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继续加强医院病案管理,提高管理水平,促进医院病案促进管理各项制度的落实,及时解决和处理发现处理事件的结构性问题,经病案委员会研究制定如下例会制度:
一、医院病案管理委员会实行例会制度,原则上每季度(或每半年)召开一次,特殊情况时随时招开。
二、医院病案管理委员会会议由主任委员。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由主任委员委托副主任委员主持。
三、每年病案管理办公室医院应向医院病案管理委员会通报年度工作计划及工作重点,年终应向医院病案管理委员会汇报医院病历质量监控情况及医院病案管理改进措施的实施效果和落实境况情况。 四、会议周期前,医院病案管理办公室应根据在工作中探头监控
中发现的医院病历质量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提交主管院长草案。 五、医院病案管理委员会应定期评估医院病案管理办公室的工作,对医院病案的监控方案需要进行审议。
六、医院病案管理委员会会议应按时召开,会议中各委员应汇报病历质量监控中存在问题及需要其他部们沟通协调解决的问题,并对所研究风险问题的关键问题充分发表意见,并认真做好记录,将意见提交院务可以,经院务会通过后,布置下一步的工作任务,做到持续质量改进。
七、医院病案管理委员会委员如连续三次无故不参加会议,则自动除名,并在全院周会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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