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梁海葵,马武飚
来源:《职业(上半月刊)》 2018年第6期
笔者以广西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为研究对象,对其建设和运行管理现状进行调查研究,了解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运行管理现状,探索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运行管理新思路、新方法,以期提高高技能人才培养质量和基地运行效率。
一、调研对象与方法
1. 调研对象
本次调查选取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柳州市、来宾市、桂林市、玉林市等广西工业强市13 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召开座谈会13 次,发放调查问卷121份,获得了大量的第一手资料。调查对象基本情况:男性53.7%,女性47.3% ;25 岁以下4%,25 ~ 35 岁30.6%,35 ~ 45 岁33.1%,45 ~ 55 岁28.1%,55 岁以上4.2% ;大专学历30.6%,占22.3%,本科占69.4%,硕士研究生以上8.3% ;校领导占8.3%,中层领导28.9%,专业教师52.1%,行政教辅人员或其他10.7% ; 55.4%调查对象参加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运行管理,44.6% 调查对象未参与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运行管理。
2. 研究方法
经过文献梳理以及结合高技能人才培训实训基地运行管理的有关内容,确定本次调查问卷的维度,涵盖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专业建设、课程设置、教学资源开发、师资建设、教学质量的评价与监控、人才供需矛盾、教学资源开发与建设等方面的内容。采取座谈访谈与无记名问卷相结合的方法开展调查。
二、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运行管理状况调查结果分析
1. 基地运行现状
根据对“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运行管理现状调查问卷”的分析,19% 的调查对象认为其单位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运行管理状况很好,56.5% 认为好,24.5% 认为一般。从调查或座谈的结果看,高技能培训实训基地管理机制不健全,在各技工学校中普遍没有明确的管理部门和人员负责管理基地运行管理事宜。各校成立的高技能培训实训基地管理组织部门,实际由学校领导牵头,分管领导主管,下设管理办公室(一般设在各校培训科或教务科),负责与基地对应各部门、企业、行业专家通过会议、电话、QQ 微信等方式进行联系、沟通和协商,相互再以签订合同协议的方式加以约束。这种管理形式只是在各校基地或企业有需求时才沟通联系,无事搁置,合作形式松散,缺乏应有的相互联系和深入交流合作的机制。制定的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制度,也相对限制在各校基地内部的管理,缺乏与企业、行业广泛的相互联系和深入沟通的机制,没有制定“基地—企业—行业”一体管理机制。因此,高技能培训实训基地难以实现高效管理,未能充分发挥基地的资源优势,难以在高技能人才培养、人才培训、企业或行业竞赛、高技能人才研修和业内技师经验交流中发挥重要作用。
2. 基地培养方案、专业设置、课程开发、教学资源开发与建设、人才培养质量现状
根据对“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运行管理现状调查问卷”的分析,有关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培养方案、专业设置、课程开发、教学资源开发与建设、人才培养质量情况如下。
目前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基本实现校企合作共同制订人才培训培养方案、专业设置、课程标准、岗位标准等培训实施方案,开发基于工作内容的专业课程和基于典型工作过程的专业课程体系,开发基于岗位工作内容、融入国家职业资格标准的专业教学内容和教材或培训教材和工作页,推进了高技能人才培养培训目标、专业设置、课程内容、教学培训与产业升级需求、行业标准、企业需求相衔接,确保高技能培训基地职业教育、职业培训课程和基地建设与产业技术发展相适应。但是校企合作开发教学培训资源开发和建设不足,并未建立符合自治区产业需求的标准职业培训包;对于整合行业、企业、社会各方面资源共建技术研发中心和集培训、鉴定、竞赛一体的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还处于探索阶段;开展行业、企业技术交流研讨、成果交流、企业职工技能竞赛甚至升级到行业(地区)职工技能竞赛活动不足。
3. 教师队伍现状
各校以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为契机,通过加强教师的培训及进修、课题承担、专业技能比武、企业实践等方式,加快了教师培养的步伐,学科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培养成效明显,增量显著,“双师型”“双高型”教师队伍大幅度提升。但是各校大多站在学校层面宏观考虑师资的整体水平,重在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提升“双师型”教师比例等,而很少关注教师个体的发展、关注教师的个体差异,目前中职教师核心竞争力的培养缺失;另一方面,教师日常校内教学工作任务繁重、实行绩效工资后,部分老师参加职业培训教学的积极性不高,导致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没有相对稳定的培训师资队伍。
4. 基地运行管理监督与评价现状
根据对“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运行管理现状调查问卷”的分析,有关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运行管理监督评价情况如下。
各校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运行管理的评价侧重于基地培训实训建设水平、培训项目产出、培训培养人才的满意度调查、企业满意度调查等,且各校评价细则及标准不同,缺乏统一、科学的评价体系,多数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的评价机制较为粗糙,全区统一的、科学的、易于操作的评估指标体系尚未形成。
三、研究建议
1.建立高级能人才培训基地管理机构,健全管理机制
建立“基地—企业—行业”共同参与的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管理机构,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运行管理”,提高效率。成立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管理委员会,设主任或副主任各一名,由校企双方协商担任正副主任职务,主任一般由基各校分管副校长或教务科科长担任,副主任一般由企业人力主管担任;成员由校企双方协商选拔推荐聘任具有丰富经验的管理人员7 ~ 8人组成(包括培训主管、学校各教学系部、企业人力资源部、行业协会等管理人员),下设基地办公室,设办公室主任一人,负责基地的日常管理工作。基地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负责制定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管理制度,组织编写和审定培训教学计划,负责基地的运作和管理,解决基地出现的问题,开展校企合作交流、管控校企双方出现的分歧等。每年召开2 ~ 3 次会议,研讨高技能人才培训运作、高技能人才研修交流、培训方案修订、企业行业技能比武、企业发展的瓶颈、行业热点难点等问题。校企行利益共同体基础上制定基地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包括《校企培训合作协议书》《高技能培训基地管理章程》《培训教师遴选、培训、交流制度》等,为基地提供科学的制度保障,以制度管理加强基地运行效率、过程监控,保证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的良性运行,充分发挥基地在高技能人才培养培训、技术交流中的优势。
2. 加大校企合作的深度和广度,丰富校企合作方式和内容
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高效运行要与行业、产业、企业的发展深度融合。在对照职业标准和企业岗位实际需求的基础上,基地要跟踪企业技术进步,校企共建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高技能人才技能比武场、技术交流与应用开发中心,推进学校与企业的信息互通、人员互聘、资源共享的校企一体化办学。进一步加强校企共同制订培养方案、专业设置、课程开发、教学资源开发与建设,同时开发校企合作开发教学培训资源,特别是符合区域产业需求的“职业培训包”;开展“定制式岗位技能培训与鉴定”“技能比武强化训练培训”“企业标准化作业”等培训模式;关心高技能人才职业发展,探索在职“职业资格+ 学历教育”相结合的培养模式,推动高级能人才知识学习、技能进步、学历升级。确保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的高技能人才培养、考核与评价、职业技能竞赛、高技能培训或研修课程开发、高技能成果交流展示与产业技术发展相适应,适度超前培养和储备区域产业、新兴产业、特色产业高技能人才。
3. 巩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个人核心竞争力,稳定培训教师队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技工学校教师系列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精神,各校出台《教师企业实践实习管理办法》《“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计划》,形成了“青年教师—骨干教师—专业带头人—名师大师”的梯形教师成长道路,加强教师个体核心竞争力的培养意识并进一步继续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另一方面,深化教师与企业专家的交换、交流与培训,教师和企业技术人员双向挂职锻炼,且周期不少于一年,不让教师企业实践流于形式,切实提高教师企业实践技能水平、项目管理能力、新知识新技术新方向学习研究、现场技术指导等;制定激发教师学习和培训热情的激励制度,促使教师平衡好日常工作与自身职业成长,自主培养个人核心竞争力;学校还应搭建合理的企业兼职教师队伍动态管理机制,减少兼职教师流失,形成稳定专兼职培训教师队伍。
4. 建立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人社主管部门、基地(学校)、第三方相辅相成的三方评价体系
人社主管部分的评估主要针对基地的培训能力、产出进行的抽查性定性评价;基地(学校)内部评估主要是建立标准、科学的培训过程性、培训结果评价,保证人才培养培训过程,是形成性评价;第三方评价主要是提供学员的培训就业情况、用人单位评价、高技能人才中长期发展评价等学校难以进行评估的信息,为基地人社主管部门和学校提供数据,帮助学校分析数据诊断基地运行培训过程中的问题,为改进基地管理、调整内部评价模式及内容提供依据,是提高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运行效率、提高培训办学质量、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人社主管部门、基地(学校)、第三方这三方评价相辅相成的评价标准体系,要在实施过程中不断完善,也需要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管理人员持续不断地关注和研究。
(作者单位:广西工业技师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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