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减排列入国家“十一五”规划纲要
2005年,节能减排列入国家“十一五”规划纲要,并提出到“十一五”末,我国万元GDP能耗降低20%和主要污染物排放减少10%。今年4月,国务院召开全国节能减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温家宝总理作重要讲话,对节能减排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看完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的那天晚上,柴宝成高兴得一夜未睡着觉。
“搞节能减排,不是一时一事的事,贵在坚持做下去。”
4月7日,环境保护部副部长潘岳在2011年全国环境宣传教育工作会议上指出,进入“十二五”时期,我国环境保护面临着极大的压力,这样的压力主要表现在治污减排的压力、环境质量改善的压力、防范环境风险的压力、西方对中国的环境压力继续加大4个方面。
中投顾问环保行业研究员侯宇轩指出,我国环境压力不仅有来自内部的压力,也有来自外部的压力,虽然十一五期间我国环境工作取得了巨大的进展,但是环境压力并没有得到有效的释放,反而有趋紧的现象。究其原因,主要在于我国的经济发展方式没有得到有效的改变,治标或许有所成就,但是尚未触及到根本,因此,治本仍需努力。
十二五期间,经济发展带动能源需求日益增加,环境挑战越来越严重。作为发展中国家,在国际局势动荡不安的情况下,中国的经济发展承受的环境压力越来越大,环境问题已经与政治问题相挂钩,国际局势对中国环境市场的施压越来越大。一方面要削减长久以来经济发展带来的污染物,一方面要控制经济发展中产能释放制造的新污染物,在保证经济增长的同时控制环境,压力不可小觎。
据中投顾问发布的《2010-2015年中国环保产业投资分析及前景预测报告》显示,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新的环境问题不断产生。我国的重点污染物排放量仍然很大,已超出我国的环境容量。同时,我国的城市化进程正在加快,城镇化率在“十二五”期间将有明显的提高,城市的环境压力将越来越大,要做到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相协调非常艰难。
中投顾问研究总监张砚霖指出,十二五期间,我国环境工作的重点在于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以及产业结构的调整。十二五期间,我国节能环保产业的投资需求将达到4500亿,一系列的节能环保产业政策,作为产业升级与结构调整的重要举措将推动节能环保产业的投资,从经济方面带动环保产业的发展,从而有效改善环境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修订草案)》
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讨论并原则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修订草案)》。
会议指出,今年以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中央关于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的工作部署,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总的看,当前面临的形势依然相当严峻,实现“十一五”规划提出的目标困难很大,不断发生的污染事件给人民群众生活带来严重的影响,决不可掉以轻心。会议强调,各级政府必须充分认识实现节能减排目标的艰巨性和紧迫性,以对国家、对人民、对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精神,把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摆在更加突出、更加重要的位置,调动一切力量,加大工作力度,务求取得实实在在的进展。
会议对下半年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重点工作做了部署。(一)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过快增长,继续严把土地、信贷闸门,提高节能环保市场准入门槛,对重点地区和行业要实行更加严格的标准,坚决纠正各地违反国家规定对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实行的优惠政策。(二)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重点抓好火电、钢铁、电解铝、铁合金、焦炭、水泥等13个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三)依靠科学技术,着力抓好重大节能减排工程和重点污染治理工程,推进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建设,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加大“三河三湖”和松花江等重点流域治理的力度。(四)加快实施有利于节能减排的政策措施,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综合运用价格、财税等经济杠杆和法律、行政手段,促进企业节能减排工作。(五)加大节能减排工作执法力度,深入开展节能环保专项执法检查,当前特别要加大对违法排污的整治,一经发现,就要严肃查处,决不手软。(六)认真落实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积极参加国际谈判和对话,深化国际合作。(七)充分调动各方面参与节能减排工作的积极性,全社会动员、全民参与,使节能减排成为每个企业、每个社区、每个单位、每个家庭、每个社会成员的自觉行动。(八)加强宣传工作,重点宣传各地区、部门和企业推进节能减排的进展情况和先进典型。发挥舆论监督作用,揭露那些浪费能源资源、严重污染环境的恶劣现象。(九)健全节能减排责任制和问责制,完善科学、完整、统一的节能减排指标体系、监测体系和考核体系,抓紧建立健全节能减排工作监督和奖惩制度。 会议审议同意《2007年各部门节能减排工作安排》、《2007年各部门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安排》、《单位GDP能耗统计指标体系监测体系和考核体系实施方案》。 会议认为,1993年10月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对于促进我国科技进步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我国推动科技进步工作面临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对该法律进行修改和完善是必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修订草案)》,主要对激励自主创新、促进企业成为技术创新主体、合理配置科技资源、推动产学研结合、促进新技术产业化等方面的内容进行了修改和补充,对科技人员的培养、奖励和权益保障等作出了明确规定。会议决定,该修订草案经进一步修改后,由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正式出台
《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正式出台,再次明确了我国实现节能减排的目标任务和总体要求。
在此前全国节能减排工作会议上提出的“狠抓落实”十项措施中,“切实加强节能减排法制建设”位列其中。昨天,记者采访了河海大学邢鸿飞教授,听听专家对此问题的真知灼见。
多种手段并用“四两拨千斤” “节能减排可以运用多种手段,就建立健全节能减排的体制机制而言,主要有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和行政手段。我个人认为,要以经济手段为主,实行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和行政手段相结合。”邢鸿飞说。
邢鸿飞表示,在节能减排中要充分运用经济手段,在经济利益原则的作用下,发挥价格机制的杠杆作用,使所有能源消耗和污染排放的主体都能够自觉地、有利可图地、千方百计地去降低能源消耗,减少污染排放。使各个市场主体都能重视节能减排工作,并能从节能减排中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 “这次《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中提到我国将制定和完善鼓励节能减排的税收政策,并适时出台燃油税,研究开征环境税,不失为一个四两拨千斤的好办法。”邢鸿飞说,“其实国内环境法学界对此问题一直在进行研究和探索,我的好几个学生就以此作为论文课题,发改委的方案可谓众望所归。” 邢鸿飞告诉记者,在充分运用经济手段的同时,还要运用好法律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在法律手段方面,主要是严格依法淘汰高能耗、高污染的设备和产品。在经济手段的作用下,企业主动地、自觉地淘汰高能耗、高污染的设备和产品,这是最理想的状态。但如果经济手段还不足以做到这一点,就必须采取法律手段。目前,这方面的措施力度还很不够,必须予以加强。在行政手段方面,主要是建立健全节能减排的行政责任制,把节能减排指标分解落实到各级行政部门,并严格加以考核,还可以采取行政合同的手段,由行政主管单位跟企业签订协议,明确一旦违约后相应的责任。 邢鸿飞说:“需要指出的是,行政手段只是辅助手段,不能取代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也不能凌驾于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之上。”
法律不能游离于节能减排工作之外
近些年来,我国经济发展的各项指标大多超额完成,但为何“环保欠账”问题却总是无法解决,并且有加剧趋势?针对记者的问题,邢鸿飞谈了自己的看法。
“这种局面,一方面是我国目前产业结构‘重型化’的‘惯性’使然,另一方面也是新旧模式的抗衡、各种利益的博弈使问题集中暴露,成为我国经济增长模式进入‘相持阶段’的明显标志。”邢鸿飞说,“有学者说我国‘环境赤字账单’的形成,法律难辞其咎。我认为这种说法有失偏颇。”
邢鸿飞介绍,在法律手段方面,我国政府颁布了《环境保护法》、《可再生能源法》、《节约能源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对于促进节能减排落实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他中肯地说,纵观我国的环境保护立法与执法实践,从1979年的《环境保护法》到今年3月通过的物权法将环境保护的考虑纳入;从全国各级环境执法部门执法障碍重重,到国家环保总局高调掀起“环保风暴”,进步与成效有目共睹。但是,法律实施的结果也令人困惑:一边是环境立法“爆炸”,另一边却是污染与破坏加速;一边是执法权限和范围不断扩大,另一边是违法行为层出不穷。
“在节能减排乃至环境保护中,法律显然不能游离其外,如何更好地发挥应有的作用,的确是一个值得深入研究的课题。期待《节约能源法》与时俱进
节能减排除了是政府的目标和口号之外,也需要相关的法律和法规进行约束。据悉,
我国《节约能源法》颁布实施近10年以来,几乎没有企业或者是个人因为这部法而受到相应的处罚,这说明什么? 邢鸿飞随即解释了记者的疑问:“现在看来,上个世纪90年代出台的《节约能源法》立法定位偏低,且受当时情况所限,包括责任主体、执法主体这些都不明确,有好多要求也不是很严格,在实践中确实存在缺乏操作性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已不能适应现在完成节能减排目标的要求。”
他同时补充,“立法的滞后是国内外普遍存在的一个问题。尤其在我国目前社会经济高速发展的前提下,不能苛求通过立法一劳永逸地解决问题,同样需要一个不断完善,与时俱进的过程。” 邢鸿飞说:“目前,北京、上海等地都建立了专门节能的执法大队。此次方案的出台,在某种程度上是一个预热。”他告诉记者,据他所知全国人大财经委正在组织修订《节约能源法》,可能今年下半年就要出台。到时候对节能的责任主体、执法主体,谁来监督、谁来执法都应该会有更加具体的要求,对工业节能怎么做,交通节能怎么做,公用建筑节能怎么做,都会有非常明确的要求。
邢鸿飞最后强调,在落实节能减排的十项具体措施中,法律可以而且应该大有作为。因为不论是产业结构的调整、还是体制性障碍的排除,不论是价值规律的应用、还是生态补偿的实施,不论是投入机制的建立、还是监管措施的采取,其基本前提都必须是有合理的制度安排和法律保障,都离不开立法与执法两个环节。
《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公布执行
新华社6月3日受权发布《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整个方案包括40多条重大政策措施和多项具体目标,涉及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过快增长、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完善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政策措施、积极推进能源结构调整、加快实施10大重点节能工程、加快水污染治理工程建设、推动燃煤电厂二氧化硫治理、多渠道筹措节能减排资金、实施水资源节约利用、推进资源综合利用、强化重点企业节能减排管理、积极稳妥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完善促进节能减排的财政政策、加强政府机构节能和绿色采购等。
将适时出台燃油税研究开征环境税
根据国务院日前印发的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的《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中国将制定和完善鼓励节能减排的税收政策。适时出台燃油税。研究开征环境税。
《方案》指出,中国将抓紧制定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和环保产品目录及相应税收优惠政策。实行节能环保项目减免企业所得税及节能环保专用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政策。对节能减排设备投资给予增值税进项税抵扣。完善对废旧物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优惠政策;对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在计征企业所得税时实行减计收入的政策。实施鼓励节能环保型车船、节能省地环保型建筑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税收优惠政策。抓紧出台资源税改革方案,改进计征方式,提高税负水平。适时出台燃油税。研究开征环境税。研究促进新能源发展的税收政策。实行鼓励先进节能环保技术设备进口的税收优惠政策。
将加快实施十大重点节能工程
《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指出,2007年中国将形成5000万吨标准煤节能能力,重点是:实施钢铁、有色、石油石化、化工、建材等重点耗能行业余热余压利用、节约和替代石油、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以及工业锅炉(窑炉)改
造项目共745个;加快核准建设和改造采暖供热为主的热电联产和工业热电联产机组1630万千瓦;组织实施低能耗、绿色建筑示范项目30个,推动北方采暖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1.5亿平方米,开展大型公共建筑节能运行管理与改造示范,启动200个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规模化应用示范推广项目;推广高效照明产品5000万支。
中国还将加快水污染治理工程建设。“十一五”期间新增城市污水日处理能力4500万吨、再生水日利用能力680万吨,形成COD削减能力300万吨;今年设市城市新增污水日处理能力1200万吨,再生水日利用能力100万吨,形成COD削减能力60万吨。加大工业废水治理力度,“十一五”形成COD削减能力140万吨。加快城市污水处理配套管网建设和改造。严格饮用水水源保护,加大污染防治力度。
将建立政府节能减排工作问责制 中国将建立政府节能减排工作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将节能减排指标完成情况纳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作为政府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明确提出,要建立和完善节能减排指标体系、监测体系和考核体系。对全部耗能单位和污染源进行调查摸底。建立健全涵盖全社会的能源生产、流通、消费、区域间流入流出及利用效率的统计指标体系和调查体系,实施全国和地区单位GDP能耗指标季度核算制度。
根据《方案》,中国将建立并完善年耗能万吨标准煤以上企业能耗统计数据网上直报系统,加强能源统计巡查,对能源统计数据进行监测,制订并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统计和监测办法,改进统计方法,完善统计和监测制度。
中国将建立健全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方案》明确了要上收部分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环评审批权限。对超过总量指标、重点项目未达到目标责任要求的地区,暂停环评审批新增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强化环评审批向上级备案制度和向社会公布制度。加强“三同时”管理,严把项目验收关。对建设项目未经验收擅自投运、久拖不验、超期试生产等违法行为,严格依法进行处罚。
将加大淘汰电力、钢铁等行业落后产能
按照《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中国将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加大淘汰电力、钢铁、建材、电解铝、铁合金、电石、焦炭、煤炭、平板玻璃等行业落后产能的力度。
通过淘汰电力、钢铁等行业的落后产能,“十一五”期间将实现节能1.18亿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硫240万吨。同时,加大造纸、酒精、味精、柠檬酸等行业落后生产能力淘汰力度,“十一五”期间实现减排化学需氧量(COD)138万吨。
《方案》提出要完善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政策措施。鼓励发展低能耗、低污染的先进生产能力。适当提高建设项目在土地、环保、节能、技术、安全等方面的准入标准。鼓励外商投资节能环保领域,严格限制高耗能、高污染外资项目,促进外商投资产业结构升级。
《环境保护法》问题根在执法不严
:多次参与《环境保护法》修订调研的法律专家汪劲称,20余年来环境保护法未曾修订,内容与现实严重脱节,甚至与之后制定的单行法律相冲突。汪劲表示,由于部门之间的权利纷争,资源部门与环保部门的权限难以界定,导致修订被拖后。(6月15日《中国经济周刊》)
潮起潮落,都有一定之规。任一法律法规,自然也有相应的成长历程。即便国家根本大法,也需要依据时代的新特征作出相应的调整。美国1787年宪法如此,法国1875年宪法如此,我国1982年宪法亦然。作为特定领域的上位法,则更要跟上时代的特点。如果国家立法机制臻于完备,在现实内容严重脱节的法律内容背后,必然存在着比内容脱节更可怕的、更揪心的残酷现实。
流水不腐,户枢不蠹。在笔者看来,70%-80%内容与现实脱节《环境保护法》的根本原因,不在于我国立法机制的滞后,也不在于21年前《环境保护法》内容的老套,更不在于法学家们的主观疏忽,而在于全体社会尤其是执法部门对《环境保护法》的冷漠,甚至包括地方政府的“不执法”。
《环境保护法》如果被各级政府部门认真执行了,该法律能够解决哪些问题,不能解决哪些新情况,必然十分明显。《劳动法》也正是因为正视到了新时代的新特点,才及时被调整为《劳动合同法》的。愿望很丰满,现实却太骨感。虽然,在2002年-2008年期间,全国人大在7年间不间断地建议修改《环境保护法》,但迫于“调研报告”没有到位与相关权力部门之间的推诿扯皮,导致了每一份对《环境保护法》提议修改的议案都胎死腹中。
以上原因,虽然听上去很有道理。然而在笔者看来,最根本的原因却仍然在于权力部门对于环保事业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与违法不究。在好大喜功的行政考核体制面前,唯GDP至上的政绩观是环境保护永远跨不过去的一道坎。环境与公众的健康往往会成为权力心中的“被遗忘的角落”。
GDP崇拜与环境保护在权力面前从来都是一对非此即彼的敌人。2009年,“铅中毒”事件各地频发、“镉中毒”事件风起云涌、官员“拉屎污染论”在网上咆哮,更令人气愤的是,湖南郴州某污染企业遭到了被环保部门下了十道禁令之后,仍然在大肆生产。种种问题,命门直指《环境保护法》的执法情况。窃以为,既然执法水平如此低劣,我们又何以火急火燎地去忙着更新法律呢——重要的问题在于,先把环保部门的执行力提高,才是根本问题所在。
多次参与《环境保护法》修订调研的法律专家汪劲称,20余年来环境保护法未曾修订,内容与现实严重脱节,甚至与之后制定的单行法律相冲突。汪劲表示,由于部门之间的权利纷争,资源部门与环保部门的权限难以界定,导致修订被拖后。(6月15日《中国经济周刊》)
潮起潮落,都有一定之规。任一法律法规,自然也有相应的成长历程。即便国家根本大法,也需要依据时代的新特征作出相应的调整。美国1787年宪法如此,法国1875年宪法如此,我国1982年宪法亦然。作为特定领域的上位法,则更要跟上时代的特点。如果国家立法机制臻于完备,在现实内容严重脱节的法律内容背后,必然存在着比内容脱节更可怕的、更揪心的残酷现实。
流水不腐,户枢不蠹。在笔者看来,70%-80%内容与现实脱节《环境保护法》的根本原因,不在于我国立法机制的滞后,也不在于21年前《环境保护法》内容的老套,更不在于法学家们的主观疏忽,而在于全体社会尤其是执法部门对《环境保护法》的冷漠,甚至包括地方政府的“不执法”。
《环境保护法》如果被各级政府部门认真执行了,该法律能够解决哪些问题,不能解决哪些新情况,必然十分明显。《劳动法》也正是因为正视到了新时代的新特点,才及时被调整为《劳动合同法》的。愿望很丰满,现实却太骨感。虽然,在2002年-2008年期间,全国人大在7年间不间断地建议修改《环境保护法》,但迫于“调研报告”没有到位与相关权力部门之间的推诿扯皮,导致了每一份对《环境保护法》提议修改的议案都胎死腹中。
以上原因,虽然听上去很有道理。然而在笔者看来,最根本的原因却仍然在于权力部门对于环保事业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与违法不究。在好大喜功的行政考核体制面前,唯GDP至上的政绩观是环境保护永远跨不过去的一道坎。环境与公众的健康往往会成为权力心中的“被遗忘的角落”。
GDP崇拜与环境保护在权力面前从来都是一对非此即彼的敌人。2009年,“铅中毒”事件各地频发、“镉中毒”事件风起云涌、官员“拉屎污染论”在网上咆哮,更令人气愤的是,湖南郴州某污染企业遭到了被环保部门下了十道禁令之后,仍然在大肆生产。种种问题,命门直指《环境保护法》的执法情况。窃以为,既然执法水平如此低劣,我们又何以火急火燎地去忙着更新法律呢——重要的问题在于,先把环保部门的执行力提高,才是根本问题所在。
相关案例
天津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提高行业准入门槛
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提高行业准入门槛 加快经济结构调整,通过结构优化促进节能减排 综合运用财政资金、财税政策等手段促进节能减排
(记者李玉峰)本市把节能减排、遏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过快增长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增长方式的突破口,多管齐下,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努力做到低消耗、少排放、高增长,实现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在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上走在前列。 据介绍,本市节能减排的目标是:到“十一五”末,全市万元GDP能耗降低20%,确保实现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由2005年的14.6万吨削减到2010年的13.2万吨,二氧化硫排放总量由2005年的26.5万吨削减到2010年的24万吨的控制性目标。
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提高行业准入门槛。市经委、发改委严把技术水平关、资源消耗关、环境保护关,把节能降耗、污染减排和节约用地作为市场准入的强制性条件,达不到最低能效和排放要求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一律不得建设。对新上项目,按照国家“上大压小、扶优汰劣、有保有压”政策,严格执行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程序。
加快经济结构调整,通过结构优化促进节能减排。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装备制造业,发展风力发电、航空航天、新能源新材料等高附加值、低消耗、低污染的新兴产业,积极采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坚决淘汰一批“高耗能、高污染、高排放”的工艺装备,有步骤地实行“关、停、改”,腾出能源和环境空间发展优势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新型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不断优化能源结构。发展循环经济,深入推进资源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加强节能技术改造,依靠技术进步促进节能减排。加快推进节约和替代石油、燃煤锅炉改造、热电联产、余热利用等十大重点节能工程,推广普及一批节能降耗先进适用技术和设备。加大对节能减排关键领域核心技术的攻关力度,在电力、钢铁等重点领域研发推广一批潜力大、应用面广的重大节能减排技术。安排28项烟气脱硫工程,其中工业燃煤锅炉高效脱硫除尘技术改造26项。加快推进资产重组、资源整合,通过做大做强促进节能减排。
市财税部门综合运用财政资金、财税政策、财税服务等手段,支持企业转变传统的高消耗、高排放、低效率的粗放型增长方式,促进节能减排。今年,市财政安排节能减排专项资
金2.22亿元。其中环保专项资金1.42亿元;节能专项资金0.3亿元;电力需求管理资金0.3亿元;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0.2亿元。(来源:天津日报)
内蒙古制定节能减排措施落实国家督察组整改意见
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环保局获悉,为加强节能减排工作,内蒙古将采取清理整顿重点污染源、整改环境违法违规项目等措施,落实国家环保督察组整改意见,按期完成既定的节能减排目标。
近几年,内蒙古凭借资源优势加速发展经济取得明显成效,但由于消耗能源、资源的产业比重较大,面临的环境压力相应增大,污染治理速度赶不上污染物产生量增长的速度,甚至有个别建设项目违法、违规上马。中办、国办联合督察组前不久在内蒙古进行环保工作督促检查,发现存在5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局部地区环境污染仍然比较严重,二是部分地方基层党委、政府重经济轻环保的现象依然存在,三是落实污染减排工作的力度还不够,四是一些地方还存在监管能力薄弱的问题,五是重大典型案件的查处落实情况还存在不到位的情况。 针对督察组提出的上述问题,内蒙古已成立环保工作清理整顿领导小组,计划在6月10日前完成对节能减排涉及的重点企业、项目和重点污染源的清理整顿工作,并及时整改国家环保总局通报的10个环境违法违规项目。同时,内蒙古将强化流动执法,抓好电厂脱硫、小机组关停工作;保证已建污水处理厂的稳定运行和处理能力,加大新建城市和园区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力度。另外,内蒙古环保局会同国土、农业等部门开展土壤污染调查。 按照工作部署,内蒙古将于7月1日前完成整改,并将落实情况上报国家有关部门。
2006年政府没能实现节能降耗和污染物减排预定目标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经济杠杆”不到位而导致的行动力不足。
中国立法者认为,2006年政府没能实现节能降耗和污染物减排预定目标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经济杠杆”不到位而导致的行动力不足。
全国人大代表、小天鹅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柴新建指出,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的每个有机体都具有趋利性,在环保还没有演变为生活和消费方式的情况下,单靠道德自律、经济行政处罚是不够的,必需对产业、税收、投资和监管政策进行全面梳理,落实每个部门、每个社会成员的责任。
温家宝总理5日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说,2006年,全国没有实现年初确定的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低4%左右、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2%的目标。
温总理说,主要原因是:产业结构调整进展缓慢,重工业特别是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增长仍然偏快,不少应该淘汰的落后生产能力还没有退出市场,一些地方和企业没有严格执行节能环保法规和标准,有关政策措施取得明显成效需要一个过程。
柴新建认为,总理提到的政策措施就包括“经济杠杆”。他建议国家针对各个行业的特点制定强制的节能环保标准,从生产的源头遏制能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并通过税费政策来奖励环保、处罚污染。
他说:“国家可以通过补贴消费者刺激节能产品需求,进而刺激节能产品的生产,向生产和销售非节能产品的企业征费并对垃圾处理企业给与优惠。这样就可以让产品的设计者、制造者、销售者、使用者和消费者都承担责任。”
温家宝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说,健全节能环保政策体系。注重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综合运用价格、财税、信贷等经济手段,促进节能环保工作。深化重要资源性产品价格和排污收费改革,完善资源税制度,健全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
继冰箱、空调之后,3月1日起,中国国内出厂的洗衣机都会贴上能效标识,按照耗电量、耗水量、洗净比、噪声、磨损率、使用寿命指标分级。柴新建说,家电行业是全球竞争比较激烈的行业,因此在制定节能降耗标准方面走在前面,在全球制造业向中国转移的过程中,明确节能降耗标准已成为一种趋势。
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省环境保护局副局长车纯滨说:“治理企业污染,光靠执法检查是不够的,违法违规企业经常关了又开,开了有关,虽然很多企业都会把环境保护比作‘命根子’,但是自律意识总是不够,不愿意为环保多投入。”
来京出席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的江苏籍代表纪凤高称这种现象为“猫捉老鼠”的游戏,并将其归咎于地方保护主义。车纯滨认为,中央和地方政府“分灶吃饭”的税收政策是导致基层政府袒护污染企业的一个不容忽视的因素。他说:“中央提出的经济增长‘又好又快’目标、‘环保优先’原则在某些地方会走样,是地方政府不愿执行中央决策吗?不是,因为它们面临财政困难,需要上项目增加财政税收,中央财政转移支付没能解决根本问题。”
中国于1994年实行税制改革,采取中央和地方政府分税制,中央一直在税收收入中占大头。代表们认为,基层政府之所以牺牲环境发展经济、搞重复建设、圈占耕地、推动房地产扩张都与地方政府目前的收益渠道和方式有直接的关系。
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委员王涛说:“制约环保的另外一个因素就是节能降耗、污染处理和防治的技术力量不足,国家应增强这一领域的技术投入,制定政策鼓励发展治污企业。”
节能减排经典案例!!!!!!!
从中央到地方,从国家政策到企业规章,“节能减排”已经成为当今最热门的话题之一,也是全社会面临的最重要的任务之一,节能减排的方法也已经渗透到了我们工作和生活的各个方面。
近年来,许多企业在这方面做了积极努力,也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为了更好地反映
和宣传企业在节能减排方面的经验和做法,本报专门开辟了“节能减排专线”栏目,与广大读者交流。在众多环保案例报道中,有自上而下的,也有自下而上的;有被动的,也有自发的;有明确赏罚制度的,也有增加环保设施投入的。区域之间、企业之间,办法、模式不尽相同,但只要是有效的方法,就是值得借鉴和推广的。
模式一 企业为主体 加大投入
特点:这一模式的主要力量是有先见、敢于挑战自我的先进企业,他们将环保工作看作需要主动接受和完成的任务。这一批企业,具有创新精神和挑战性,能够在激烈的竞争中,在提高技术水平、增加环保设施等方面加大投入。
代表之一:河北宁纺集团 时时处处节减点点滴滴增效
效果:三年累计增收1300多万元 谈到节能减排,宁纺集团董事长兼总经理苏瑞广以日本丰田为例说,丰田的利润更多来源于节俭,就是节能降耗。在生产日益同质化、产能过剩的市场中,节能降耗显得尤为重要。近三年,宁纺集团通过节能降耗累计增收1300多万元,而主要措施就是“三个依靠”:依靠良性“循环”,宁纺集团能源公司排放的固体灰,输送到建筑材料厂,制成砖后用于企业基建;投资1000万元建设处理能力为每天25000立方米的废水集中处理厂;印染分公司排出的废汽废水经回收后由热电公司重新利用。依靠科技创新,电机改装变频,年可节省电费14万多元;在布机上安装了节电自停装置,一个月下来分公司就可节约电费2万多元,当月就可收回投入成本。依靠全员参与,成立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发动广大职工建言献策;印染分公司万米综合能耗由2006年的7.37吨标煤降至今年的7.26吨标煤,主要消耗指标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
代表之二:山东昌邑金丝达公司 利用印染污水生产沼气和肥料
效果:既处理了废水,也节约了费用
染整过程中因加入化学助剂而被业界公认的难以回收利用的印染污水,金丝达印染有限公司的污水处理厂将它们变成了可以产出沼气、肥料和循环利用的中水的原料。
利用污水生产的沼气可以替代车间机器设备使用的天然气,年可节约费用10多万元,另外还可为周围3000多户居民提供生活用气。
技术人员通过对污水取样检测还发现,污水里含有丰富的氮、磷、钾,他们成功提取出了污泥肥料,并已通过了有关技术部门的鉴定,目前年产量已达4000吨。
代表之三:河北衡水远大集团 开展三大能耗节约攻坚战
效果:水、电、煤三项费用四年累计节约一千多万元 伴随着企业规模的迅速扩张和现代化技改步伐的加快,企业节能降耗与绿色环保的社会责任紧密相关,相对于远大集团这样长期勤俭持“家”的企业,究竟还有没有潜力可挖,节能降耗的空间到底还有多大,成为集团决策层不得不直接面对的新课题。远大集团负责人清楚地认识到:节能减排不仅是企业应尽的社会责任,同时也是企业追求更好效益、谋求更高发展质量的必然选择。一场“绿色革命”在这家老牌纺织企业就此引发。
循环利用,改进设备,更换锅炉,据不完全统计,从2003年到2007年,该集团的水、电、煤三项费用累计节约1299.24万元。
代表之四:浙江绍兴百丽恒 企业全员参与征集“金点子”
效果:一年节约100余万元,污水排放减少
发动全体员工为公司节水减排工作出谋划策,广泛收集“金点子”。普通水管装上
可调节阀门,时刻控制水流量;机缸水蒸汽冷却以后再回用;洗脸水用于拖地、冲厕所„„走进绍兴县百丽恒印染有限公司,类似的节能“小改革”渗透到生产和生活的角角落落。“靠着职工们贡献的这些‘小聪明’,企业一年能获益100余万元,污水排放减少”。公司负责人这样表示。
代表之五:浙江嘉得莱集团 重金投入建设环保设施
效果:先环保,再生产,为企业发展解决后顾之忧 企业先期在环保方面的投入超过了900万元,不仅建造了国内一流的清洁池,而且还聘请了专业的环保工程师从事监测工作。他们逐步配备和完善有利环保、节水、节能、降耗等必要的计量装置。同时,他们还应用了果胶酶和复合酶等生物工程,推广冷轧堆工艺。在染色中,公司也积极使用了活性染料湿短蒸轧染、活性染料冷轧堆染色、气流染色等新型工艺,就连锅炉的脱硫装置也按污染物最低排量要求进行了更换。嘉得莱集团厂区内,车间里没有异味、清污分流、排放口安装了MSTP监测探头、厂内还有专业的环保服务公司人员„„在水资源日益短缺、环境污染不断恶化的情况下,该集团勇于破解这一困扰染整行业多年的“紧箍咒”。
代表之六:江苏无锡24家印染企业 企业结盟排污自律
效果:企业自发要求环保,实现达标排放
无锡市惠山区24家印染企业自发结成“排污自律联盟”,抱团治污,并制订了详尽的“盟约”:所有企业必须按照核准水量排放,经预处理后的污水COD浓度不超过500mg/L,一个月内企业预处理污水COD浓度如果两次超过500mg/L,或者一次超过1000mg/L,则由污水处理厂与自律联盟共同签署《停产通知书》停止核定污水量的排放,进入为期7天的调试阶段,如仍不达标,则勒令企业全面停产整顿,并报环保部门按政策规定处理。24家企业相互监督,实现了达标排放。
代表之七:江苏常州天宁46家印染企业 投入1.5亿元重金治污
效果:在环保与发展面前,舍得投入,形成区域合力
46家纺织印染企业纷纷投入重金提升治污能力,并积极实施错峰生产等一系列环保综合整治措施。政府投资100多万元兴建污水在线监控系统,取消企业原有的雨水、污水混杂排放的自流管,统一单管接入。污水处理厂已累计投入300多万元进行改造,并正与北京环科院和上海环科院合作,积极探索提升排放标准的方案和措施,并已形成初步方案。东南染整与其他7家企业正在积极筹备建设污水处理站,缓解污水处理厂的压力。
模式二 自上而下 区域管理
特点: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地方政府制定有关环保政策,对区域性环境污染问题进行严格控制,一方面提高企业的环保意识,另一方面,在区域框架下帮助企业完成环保设施建设,提高企业环保水平和运行效率。
代表之一:浙江杭州萧山
杭州萧山联网监控印染染化企业排污
特点:区域污水统一处理,坚持治污,取得成效
杭州萧山区东片环境整治指挥部对该区外六工段10家印染染化企业实施企业管网与区级污水处理管网的连通管理,将企业纳入统一处理、达标排放的体系。截污纳管是东片印染染化行业污染整治中的重要举措。“截污”切除了企业偷排漏排的渠道,“纳管”则能保证污水的达标排放。
3年克难攻坚,3年铁腕治污,该地区有了一个阶段性成绩。
代表之二:浙江绍兴滨海 多管齐下节能减排
特点:源头、末端都严格要求,既要环保,也要节能 今年以来,滨海工业区多管齐下推进节能减排工作,除了对新引进项目严格执行环评联合会审制,从源头上杜绝污染严重、排量大的项目进区外,还以开展创建省级生态工业示范园区为抓手,努力实现生产清洁化、废物减量化、经济循环化。同时,滨海工业区积极引导区内印染企业推广中水回用、淡碱回收、集中供热、定型机燃煤油锅炉替代、气流染色机等技术或产品,先后组织印染企业赴宁波、诸暨等地考察中水回用技术和气流染色机的应用。在绍兴县政府相关奖励政策的基础上,工业区又安排一定资金,对开展中水回用和引进气流染色机的印染企业予以奖励和补贴。目前,滨海工业区内有20多家印染企业在陆续开展中水回用并取得了明显成效。
代表之三:浙江嘉兴 嘉兴探索排污权交易之路
特点:借鉴发达国家经验,探索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的一种有益尝试 日前,嘉兴市根据试点经验制定出台了《嘉兴市排污权交易办法》,决定在全市实施排污权有偿转让,由此嘉兴市成为浙江省11个地级市中首个实行这项举措的行政区。
嘉兴市秀洲区地处长三角中心地带,处于江浙边界水污染敏感区、嘉兴市本级饮用水源保护区、传统纺织业为主的污染排放控制区的特殊区位。早在2002年6月,嘉兴市就在秀洲区进行区内企业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的试点。经过5年多的探索实践,目前嘉兴市根据试点的经验制定出台了《嘉兴市排污权交易办法》。
从发布之日起,浙江省嘉兴市所有排放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这两项主要污染物的新建、扩建或改建企业,必须从环保部门或者其他企业购得其排污量1.2倍以上的排污权指标方可开工。
代表之四:广东广州
广州重点能耗纺企节能规划评审完成
特点:以审计形式对重点能耗企业生产进行量化,提高效率 重点耗能企业开展能源审计、编制节能规划和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是企业节能降耗的重要基础工作,也是企业分析掌握自身能源管理水平及用能状况,挖掘节能潜力,降低能源消耗和生产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的需要。
通过对节能审计的审核,广州市纺织企业的节能审计和节能管理工作的水平提高了,企业的节能意识强化了。同时,企业进一步健全节能机构,加强节能工作的领导,普遍成立了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小组以及节能办公室,开始认真研究企业的节能状况、问题,节能投资和节能规划工作,摸清企业的用能情况,进一步增加对节能项目的投入,为今后4年共同实现广州市政府和企业的节能目标打下良好基础。
代表之五:江苏无锡
一印染企业被责令向社会公开道歉
特点:敦促企业在全民监督之下迅速完成环保建设 无锡规定,凡半年内被查出两次以上超标排放的企业,一周内将由市政府下达限期治理决定,违法企业必须在限期内对污染治理采取积极措施,并自费在无锡媒体上公开道歉,作出承诺并整改到位后,经申请批准方可恢复生产。若一周内企业不做公开道歉或在规定时间内未整治到位,将由政府下达关闭或者停产决定。
9月28日,无锡主流媒体首次刊登了4家企业的“道歉与承诺”,对企业超标排放造成的环境影响向社会公开道歉。其中包括一家纺织印染有限公司,这是无锡市对半年内被查出2次以上超标排放企业使出的“杀手锏”。目前这家印染企业明白了环保执法的“厉害”,
以最快的速度制订了实施整改方案,予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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