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EJI GAISUAN FEIYONG BIAOZHUN
水电工程 设计概算费用标准 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 (2007年版) 可再生能源定额站 颁布 目录
1总 则 ........................................................................................................................................... 1 2 费 用 标 准 ........................................................................................................................ 2
2.1 人工预算单价................................................................................................................. 2 2.2 主要材料最高限额价格................................................................................................... 3 2.3 材料采购及保管费........................................................................................................... 3 2.4 其他直接费....................................................................................................................... 4 2.6 利 润 ........................................................................................................................ 8 2.7 税 金 ........................................................................................................................ 8 2.8 办公及生活营地投资计算标准 ..................................................................................... 8 2.9 其他施工辅助工程......................................................................................................... 9 2.10 房屋建筑工程中室外工程........................................................................................... 9 2.11 主要设备运杂费费率................................................................................................. 10 2.12 其他设备运杂费费率................................................................................................. 10 2.13 特大(重)件运输增加费......................................................................................... 10 2.14 设备采购及保管费..................................................................................................... 11 2.15 工程建设管理费......................................................................................................... 11 2.16 建设征地和移民安置补偿管理费 ............................................................................. 11 2.17 工程建设监理费......................................................................................................... 12 2.18 咨 询 服 务 费......................................................................................................... 12 2.19 项目技术经济评估审查费......................................................................................... 13 2.20 项 目 验 收 费......................................................................................................... 13 2.21 生 产 准 备 费......................................................................................................... 14 2.22 施工科研试验费......................................................................................................... 14 2.23 工程建设质量监督费................................................................................................. 15 2.24 定额编制管理费......................................................................................................... 15 2.25 价差预备费指数......................................................................................................... 15 附 录 ............................................................................................................................................ 16
1总 则
1.0.1为合理确定水电工程概算投资,统一水电工程设计概算编制有关用标准,根据国家和行业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水电工程特点和当前建设市场实际情况,制订本标准。 1.O.2本标准与《水电工程设计概算编制规定(2007年版)》配套使用,主要适用于国内建设的大中型水电工程设计概算的编制,其他水电工程设计概算以及其他设计阶段造价文件编制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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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费 用 标 准
2.1 人工预算单价
指直接从事建筑及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的工资、工资性津贴和属于生产工人开支范围的相关费用。包括生产工人的基本工资、辅助工资、职工福利费和劳动保护费。 2.1.1 基本工资,由技能工资和岗位工资构成。
技能工资是根据不同技术岗位对劳动技能的要求和职工实际具备的劳动技能水平及工作实绩,经考试、考核合格确定的工资.
岗位工资是根据职工所在岗位的责任、技能要求、劳动强度和劳动条件的差别所确定的工资。
2。1。2辅助工资,是在基本工资之外,以其他形式支付给职工的工资性收入。包括:①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属于工资性质的各种津贴,主要包括地区津贴、施工津贴和加班津贴等。②生产工人年有效施工天数以外非作业天数的工资,包括职工学习、培训期间的工资,调动工作、探亲、休假期间的工资,因气候影响的停工工资,女工哺乳时间的工资,病假在六个月以内的工资及产、婚、丧假期的工资。
2。1。3职工福利费,指主要用于职工医疗费、医护人员工资、医务经费、职工因公负伤赴外地就医费、职工困难补助和职工浴室、理发室、幼儿园、托儿所人员的工资,以及按照国家规定开支的其他职工福利支出。
2.1。4劳动保护费,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劳动保护护用品的购置费、修理费、保健费、防暑降温费、高空作业及进洞津贴费、技术安全及粉尘预防措施费,以及洗澡用水、饮用水的燃料费和徒工服装补助费等。
人工预算单价按表2.1。4标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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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1。4 人工预算单价计算标准 单位:元/工时
序号 1 2 3 4 定额人工等级 高级熟练工 熟 练 工 半 熟 练 工 普 工 一般地区 9.46 6。99 5。44 4.46 一类区 10。41 7。69 5.98 4.91 二类区 11.36 8.38 6.53 5。36 边 远 地 区 三类区 12.30 9.08 7。07 5。80 四类区 13.25 9。78 7。61 6.25 西藏 14.20 10。48 8.16 6.70 注 1.本表中边远地区类别执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财政部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 位工作人员工资和增加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四个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1] 14号)规定,具体内容见附录。
2.本表中西藏不含林芝地区,林芝地区按四类边远地区标准执行。
3.本表中一般地区指国办发[2001] 14号文未作规定的地区。
2.2 主要材料最高限额价格
主要材料预算价格超过本标准中表2.2规定的主要材料最高限额价格时,按最高限额价格计算工程直接费、间接费和利润,超出最高限额价格部分以补差形式计入相应工程单价,并计算税金。
序号 1 2 3 4 材料名称 钢筋 水泥 粉煤灰 炸药 单位 元/t 元/t 元/t 元/t 最高限额价格 5500 600 300 8000 备注
2.3 材料采购及保管费
指材料的采购、供应和保管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费用。主要包括材料的采购、供应及保管部门工作人员的基本工资、辅助工资、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教育经费、工会经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女职工生育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办公费、差旅交通费及工具用具使用费等;零星固定资产折旧费、仓储技术安全措施费和材料检验费等;材料在运输、保管过程中发生的损耗等.费用标准见表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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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3 材料采购及保管费
序号 1
计 费 类 别 材料采购及管理费 计 算 基 础 材料运到工地仓库价格 费率(%) 2。5 2.4 其他直接费
包括冬雨季施工增加费、特殊地区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小型临时设施摊销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及其他。 2.4.1 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指在冬雨季施工期间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所需增加的费用.包括增加施工工序,增建防雨、保温、排水设施,增耗的动力、燃料,以及因人工、机械效率降低而增加的费用.
费用标准见表2。4.1:
表2。4。2 冬雨季施工增加费费率表
序号 1 2 3 4 地区名称 中南、华东 西南 华北 西北、东北 计 算 基 础 建筑安装工程基本直接费 建筑安装工程基本直接费 建筑安装工程基本直接费 建筑安装工程基本直接费 费率(%) 0。5~1.0 1.0~1。5 1。0~2.5 2.5~4。0 注 西南、中南、华东地区中,不计冬季施工增加费的地区取小值,计算冬季施工增加费的地区可取
大值;华北地区的内蒙等较为严寒的地区可取大值,一般取中值或小值;西北、东北区中的陕西、甘肃等省取小值,其他省、自治区可取中值或大值.
2。4.2 夜间施工增加费。
指因夜间施工所发生的夜班补助费、施工建设场地和施工道路的施工照明设备摊销及照明用电等费用.
费用标准见表2.4.2:
表2。4。2 夜间施工增加费费率表
序号 1 2 计费类别 建筑工程 安装工程 计 算 基 础 建筑工程基本直接费 安装工程基本直接费 费率(%) 0。80~1。00 1.00~1.20 注 有地下厂房和长引水洞的项目取最大值,反之取最小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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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3 小型临时设施摊销费。
指为工程进行正常施工在工作面内发生的小型临时设施摊销费用,如脚手架搭拆、零散场地平整、风水电支管支线架设拆移、场内施工排水、支线道路养护、临时值班休息场所搭拆等。费用标准见表2.4。3:
表2。4。3 小型临时设施摊销费费率表
序号 1 2 计费类别 建筑工程 安装工程 计 算 基 础 建筑工程基本直接费 安装工程基本直接费 费率(%) 1。50 2。00
2。4。4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指施工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施工安全标准,购置施工安全防护用具、落实安全施工措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等所需的费用。包括: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费,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 费,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费,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费,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费,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费用.费用标准见表2.4。4:
表2。4.4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费率
序号 1 2 计费类别 建筑工程 安装工程 计 算 基 础 建筑工程基本直接费 安装工程基本直接费 费率(%) 1.50 1。50
2.4.5 其他。
包括施工工具用具使用费,检验试验费,工程定位复测费,工程点交费,竣工场地清理费,工程项目移交前的维护费等。费用标准见表2.4。5:
表2.4。5 其 他 费 率 表
序号 1 2 计费类别 建筑工程 安装工程 计 算 基 础 建筑工程基本直接费 安装工程基本直接费 费率(%) 1。60 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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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间 接 费
指建筑、安装工程施工过程中构成建筑产品成本,但又无法直接计量的消耗在工程项目上的有关费用。由施工管理费、社会保障及企业计提费和财务费用组成。费用标准见表2。5:
表2。5 间 接 费 费 率 表
间接费率(%) 序号 工 程 类 别 计算基础 合计 一 1 2 3 4 5 6 7 8 9 二 建筑工程 土方工程 石方工程 混凝土工程 混凝土工程* 钢筋制作安装工程 基础处理工程 喷锚支护工程 疏浚工程 植物工程 其他工程 设备安装工程 直接费 直接费 直接费 直接费 直接费 直接费 直接费 直接费 直接费 直接费 直接费 人工费 10。64 17.01 13.66 10.73 7.99 14.43 15。39 14.70 15。54 13.26 108 施工管理费 6。25 9。60 6.16 4。80 3。66 4。90 7。03 7。79 7.98 6.79 53 社会保障及企业计提费 3.14 6.16 6.25 4。68 3.08 8.28 7.11 5。66 6.31 5.22 44 财务费 1。25 1.25 1.25 1.25 1.25 1.25 1。25 1.25 1.25 1。25 1.25 11 注 建筑工程的间接费率标准中,各项工程具体内容包括: (1)土方工程:包括土方开挖、土方填筑工程等。
(2)石方工程:包括石方开挖、石方填筑、浆砌石、干砌石、抛石工程等.
(3)混凝土工程:包括现浇和预制各种混凝土,碾压混凝土,沥青混凝土、伸缩缝、止水、防水层工程以及温控措施等。
(4)钢筋制作安装工程:包括钢筋制作安装及小型钢结构等。
(5)基础处理工程:包括各种类型的钻孔灌浆、地下连续墙、振冲桩、高喷灌浆工程等。 (6)喷锚支护工程:包括各种锚杆、锚索、喷混凝土等. (7)疏浚工程:指用大型船舶疏浚河、湖的工程。 (8)植物工程:包括栽植、苗木、铺草皮等工程。 (9)其他工程:指除上述工程以外的其他工程。 * 表示采用外购砂石料的混凝土工程间接费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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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利 润
指按水电建设市场情况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中的利润.费用标准见表2.6: 表2。6 利 润 率 表
序号 1 计费类别 建筑工程 计 算 基 础 建筑或安装工程基本直接费与间接费之和 费率(%) 7
2.7 税 金
指按国家税法规定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中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含地方教育费附加)。标准见表2.7:
表2.7 计 算 税 率 表
税 率(%) 序号 工程所在地 综合税率 1 2 市区 县城、乡镇 市区、县城及乡镇以外 3。30 3。24 3.12 营业税 3 3 3 城市建设维护税 7 5 1 教育费附加 3 7 3 计算税率 (%) 3。41 3.35 3。22 注 教育费附加(含地方教育费附加)与上表数据不同时,建筑安装工程税金按下列公式计算:
税金=(直接费+间接费+利润)×计算税率
计算税率=
1
1−营业税税率×(1+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教育费附加)
−1
2.8 办公及生活营地投资计算标准
2。8.1施工高峰人数,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确定。如按建筑安装工作量和全员劳动生产率测算,2007年价格水平的全员劳动生产率一般不低于130000元/(人·年);施工高峰人数和平均施工人数之比可取1.1.
2。8.2人均建筑面积综合指标按12~16㎡人控制。东北、西北、华北地区,以及施工年限在5年以上的工程,取中值或大值,其他地区及施工年限在5年以下的工程取小值或中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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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3 单位造价指标,采用工程所在地的临时房屋造价指标(元/㎡)。如采用永久房屋造价指标,应根据不同施工年限按表2。8。3系数进行调整:
表2.8.3 单位造价指标调整系数表
工期 5年及以内 6~8年 9~11年 11年以上 系数 0.60 0.70 0。80 0.90 2。8.4 室外工程系数,一般取1.1
2.9 其他施工辅助工程
包括施工场地平整,施工临时支撑,地下施工通风,施工排水,大型施工机械安装拆卸,大型施工排架、平台,施工区封闭管理措施,施工场地整理,施工期防汛、防冰工程等。
费用标准见表 2。9:
表2。9 其他施工辅助工程费费率表
序号 1 计费类别 其他施工辅助工程投资 计 算 基 础 除其他施工辅助工程投资以外的施工辅助工程投资 费率(%) 5~20 注 如有费用高、工程量大的项目,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单独列项处理,并相应减小上述百分率.
2.10 房屋建筑工程中室外工程
表2。10 房屋建筑工程中室外工程费费率表
序号 1 计费类别 室外工程投资 计 算 基 础 永久建筑工程中的房屋建筑工程投资 (不含室外工程本身) 费率(%) 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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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主要设备运杂费费率
表2.11 主要设备运杂费费率表
铁路费率(%) 设 备 分 类 基本运距 1000km 水轮发电机组 主阀、桥机 主变压器 120000kV·A以下 120000kV·A及以下 2。21 2。99 2。97 3.50 每増运 500km 0。40 0.70 0.56 0。56 公路费率(%) 基本运距 50km 1.06 1。85 0.92 2。80 每增运 10km 0。10 0。18 0。10 0.25 公路直达 基本费率 (%) 1.01 1.33 1.20 1.20 注 1。 设备由铁路直达或铁路、公路联运时,分别按里程求得费率后跌价计算;如果设备由公路直达,
应按公路里程计算费率后,再加公路直达基本费率。
2. 西藏项目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单独测算.
2。12 其他设备运杂费费率
表2。12 其他设备运杂费费率
序号 I 适 用 地 区 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江西、山东、安徽、湖北、湖南、河南广东、山西、河北、陕西、辽宁、吉林、黑龙江等省、直辖市 甘肃、云南、贵州、广西、四川、重庆、福建、海南、宁夏、内蒙古、青海等省、自治区、直辖市 费率(%) 5~7 II 7~9 注 西藏地区项目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单独测算。
2。13 特大(重)件运输增加费
特大(重)件运输增加费应根据设计方案确定,在无资料的情况下也可按表2。13指标计算:
表2。13 特大(重)件运输增加费费率表
序号 1 计费类别 特大(重)件运输增加费 计 算 基 础 设备原价 费率(%) 0.60~1.50 注 工程地处偏远、运输距离远、运输条件差的取大值,反之取小值,抽水蓄能电站可根据工程所在地具
体条件取中值或小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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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 设备采购及保管费
指设备在采购、保管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采购保管部门工作人员中的工资、保险、办公费、差旅交通费、工具用具使用费以及仓库转运站等设施的运行使用维修费,固定资产折旧费,技术安全措施费和设备的检验、试验费等。 费用标准见表2.14:
表2.14 设备采购及保管费费率表
序号 1 计费类别 设备采购及保管费 计 算 基 础 设备原价及运杂费之和 费率(%) 0。70
2。15 工程建设管理费
指建设项目法人为保证工程项目管理、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工作的正常进行,从工程筹建至竣工验收全过程所需的管理费用。包括管理设备购置费、人员经常费和其他管理性费用.费用标准见表2.15:
表2。15 工程建设管理费费率表
序号 1 2 3 工程建设管理费 计费类别 计 算 基 础 建筑安装工作量 工程永久设备费 建设征地和移民安置补偿费 费率(%) 2.5~3.0 0.6~1。2 0。5~1。0 注 1.按建筑安装工作量计算部分,工程规模大的取小值,反之取大值.
2.按设备费计算部分,采用进口设备的项目取小值,其他项目根据工程情况选取中值或大值。
2。16 建设征地和移民安置补偿管理费
指地方移民机构为保证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实施工作的正常进行所发生的管理设备购置费、人员经常费和其他管理性费用,地方政府为配合移民安置规划工作的开展所发生的费用,以及用于提高农村移民生产技能、文化素质和移民干部管理水平的移民技术培训费等。费用标准见表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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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16 建设征地和移民安置补偿管理费费率表
序号 1 2 3 计费类别 移民安置规划配合费 实施管理费 移民技术培训费 计 算 基 础 建设征地和移民安置补偿费 建设征地和移民安置补偿费 农村部分补偿费 费率(%) 0。5~1。0 3.0~4.0 0。5
2。17 工程建设监理费
指建设项目开工后,根据工程建设管理的实施情况,聘任监理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对枢纽工程建设(含水土保持及环境保护措施)的质量、进度和投资进行监理,对设备监造,以及对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进行综合监理所发生的全部费用。费用标准见表2。17:
表2.17 工程建设监理费费率表
序号 1 2 3 工程建设监理费 计费类别 计 算 基 础 建筑安装工作量 工程永久设备费 建设征地和移民安置补偿费 费率(%) 1.68~2.71 0。4~0.7 1.0~2.0 注 1。按建筑安装工作量计算部分,工程规模大的取小值,反之取大值。
2.按工程永久设备费计算部分,采用进口设备的项目取小值,其他项目根据工程情况选取中值或大值。
2。18 咨 询 服 务 费
指项目法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项目建设管理的需要,委托有资质的咨询机构或聘请专家对枢纽工程勘察设计、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规划设计、融资、环境影响以及建设管理等过程中有关技术、经济和法律问题进行咨询服务所发生的有关费用.费用标准见表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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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18 咨询服务费费率表
序号 1 2 3 咨询服务费 计费类别 计 算 基 础 建筑安装工作量 工程永久设备费 建设征地和移民安置补偿费 费率(%) 0.50~1。33 0。35~0。85 0.50~1.20 注 1。按建筑安装工作量计算部分,技术复杂、建设难度大的项目取大值,反之取小值。
2.按工程永久设备费计算部分,采用进口设备的项目取小值,其他项目根据工程情况选取中值或大值.
2.19 项目技术经济评估审查费
指项目法人依据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行业规定,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对项目的安全性、可靠性、先进性、经济性进行评审所发生的有关费用.费率标准见表2。19:
表2.19 项目技术经济评估审查费费率表
序号 1 2 3 4 5 6 7 计费额(万元) 50000 100000 200000 500000 1000000 2000000 5000000 建筑安装工作量、工程永久设备费、建设征地和移民安置补偿费之和 计 算 基 础 费率(%) 0.50 0.43 0。35 0。26 0。20 0.15 0。10 注 计费额在50000万元及以下的按费率0.50%计算,计费额在.50000万—5000000万元的按表中费率
内插计算,计费额在5000000万元及以上的按费率0。10%计算。
2.20 项 目 验 收 费
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各阶段工程验收所发生的费用,包括工程截流验收、工程蓄水验收、水轮发电机组启动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含形成工程竣工验收基础的枢纽工程、库区移民、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消防、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工程档案和工程竣工决算等专项验收)。费率标准见表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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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20 项目验收费费率表
序号 1 2 3 4 5 6 7 计费额(万元) 50000 100000 200000 500000 1000000 2000000 5000000 建筑安装工作量、工程永久设备费、建设征地和移民安置补偿费之和 计 算 基 础 费率(%) 0.50 0.43 0.35 0.26 0.20 0。15 0。10 注 计费额在50000万元及以下的按费率0.50%计算,计费额在.50000万—5000000万元的按表中费
率内插计算,计费额在5000000万元及以上的按费率0.10%计算.
2。21 生 产 准 备 费
指建设项目法人为准备正常的生产运行所需发生的费用.包括生产人员提前进厂费、培训费、管理用具购置费、备品备件购置费、工器具及生产家具购置费和联合试运转费。费率标准见表2。21
表2。21 生产准备费费率表
序号 1 计费类别 生产准备费 计 算 基 础 工程永久设备费 费率(%) 1。1~2.1 注 注建设规模小或机组台数少的项目取大值,反之取小值。
2.22 施工科研试验费
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为解决工程技术问题,或在移民安置实施阶段、为解决项目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的技术问题而进行必要的科学研究试验所需的费用。费率标准见表2.22:
表2。22 施工科研试验费费率表
序号 1 计费类别 施工科研试验费 计 算 基 础 建筑安装工作量 费率(%) 0.5 注 如工程规模巨大,技术难度高,或在移民安置实施阶段根据设计要求,需进行重大、特殊专项科学
研究试验的,可按研究试验工作项目和数量,单独计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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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工程建设质量监督费
指各级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质量监督、检查、检测而发生的费用.费率标准见表2.23: 表2。23 工程建设质量监督费费率表
序号 1 计费类别 工程建设质量监督费 计 算 基 础 建筑安装工作量 费率(%) 0。05~0。15 注 建设规模小的项目取大值,反之取小值。
2.24 定额编制管理费
指为行业统一定额、标准的测定编制和管理等所需要的费用,交由行业定额管理机构安排使用。费率标准见表2.24:
表2.24 定额编制管理费费率表
序号 1 2 3 工程规模 大(1)型工程 大(2)型工程 中型工程 建筑安装工作量 计 算 基 础 费率(%) 0.05 0.07 0。09
2.25 价差预备费指数
指用以解决工程建设过程中,因国家政策调整、材料和设备价格上涨,人工费和其他各种费用标准调整、汇率变化等引起投资增加而预留的费用。根据水电工程建设特点和建设市场情况,自2008年起,按年度价格指数2%计算价差预备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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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录
边远地区类别 (共634个县、市)
地区 类别 1。新疆(7个) 乌鲁木齐市 石河子市 昌吉州;昌吉市;阜康市;米泉市;呼图壁县;玛纳斯县; 2。内蒙古(43个) 兴安盟:乌兰浩特市;科右前旗;科右中旗;扎赉特旗;突泉县;阿尔山市; 通辽市:科尔沁区;开鲁县;科左中旗;科左后旗;奈曼旗;库伦旗;扎鲁特旗;霍林郭勒市 乌兰察布盟:集宁市、察右前旗、丰镇市、凉城县、兴和县、卓资县 伊克昭盟:达拉特旗、东胜市巴彦淖尔盟:磴口县、临河市、五原县、乌拉特前旗 行 政 单 位 一类地区(个县、市) 呼和浩特市:郊区、土默特左旗、托克托县 包头市:九原与石拐区、土默特右旗、固阳县 乌海市 赤峰市:松山与元宝山区、阿鲁科尔沁旗、巴林左旗、巴林右旗、林西县、克什克腾旗、翁牛特旗、喀喇沁旗、宁城县、敖汉旗 3。宁夏(11个) 银川市:贺兰县、永宁县 石嘴山市:市区、平罗县、惠农县、陶乐县 吴忠市:市区、青铜峡市、灵武市、中宁县、中卫县 4.甘肃(11个) 陇南地区:徽县 平凉地区:华亭县、灵台县、崇信县、泾川县 庆阳地区:合水县、宁县、正宁县、庆阳县 白银市:白银区 天水市:市区 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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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 类别 5.云南(45个) 行 政 单 位 昆明市:东川区、寻甸县、石林县、禄劝县 昭通地区:昭通市、水富县、鲁甸县、盐津县、大关县、镇雄县、彝良县、威信县 曲靖市: 宣威市、会泽县、富源县、罗平县、师宗县 玉溪市:华宁县、易门县 红河州:石屏县、泸西县 文山州:文山县、砚山县、丘北县、广南县 思茅地区:思茅市、普洱县、景谷县、镇沅县、景东县 楚雄州:双柏县、南华县、大姚县、永仁县、元谋县、武定县 大理州:漾濞县、宾川县、永平县、云龙县 临沧地区:凤庆县、云县、临沧县、永德县 一类地区(个县、市) 6.贵州(39个) 贵阳市:开阳县、修文县、息烽县 六盘水市:六枝特区、盘县 遵义市:赤水市、习水县、正安县、道真县 安顺地区:普定县 黔南州:独山县、贵定县、龙里县、惠水县、长顺县 黔东南州:凯里市、黄平县、麻江县、施秉县、镇远县、三穗县、岑巩县、锦屏县 毕节地区:毕节市、大方县、黔西县、金沙县、织金县 铜仁地区:松桃县、万山特区、石阡县、印江县、思南县 黔西南州:兴义市、兴仁县、贞丰县、普安县、晴隆县、安龙县 7。广西(30个) 南宁地区:上林县、马山县、隆安县、天等县、崇左县、扶绥县 柳州地区:象州县、武宣县、融安县、忻城县 贺州地区:昭平县、富川县 百色地区:百色市、田阳县、田东县、平果县、德保县、田林县 河池地区:河池市、宣州市、南丹县、天峨县、罗城县、环江县、东兰县 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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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 类别 行 政 单 位 桂林市:灌阳县、资源县、恭城县 梧州市:蒙山县 防城港市:上思县 一类地区个县、市8.四川(6个) 攀枝花市:米易县 凉山州:西昌市、德昌县、会理县、会东县、宁南县 9。陕西(8个) 汉中市:宁强县、略阳县 延安市:吴旗县、志丹县 榆林市:神木县、横山县、靖边县、定边县 10.重庆(4个) 奉节县、巫山县、武隆县 1.新疆(34个) 克拉玛依市 吐鲁番地区:吐鲁番市、鄯善县、托克逊县 哈密地区:哈密市 昌吉州:奇台县、吉木萨尔县 二类地区(个县、市) (204) 274
伊犁州:奎屯市 伊犁州伊犁地区:伊宁市、伊宁县、察布查尔县、霍城县、巩留县、新源县 伊犁州塔城地区:塔城市、乌苏市、额敏县、沙湾县 博尔塔拉州:博乐市、精河县 巴音郭楞州:库尔勒市、轮台县、焉耆县、和静县、和硕县、博湖县 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温宿县、库车县、沙雅县、新和县、拜城县、沙雅县、新和县、拜城县、乌什县、阿瓦提县 2。青海(8个) 西宁市:市区(含大通县)、湟中县、湟源县 海东地区:民和县、乐都县、平安县、互助县、循化县 3。内蒙古(36个) 18
地区 类别 行 政 单 位 呼伦贝尔盟:海拉尔市、满洲里市、扎兰屯市、牙克石市、阿荣旗、莫力达瓦旗、鄂温克旗 锡林郭勒盟:太仆寺旗、多伦县、正蓝旗、正镶白旗、镶黄旗、苏尼特左旗、西乌珠穆沁旗、东乌珠穆沁旗、阿巴嘎旗、锡林浩特市、苏尼特右旗二连浩特市 乌兰察布盟:察右中旗、察右后旗、四子王旗、商都县、化德县 伊克昭盟:准格尔旗、伊金霍洛旗、鄂托克旗、乌审旗、杭锦旗、鄂托克前旗 巴彦淖尔盟:杭锦后旗 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清水河县、武川县 包头市:白云区、达茂旗 4.宁夏(5个) 吴忠市:盐池县、同心县 固原地区:隆德县、泾源县、彭阳县 5。甘肃(51个) 二类地区(个县、市) 兰州市:永登县、榆中县、皋兰县嘉峪关市 金昌市:金川区、永昌县 白银市:景泰县、靖远县、会宁县 天水市:清水县、秦安县、甘谷县、武山县 酒泉地区:酒泉市、玉门市、金塔县、安西县、敦煌市 张掖地区:山丹县、民乐县、张掖市、临泽县、高台县 武威地区:武威市、民勤县、古浪县 定西地区:定西县、通渭县、陇西县、渭源县、临洮县、漳县、岷县 陇南地区:成县、武都县、文县、康县、宕昌县、西和县、礼县、两当县 平凉地区:静宁县、庄浪县 临夏州:临夏市、临夏县、永靖县、和政县、康乐县、广河县、积石山县 甘南州:合作市 6。云南(42个) 昭通地区:巧家县、永善县、绥江县 曲靖市:马龙县 玉溪市:峨山县、新平县、元江县 2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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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 类别 行 政 单 位 红河州:屏边县、河口县、金平县、元阳县、红河县、绿春县 文山州:麻栗坡县、马关县、富宁县、西畴县 思茅地区:江城县、澜沧县、孟连县、墨江县 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勐腊县 大理州:祥云县、南涧县、巍山县、洱源县、剑川县、鹤庆县 保山地区:腾冲县、龙陵县 德宏州:潞西市、梁河县、盈江县、陇川县、瑞丽市 临沧地区:镇康县 丽江地区:永胜县、华坪县、丽江县、宁蒗县 7。贵州(26个) 六盘水市:水城县 二类地区(个县、市) 遵义市:桐梓县、仁怀市、务川县 安顺地区:镇宁县、关岭县、紫云县 黔南州:平塘县、荔波县、三都县、罗甸县 黔东南州:丹寨县、雷山县、黎平县、榕江县、从江县、剑河县、台江县、天柱县 毕节地区:纳雍县、威宁县、赫章县 铜仁地区:德江县、沿河县 黔西南州:册亨县、望谟县 8。广西(18个) 南宁地区:大新县、龙州县、宁明县、凭祥市 柳州地区:三江县、融水县、金秀县 百色地区:靖西县、那坡县、乐业县、凌云县、隆林县、西林县 河池地区:凤山县、巴马县、都安县 桂林市:龙胜县 防城港市:防城区 9。四川(7个) 凉山州:喜德县、冕宁县、普格县、越西县 阿坝州:汶川县、理县、茂县 2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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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 类别 10。黑龙江(30个) 行 政 单 位 齐齐哈尔市:市区、讷河市、克山县、克东县、甘南县 鹤岗市:市区、萝北县、绥滨县 双鸭山市:市区、宝清县、饶河县 鸡西市:市区、鸡东县、密山市、虎林市 二类地区(274 大庆市:杜蒙县 伊春市:市区、嘉荫县 牡丹江市:绥芬河市、穆棱市、东宁市 佳木斯市:抚远县、同江市 七台河市:市区 黑河市:爱辉区、北安市、嫩江县、五大连池市、逊克县、孙吴县 11.吉林(11个) 白山市:抚松县、靖宇县、长白县 延边州:图们市、龙井市、和龙市、汪清县、安图县、珲春市、敦化市、延吉市 12。重庆(6个) 黔江区、石柱县、彭水县、酉阳县、秀山县、城口县 1.新疆(36个) 哈密地区:巴里坤县 昌吉州:木垒县 个县、市) 三类地区(个县、市 伊犁州伊犁地区:特克斯县、尼勒克县 伊犁州塔城地区:托里县、裕民县、和布克赛尔县 伊犁州阿勒泰地区:阿勒泰市、布尔津县、富蕴县、福海县、哈河县、清河县、吉木乃县 博尔塔拉州:温泉县 巴阿音郭楞州:尉犁县 阿克苏地区:柯坪县 喀什地区:喀什市、疏附县、疏勒县、英吉沙县、泽普县、莎车县、叶城县、麦盖提县、岳普湖县、伽师县、巴楚县 和田地区:和田市(含和田县)、墨玉县、皮山县、洛浦县、策勒县、于田县 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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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 类别 2.青海(16个) 海东地区:化隆县 行 政 单 位 海南州:共和县、贵德县、贵南县、同德县、兴海县 海西州:都兰县、乌兰县、格尔木市、德令哈市 海北州:门源县、祁连县、刚察县、海晏县 黄南州:同仁县、尖扎县 3。内蒙古(11个) 呼伦贝尔盟:根河市、额尔古纳市、鄂伦春旗、新巴尔虎左旗、新巴尔虎右旗、陈巴尔虎旗 巴彦淖尔盟:乌拉特中旗、乌拉特后旗 阿拉善盟:阿拉善左旗、阿拉善右旗、额济纳旗 4.宁夏(3个) 三类地区(个县、市 固原地区:固原县、海原县、西吉县 5。甘肃(10个) 天水市:张家川县 庆阳地区:镇原县、华池县、环县 临夏州:东乡县 甘南州:临潭县、卓尼县、舟曲县、夏河县、迭部县 6。云南(6个) 思茅地区:西盟县 怒江州:兰坪县、福贡县、贡山县、泸水县 临沧地区:双江县、耿马县、沧源县 7。四川(9个) 攀枝花市:盐边县 乐山市:峨边县、马边县 阿坝州:九寨沟县、小金县 凉山州:盐源县、甘洛县、雷波县 甘孜州:泸定县 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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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 类别 县(三、类市地)个区94
8.黑龙江(1个) 大兴安岭地区:全地区 1。新疆(8个) 哈密地区:伊吾县 伊犁州伊犁地区:昭苏县 巴音郭楞州:若羌县、且末县 克孜勒苏州:阿合奇县、乌恰县 喀什地区:塔什库尔干县 和田地区:民丰县 2。青海(15个) 海西州:天峻县 行 政 单 位 四类地区(个县、市) 黄南州:泽库县、河南县 玉树州:玉树县、称多县、囊谦县、杂多县、治多县、曲麻菜县 果洛州:玛沁县、甘德县、达日县、玛多县、班玛县、久治县 3。甘肃(6个) 酒泉地区:肃北县、阿克塞县 张掖地区:肃南县 武威地区:天祝县 甘南州:碌曲县、玛曲县 4。云南(3个) 迪庆州:中甸县、维西县、德钦县 5。四川(30个) 阿坝州:松潘县、金川县、黑水县、马尔康县、壤塘县、阿坝县、若尔盖县、红原县 甘孜州:康定县、丹巴县、九龙县、雅江县、道孚县、炉霍县、甘孜县、新龙县、德格县、白玉县、石渠县、色达县、理塘县、巴塘县、乡城县、稻城县、得荣县 凉山州:木里县、布拖县、金阳县、昭觉县、美姑县 注 此表为《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财务部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和增加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四个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1]14号)之附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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