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杭州市建设工程应用预拌砂浆工程计价问题的相关解释
杭建造价投资办[2011]24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杭政办函[2011]32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杭州市建设工程推广应用预拌砂浆管理办法的通知》,我市自今年3月份起在市区范围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面推广使用预拌砂浆。由于近来涉及工程计价依据对使用预拌砂浆如何进行调整处理方面的咨询较多,为进一步做好预拌砂浆计价行为的规范管理,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使用浙江省现行工程计价预算定额时,如定额为普通现拌砂浆而工程实际使用预拌砂浆的,应按2010版《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和《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总说明中所明确的定额调整方法执行。
二、对于预拌砂浆和现拌砂浆的分类对应关系,可参考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2008年
颁发的《浙江省建筑工程节能预算定额(2003
版省补充定额)》第141页的附录五“预拌砂
浆与传统砂浆分类对应参考表”进行相应砂浆材料的换算调整。
三、已招投标或已签订合同但尚未竣工的工程,使用预拌砂浆部分所涉及的相应工程计价按上述办法调整.
附:预拌砂浆与传统砂浆分类对应参考表
杭州市建设工程造价和投资管理办公室
二O一一年六月二十日
附件: 预拌砂浆与传统砂浆分类对应参考表 种类 预拌砂浆 DM5。0、WM5。0 砌筑砂浆 DM57。5、WM7。5 DM10.、WM10 DM15、WM15 DP5。0、WP5。0 DP10、WP10 抹灰砂浆 DP15、WP15 DP20、WP20 地面砂浆 DS15、WS15 DS20、WS20 传统砂浆 M5.0混合砂浆、M5.0水泥砂浆 M7。5混合砂浆、M7。5水泥砂浆 M10混合砂浆、M10水泥砂浆 M15混合砂浆、M15水泥砂浆 1:1:6混合砂浆 1:1:4混合砂浆 1:3水泥砂浆 1:2水泥砂浆、1:2.5水泥砂浆、1:1:2混合砂浆 1:2。5水泥砂浆、1:3水泥砂浆 1:2水泥砂浆 砌体所使用的砂浆均为普通现拌砂浆,若使用干混砂浆采用以下方法调整:按相应定额中每立方米砂浆扣除人工0.2工日,灰浆搅拌台班数量乘以0。6
砌体所使用的砂浆均为普通现拌砂浆,若使用湿拌砂浆采用以下方法调整:按相应定额中每立方米砂浆扣除人工0。45工日,灰浆搅拌台班数量乘以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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