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 层 声 明 书
常州恒信会计师事务所并 注册会计师:
本公司已委托贵事务所对本公司20 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 年度的利润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为配合贵事务所的审计工作,本公司就已知的全部事项作出如下申明:
1.本公司承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 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是我们的责任。 2.本公司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 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20 年度财务报表,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与上年度保持一致,本公司管理层对上述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3.设计、实施和维护内部控制,保证本公司资产安全和完整,防止或发现并纠正错报,是本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4.本公司承诺财务报表符合适用的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公允反映本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不存在重大错报,包括漏报。贵事务所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未更正错报,无论是单独还是汇总起来,对财务报表整体均不具有重大影响。未更正错报汇总(见附件)附后。
5.本公司已向贵事务所提供了: (1)全部财务信息和其他数据
(2)全部重要的决议、合同、章程、纳税申报等相关资料 (3)全部股东会和董事会的会议记录
6.本公司所有经济业务均已按规定入账,不存在帐外资产或未计负债。
7.本公司认为所有与公允价值计量相关的重大假设是合理的,恰当地反映了本公司的意图和采取特定措施的能力;用于确定公允价值的计量方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并在使用上保持了一贯性;本公司已在财务报表中对上述事项作出恰当披露。
8.本公司不存在导致重述比较数据的任何事项。
9.本公司已提供所有与关联方和关联方交易相关的资料,并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识别和披露了所有重大关联方交易。
10.本公司已提供全部或有事项的相关资料。除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的或有事项外,本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赔偿、承兑、担保等或有事项。
11.除财务报表附注披露的承诺事项外,本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承诺事项。 12.本公司不存在未披露的影响财务报表公允性的重大不确定事项。 13.本公司已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或发现舞弊及其他违反法规行为,未发现:
( 1 )涉及管理层的任何舞弊行为或舞弊嫌疑的信息
(2)涉及对内部控制产生重大影响的雇员的任何舞弊行为或舞弊嫌疑的信息
(3)涉及对财务报表的编制具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人员的任何舞弊行为或舞弊嫌疑的信息。
14.本公司严格遵守了合同规定的条款,不存在因未履行合同而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 15.本公司对资产负债表上列示的所有资产均拥有合法权利,除已披露事项外,无其他被抵押、质押资产。
16.本公司编制财务报表所依据的持续经营假设是合理的,没有计划终止经营或破产清算。
17.本公司已提供全部资产负债日后事项的相关资料,除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外,本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8.本公司管理层确信:
(1)未收到监管机构有关调整或修改财务报表的通知 (2)无税务纠纷 19.其他事项
【注册会计师认为重要而需要声明的事项,或者管理层认为必要而声明的事项。如: 1.本公司在银行存款或现金运用方面未受到任何限制。
2.本公司对存货均已按照《 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予以确认和计量;受托代销商品或不属于本公司的存货均未包括在会计记录内;在途物资或由代理商保管的货物均已确认为本公司存货。
3.本公司不存在未披露的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和担保事项。】
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名并盖章) 财务负责人:(签名并盖章)
二零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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