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参建单位职责 建设单位职责
1.在工程招标及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签订协议、合同时,应对工程文件(含电子文件)的套数、费用、质量、移交时间等提出明确的要求;
2.收集和整理工程准备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形成的电子文件,并进行立卷归档;
3、负责组织、监督和检查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工程电子文件的形成、积累和立卷归档工作;也可委托监理单位监督、检查工程电子文件的形成、积累和立卷归档工作;
4.收集和汇总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立卷归档的工程电子档案;
5.对建设工程电子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和安全性进行监督和鉴定,并保证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在内容、格式、相关说明及描述上保持一致。
6.对列入城建档案馆接收范围的工程,在按规定向城建档案馆移交一套完整的符合规定的工程竣工档案时同时移交与纸质档案完全一致的电子档案。
7、采取措施保证电子文件在形成和处理过程中不被非正常修改。 8、出具整个工程电子档案质量保证书。 代建单位职责:
1、协助委托人(即建设单位)组织编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和项目施工图设计。
2、受项目使用单位委托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质量监督、安全监督、交工验收、竣工验收和产权产籍登记等法定手续。依法承担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责任。
3、代建人应按批准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实施组织管理,严格控制项目投资,确保工程质量,按期交付使用。代建人不得
在实施过程中利用洽商或者补签其他协议随意变更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建设内容和投资额。因技术、水文、地质等客观原因必须进行设计变更的,应由设计单位填写设计变更单,并经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签署意见后,由代建人报委托人核准。
4、按程序组织工程监理、施工和设备、材料采购招标。 5、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各项合同的拟订和全过程管理,并经委托人及纪委、审计、财政等同意后,按规范程序进行价款结算。
6、按项目进度编报投资计划,每周向委托方和市建设局报送项目进展、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情况,定期向市财政局报送建设资金使用情况。
7、向委托人及市财政局报送建设资金支出预算、决算和建设资金拨付等报告,及时向审计部门报送竣工决算审计资料。
8、整理、汇编和移交工程建设档案。 9、按批准的资产价值办理资产交付手续。
10、按照代建合同的约定在建设期间行使项目建设单位的其他职责。
勘察设计单位的职责
1、设计单位要对审查批准的工程静态总投资不超过相应限额承担责任,其应承担的责任范围包括:
(1)设计单位未经建设项目审批单位同意擅自提高建设标准、设备标准、增设初设范围以外工程项目等造成投资增加;
(2)由于设计深度不够或设计标准选用不当,导致设计或下一步设计仍有较大变动,导致投资增加。
2、设计单位对以下情况造成的投资增加不承担责任: (1)国家政策变动导致设计调整; (2)工资、物价调动后的价差;
(3)土地征用费标准、水库淹没损失补偿标准的改变;
(4)由原审批部门同意,重大设计变动和项目增加引起投资增加; (5)其他单位强行干预改变设计或不合理标准等造成投资增加。 3、将本单位形成的工程文件连同电子档案立卷后向建设单位移交
4、对本单位形成的电子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和安全性负责,并保证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在内容、格式、相关说明及描述上保持一致。
5、建设项目实行总承包的,总包单位负责收集、汇总各分包单位形成的工程档案,并及时向建设单位移交;各分包单位应将本单位形成的工程文件整理、立卷后及时移交总包单位。建设工程项目由几个单位承包的,各承包单位负责收集、整理立卷其承包项目的工程文件,并应及时向建设单位移交。
6、向建设单位出具本单位形成的电子档案质量保证书。 监理单位职责
1、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2、监理单位应依据监理合同配备监理组成员进驻施工现场和需要的检测设备和工具。
3、本工程使用或者安装建筑材料、建筑物配件、设备必须得到监理工程师的签字认可,单位工程的验收、隐蔽工程的验收、工程款的支付及竣工验收须得到监理工程师的签字认可。
4、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工程监理规范,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到形式,实施监理。
5、该项目监理机构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全面履行监理合同,控制本工程质量、造价和进度,管理建设工程相关合同,协调工程建设有关各方关系;做好各类监理资料的管理工作,监理工作结束后,向本监理单位或相关部门提交完整的监理档案资料。
6、监理单位应对项目监理机构的工作进行考核,指导项目监理机构有效地开展监理工作。项目监理机构应在完成监理合同约定的监理工作后撤离现场。
7、监理单位负责在工程监理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如因监理单位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监理人自行负责。
8、监理单位不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履行监理义务,对应当监
督检查的项目不检查或者不按照规定检查,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工程监理单位与承包单位串通,为承包单位谋取非法利益,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与承包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9、在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漏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有关的保密资料。
10、将本单位形成的工程文件连同电子档案立卷后向建设单位移交。
11、对本单位形成的电子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和安全性负责,并保证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在内容、格式、相关说明及描述上保持一致。
12、建设项目实行总承包的,总包单位负责收集、汇总各分 包单位形成的工程档案,并及时向建设单位移交;各分包单位应将本单位形成的工程文件整理、立卷后及时移交总包单位。建设工程项目由几个单位承包的,各承包单位负责收集、整理立卷其承包项目的工程文件,并应及时向建设单位移交。
13、向建设单位出具本单位形成的电子档案质量保证书。 施工单位职责
1、施工单位做好施工前准备工作:
(1)负责施工区域的临时道路、临时设施及水电管线的铺设、管理、使用和维修工作;
(2)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和材料、施工机械进场;
(3)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预算、施工进度计划、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包括月计划),用水、用电计划送发包方。
2、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规范、规程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派驻的现场代表的监督。
3、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由承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必须按
有关规定提供质量合格证,或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
(2)对材料改变或代用必须经原设计单位
http://http://unjs/news/55C781DA8A6B0051.html
同意并发正式书面通知和发包方派驻代表签证后,方可用于工程; (3)隐蔽工程必须经监理单位检查、验收签章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4)承包方应按质量验评标准对工程进行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质量进行评定,并及时将单位工程质量评定结果送发包方和质量监督站。单位工程结构完工时,应会同发包方、质量监督站进行结构中间验收;
(5)承包方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发包方派驻代表和当地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
(6)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规定对工程实行保修,保修时间自通过竣工验收之日算起。
4、发包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开工前由发包方组织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作出会审纪要,作为施工的补充依据,承、发包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5、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承包方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由发包方及时会同设计等有关单位研究确定修改意见或变更设计文件,承包方按修改或变更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
6、承包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可以提出修改设计、修改工艺的合理化建议,经发包方、设计单位
或有关技术部门同意后采用实施,节约的价值按国家规定分配。 7、发包方如需设计变更,必须由原设计单位作出正式修改通知书和修改图纸,承包方才予实施。
8、在规定的保修期内,凡因施工造成的质量事故和质量缺陷应由承包方无偿保修。
9、将本单位形成的工程文件连同电子档案立卷后向建设单位移交 10、对本单位形成的电子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和安全性负责,并保证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在内容、格式、相关说明及描述
上保持一致。
11、建设项目实行总承包的,总包单位负责收集、汇总各分包单位形成的工程档案,并及时向建设单位移交;各分包单位应将本单位形成的工程文件整理、立卷后及时移交总包单位。建设工程项目由几个单位承包的,各承包单位负责收集、整理立卷其承包项目的工程文件,并应及时向建设单位移交。
12、向建设单位出具本单位形成的电子档案质量保证书。 环评单位的职责
1、严格执行国家或地方颁布的环境保护法规、标准,遵守国家环境保护局
发布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
2、严格执行经物价部门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收费 标准;
3、遵守《评价证书》的使用规定,承接熟悉和掌握其工艺流程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4、在签订评价合同时,必须标明《评价证书》的级别和编号;编报的评价大纲和环境影响报告书必须附有评价证书缩印件(按原样缩到三分之一);
5、及时申报本单位评价机构、人员、仪器设备的调整和变化情况; 6、接受环境保护部门的检查、监督和考核。
7、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业务活动时,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管理的各项规定,坚持科学、客观、公正的原则,恪守职业道德。
8、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可主持进行下列工作: (1)环境影响评价; (2)环境影响后评价; (3)环境影响技术评估; (4)环境保护验收。 9、报告文件:
(1)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含大纲);
(2)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和登记表; (3)对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技术评估。 投资监理单位职责
1、参与项目前期的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和扩初概算编制或审查、编制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清单、制定造价控制的实施细则、确定控制目标,各类经济技
术合同的编审、中期付款审核、阶段性预(结)算审核、协助编制竣工财务决算报告。
2、为建设单位的管理体系提供咨询和服务,满足建设单位各部门提出的要求,所有报告的立足点是站在业主的立场上。
3、以总投资或成本控制、造价控制为切入内容,在项目的立项上一定要全面,不要遗漏任何可能会发生的费用。
4、项目设计深度不够,要与设计单位和业主进行沟通,在理解设计要求的情况下,对这些项目的费用编制上要有所设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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