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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档案保密规章制度范则
有关档案保密规章制度范文一
1.认真学习《保密法》,增强保密意识,严格按《保密法》要求开展档案工作,防止流失泄密事故发生。
2.不准擅自向外借阅文件、档案,借阅必须按规定办理手续。
3.不准把档案文件带回家或公共场所查阅。
4.不准用普通电话、书信来往谈论档案机密内容,也不准把档案机密泄露给亲戚朋友,家属子女。
5.定期进行保密检查,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整改。
6.不准擅自销毁档案文件,需要销毁的档案文件,应造册后,经领导批准,由二人监销,安全处理。
有关档案保密规章制度范文二
一、档案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保密法》的规定,维护党和国家的安全和利益。
二、凡利用涉密档案材料必须凭单位介绍信方可查阅,不得随意扩大调阅范围。
三、凡利用涉及国家安全、军事、重大科技成果、以及生产配方、工艺诀窍等的档案,必须同时持有主管单位的介绍信方可查阅。
四、凡县委、县政府或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和人事部门移交的说明不宜向外公开的档案材料,除本单位外,未经原单位同意不得向外借阅。
五、本馆秘密以上文件一般不借出。如确需借出,须持有关单位证明并办理借阅手续,限期归还。
六、在利用、查阅档案中,如造成泄密事故,必须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惩处。
有关档案保密规章制度范文三
1、档案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守则》,做到不该知道的事,不打听;不该说的机密,绝对不说;不该看的材料,坚决不看;严守纪律、坚持原则、忠于职守,保证档案的机密和安全。 2、严格执行借阅制度,不任意扩大借阅范围,对需要出据档案证明的,要认真核对摘抄内容。
3、借阅档案材料必须进行登记,收回时核对无误后及时入库。
4、整理档案应在档案室内进行。档案人员不得将档案带出档案馆,以防失密或丢失。
5、档案工作人员和利用者,不得随意谈论保密档案材料的情况及内容,非档案人员不准私自开档案柜或者翻阅档案材料。 6、档案室档案资料柜要加锁,要随手关门、关灯。 7、查阅复制有关机密档案材料时,须经分管领导批准。 8、发现档案丢失、损坏时要及时报告。
9、档案工作人员调动,必须按有关规定办理档案资料交接手续,交接清楚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10、销毁期满档案需要经档案鉴定小组鉴定,经领导批准,报有关部门备案后,指定专人进行销毁,并履行销毁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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