好的劳动习惯,积极参加各项劳动, 生活俭朴,作风朴实。

2、学习好: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刻苦钻研、成绩优良,具备下列条件者,即为“学习好”。

(1)语文、数学、英语、政治、物理、化学期考平均分A级,可以参加成绩优秀生评比。

(2)地理、历史、生物等科目期考成绩需及格以上。

(3)音乐、劳动技术、信息技术、综合实践、理化操作等科目需及格以上。

3、身体好:坚持锻炼身体,上好两操一活动,积极参加课外锻炼及文体活动,有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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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卫生习惯,身心健康,体育期末考试成绩及格以上。

(二)特长生奖励条件。

1、积极主动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素质教育活动(如文化课学习、兴趣小组活动、社会实践活动、校园文化建设活动、体育锻炼活动等),并努力在活动中逐步提高自己的各种素质。

2、通过自身的努力,在文化素质、艺术素质、思想道德素质、身体素质、社会实践能力等方面较其他同学有明显优势。

3、积极参加各级各类素质教育竞赛活动,并在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

4、各方面取得的相应成绩及其特长得到相关教师、班主任、同学的认可。

(三)、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条件

1、优秀团干部条件:政治立场坚定,思想表现好,在同学当中能起先锋模范作用;能积极协助班主任、学校开展活动,带头做好各项工作;讲究方法,团结同学,敢于和坏人坏事做斗争;学习认真、刻苦;同学评议好。优秀团干必须是团支部委员或学校学生会干部。

2、优秀团员条件:政治立场坚定,思想表现好,在同学当中能起表率作用。组织纪律性强,没有无故旷课、迟到现象;日常行为习惯养成好;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助人为乐,敢于和坏人坏事做斗争;学习认真、刻苦;能自觉履行团员义务,及时缴纳团费,参加班团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表现突出,同学评议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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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优秀学生干部、其他奖励评选种类和条件:

1、优秀学生干部条件:其本符合“三好”学条件,密切联系广大同学,处处以身作则,热心为集体和同学服务,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积极参加学校或班组民主管理和教学改革工作,有较强的组织能力;能较好地完成学校或老师交给的工作,是学校教师和班主任的好助手;任职累计有一个学期。对象是校学生会干部、班级正副班长、班委成员。

2、其他奖励评选种类和条件:

种类:遵守纪律奖、文明礼貌奖、尊敬师长奖、爱护公物奖、卫生值日奖、文体活动奖、热爱集体奖、团结友爱奖。

条件:模范遵守《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并在某个方面表现较为突出。

三、学校三好学生、成绩优秀生、特长生、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其他奖励评比办法:

1、三好学生、成绩优秀生由班主任根据评选条件提名,政教处、教务处审核,报校长室批准,即可获奖。

2、特长生由本年级美术、音乐、体育老师根据评选条件按年级总人数的0.8﹪比例推选获奖名单,再由美音体组报相应班主任考评,经政教处审核无异议后,即可获奖。

3、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由班主任根据评选条件选出侯选人,再由全体团员同学投票产生。经学校团支部审核无异议后,即可获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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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优秀学生干部、其他奖励评选由班主任组织本班全体同学根据评选条件投票产生。经政教处审核无异议后,即可获奖。

四、本条例的解释权在政教处、教务处,执行过程中如有改变,则以新的条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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