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黔东南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
作者:吴琼 龙爽
来源:《文存阅刊》2019年第09期
摘要:随着经济的发展以及城镇化进程的加快,黔东南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同样也面临着各种各样的问题及挑战,在这种背景下,本文从黔东南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现状进行阐述,并对保护成果进行阐述,以期在此基础上进一步从理论和实践的角度探索政府角色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之间所发挥的巨大作用。 关键词: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一、黔东南州文化遗产的基本情况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国土面积为3.03万平方公里,总人口458万人,少数民族人口全州总人口的80.6%。各族人民在长期的生产生活中形成了多姿多彩的民族文化,如语言文化、歌舞文化、建筑文化、服饰文化、节日文化、饮食文化、传统医药文化等等。全州拥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总计969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9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47处,州级文物保护单位80处,全州不可移动文物总量在全省排列第一。有国家级民间文化艺术之乡10个、省级民间文化艺术之乡28个;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1个,国家级历史文化名镇2座,省级名镇、名村6个,国际生态博物馆2个。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53项72个保护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210项241个保护点,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254项300个保护点。有国家级传承人26名、省级传承人104名、州级传承人294名、县级传承人1795名。2009年“侗族大歌”入选联合国“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有1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个省级自然保护区,4个县(市)级自然保护区;3个国家级风景名胜区,7个省级风景名胜区;4个国家级森林公园。有21个民族文化村寨列入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录。2012年,国家住建部、文化部、财政部联合命名的“中国传统村落”中,我州共276个民族村寨被列入,其中,第一批60个,第二批165个,第三批51个。这些民族村寨各具特色,风情浓郁,极具保护和开发价值,将列入国家重点保护区域。
从2011年开始,黔东南州开始探索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方式模式,提高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合理利用。2011年成功申报丹寨县黔山古法造纸合作社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成功申报黔东南州太阳鼓苗侗刺绣有限公司、丹寨县宁航蜡染有限公司、丹寨县卡拉鸟笼制作技艺合作社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开始了传统技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生产性保护的模式,以皮纸制作技艺、苗族蜡染、鸟笼制作技艺、苗族刺绣、苗族银饰、苗族泥哨、竹编工艺等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州级、省级和国家级传承人为主,成立了一批“传承人+合作社或公司”的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帮助和扶持了贵州丹寨宁航蜡染有限公司、黔东南州太阳鼓苗侗刺绣有限公司、台江县芳佤苗族刺绣银饰有限公司、贵州苗妹银饰刺绣有限公司、施秉县舞水云台旅游商品开发有限公司、丹寨县卡拉鸟笼制作技艺合作社等一批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的企业。目前,全州国家级非物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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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有3家,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有8家,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26家。促成了州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50多人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创业,直接带动传统技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3000多人就业,仅仅贵州苗妹银饰刺绣有限公司就有接近500人从事苗族银饰和苗族刺绣制作技艺的传承,极大地带动了全州传统技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传承和保护。 二、黔东南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采取的措施 (一)建立健全相应的组织机构。
成立由州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相关县市政府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苗侗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区保护实施领导小组”,聘请有关学科专家、学者组成的“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苗侗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区专家委员会”,从组织上保障民族文化保护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是多方筹措资金,保证经费投入。
黔东南州及各县市在财政十分紧张的情况下,根据本地实际,将民族文化保护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保证工作正常运转。 (三)是积极开展普查摸底工作。
对州内非物质文化遗产情况进行了摸底普查。共完成普查重点项目305项,收集到非遗资源线索4392项。普查登记不可移动文物3553处,其中新发现2406处,另外登录民族村寨80余个。共绘制不可移动文物位置图3800多张,拍摄照片50000余张,采集历史文物标本125余件,并作了大量的普查日志。 (四)是加强法律制度建设。
先后颁布实施了《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民族文化村寨保护条例》,《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民族民间文化优秀传承人管理办法(暂行)》等,从制度上对全州各县市独具特色的民族村寨、服饰、歌舞、传统工艺等进行保护和传承,为文化保护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五)加强宣传展示。
通过各种媒体和展示活动,加强对我州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宣传,增强全州各民族对本土文化的认同感和自豪感,推动民族文化的保护工作。 (六)激活民俗活动,以实现文化活态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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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面,政府主导兴办大型节日,打造节日精品。另一方面,通过“公助民筹、民办公助”和社会支持方式,大力扶持、引导和鼓励民间办好自己的节日,推动和促进民族文化的保护与传承。
(七)开展民族文化进课堂工程。
近年来,黔东南州各市县先后将民族文化教育纳入大、中、小学素质教育内容,让民族文化走进课堂。
黔东南州通过采取有效的民族文化保护措施,民族文化的完整性和原真性得到了有效保护,增强了州内各民族人民对本民族文化价值的认同和对本土文化保护的自信心,壮大了文化传承人队伍,逐渐形成了民间文化自我良性循环发展良好。政府不仅是民族工作和文化工作的管理者和责任者,而且在政策制定、资金投入、工作组织上有着难以取代的作用,当前,有一些片面的言论认为政府保护少数民族文化所采取的措施会沦为形式主义,从而失去了保护的意义。但从我国少数民族文化保护事业发展的历程来看,从国外的先进经验来看,我们必须承认政府在完善在保护少数民族文化中具有重要的意义。 作者简介:
吴琼(1980年—),女,苗族,贵州凯里人,本科,讲师,研究方向:旅游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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