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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窃电与反窃电

2023-11-19 来源:我们爱旅游


浅 谈 窃 电 与 反 窃 电

窃电给供电企业、国家造成的经济损失是巨大的,而反窃电工作又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系统工程。要彻底解决窃电问题,不但需要严格、科学、合理、规范的管理措施,还需要完善、可靠的技术措施,更需要依靠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只有抓好反窃电工作,才能真正使电网经营企业堵漏增收,降低线损,达到靠管理增效益的目的。

依法严厉打击窃电行为,创建良好供用电环境,保护国有资产安全,是电网经营企业服务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社会责任,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载体。长期以来,本溪供电公司按照国家电网公司的要求,把反窃电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始终坚持“打防结合,以防为主,标本兼治”的原则,建立健全和完善了打击窃电违法犯罪工作的长效机制,使反窃电工作步入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的管理轨道。广大电力营销人员在做好正常工作的同时,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用电监督管理办法》、《用电检查管理办法》、《供电营业规则》及反窃电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正确运用法律武器,对盗窃国家电能违法犯罪活动进行不间断打击和整治,为国民经济稳定健康发展提供了可靠的电力保障。

2005年以来,本溪供电公司通过开展用电稽查和营业普查工作,强化措施,加大对窃电违法犯罪的防范与打击力度,使窃电现象明显得到控制,不仅打击了窃电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整顿了供用电市场,还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为企业挽回了经济损失。1998-2008年间在本溪供电区内共计查处窃电客户259户、违约用电1495户,追补电量1184万kWh,追补电费和收缴违约使用电费1818.28万元。通过对窃电和违约用电的查处,为企业创造间接经济效益3400余万元。

为提高企业利用技术手段防治窃电的能力,提高依法自保、防范、打击的管理能力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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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水平,进一步有效地打击窃电、违约用电违法犯罪行为,本溪供电公司针对近年来各单位在查处窃电、违约用电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以及好的工作方法和公司当前防窃电主要技术措施等进行了总结;对窃电产生的原因、特点及发展趋势,窃电的类型、方式及主要危害,查处窃电应注意事项和处理方法等进行了具体分析,各营业单位可在今后的工作中予以借鉴参考。

一、窃电产生的原因、特点及发展趋势

(一)窃电产生的原因

1、就目前我国的社会经济的发展水平来看,对大多数企业客户来说,电费的支出仍然是其生产经营成本的一大部分,尤其是一些高耗能客户及经济效益不好、承包租赁的私营企业客户,支付电费成为首要难题。于是,一些客户就冒险采取窃电方式来降低成本和解决经费不足的问题,从而达到不正当竞争的目的。

2、电网经营企业个别职工为获得蝇头小利与客户内外勾结,为客户窃电行为视而不见,对窃电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另外用电营销管理上存在着一定漏洞,营销各环节间的制约、监督作用没有有效发挥,为窃电尤其是内外勾结窃电提供了可乘之机。

3、由于现阶段我国法制仍不健全,群众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还很淡薄,虽然有《电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但因出台较晚且宣传力度不够,未真正形成社会反窃电舆论氛围,从而使很多客户对电的商品属性和窃电的违法性认识不够,认为窃电不构成犯罪;还有的包庇纵容,甚至给窃电者说情,给供电企业施加压力;加上多年来对窃电行为的查处力度不够,都是导致窃电屡禁不止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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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反窃电技术手段落后。目前窃电手段正向着高技术性和高隐蔽性方向发展,相比之下反窃电手段还相对落后,且目前的特定供电方式和供电设施、计量装置等也为窃电者留有可乘之机。

(二)窃电行为的特点

随着城镇居民一户一表工程的逐步完工和农村“四到户”管理的实现,居民、村民窃电现象逐渐显现;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中的窃电比例逐渐增长。窃电这种违法犯罪行为的主体随着社会发展也变得非常复杂,而电网经营企业的管理人员特别是营业抄表人员抄表不到位、随意估抄、漏抄等原因,也都给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当前窃电的主要对象是目前经营形势不好的私营企业、用电量大的高能耗企业,以及经中间转供(如物业小区管理形式)的变压器客户。尤其是用电量大的高能耗企业应当作为重点对象加以防范。

(三)窃电的发展趋势

1、当前窃电手段向高科技智能窃电、隐蔽窃电方向发展

近年来,改变CT变比、电压、电流线虚接或反接、隐蔽处安装过流开关或刀闸控制外线、表内安装遥控器等隐蔽窃电手段不断出现,窃电行为仅凭观察或简单的工具难以发现,给查处窃电工作带来很大困难,也给防窃电技术改造工作提出了更高的技术要求。

2、窃电行为呈专业性、流动性趋势

目前,部分地区出现了“窃电专业户”“职业窃电人”。这些违法犯罪分子专业性强,在长期窃电中掌握了一些隐蔽窃电方法,以流动传授窃电技术为生,行踪不定,难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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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抓获,给社会供用电秩序造成极大的安全隐患。

二、窃电的类型、方式及主要危害

(一)主要窃电类型

1、公开型窃电。多发生于用电秩序混乱,人员环境复杂、管理难度较大、不易进入的配电台(街)区和住户。窃电者多数态度横、硬、赖,私欲强,想不劳而获,多采用表前接线、挂线接电、毁坏计量装置的方式接电。

2、技术性窃电。多发生于工业生产、农业排灌等专用变压器客户,采取改变电能表计量元件或参数、改变计量二次回路、使用辅助变压(移相)器、伪造封印、故意毁坏计量电能表等手段窃取电能,以及最近几年使用的高新技术手段窃电。

3、隐蔽型窃电。这类窃电多在配电盘后,或在表前的接户线偷接电力负载,有的将窃电线藏在天棚内或者埋在夹墙中,其窃电行为一般不易被察觉。

4、内外勾结窃电。表现为偷换设备铭牌、私自改动计量线路、无表挂接设备用电等形式。因窃电者与内部工作人员相互勾结、互利互益,相对于前几种方式来说隐蔽性更强、查获难度更大,对供电企业危害也更大。

5、与电网经营企业的用电管理人员打时间差窃电。这类窃电者多对供电公司经营活动比较熟悉,摸透了供电公司用电管理人员的工作规律,利用在公休节假日或夜间实施窃电。

(二)窃电的主要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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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常见窃电方式(主要针对机械电能表)

1)改动短路计量装置的电流线圈。通常是在电能表内部或外部用导线将电流线圈短接,较常见的做法是用导线或并接电阻插入电能表的相线输入端和输出端,起到分流作用。用导线短接,而导线电阻几乎等于零,绝大部分电流将从短接导线通过,电能表的电流线圈几乎没有电流,致使电能表停转;若并接小于电流线圈电阻值的电阻时,电流线圈跟并接电阻形成并联电路,根据并联电路的分流原理,大部分电流将从并接电阻通过,电流线圈只有小电流通过,致使电能表按一定比例慢转,从而达到窃电目的。此种窃电方式称之为欠流法窃电。

2)断开电压联片或在电压线圈上串联分压电阻。断开电压线圈就是使电压线圈失压导致电表不转。常见方法是把电能表的电压联接片松开,这种方法不必开表封,属较低级的窃电方法,新型普通电表已在电表内部短接联片。其二,开启电表外盖用一电阻串接在电压线圈上,所串接电阻用绝缘胶布或绝缘套管套住(具有隐蔽性),其原理是起到分压作用,把一部分电压分担到电阻两端,使电压线圈两端电压减小,达到少计电量的目的。此类方式亦称之为欠压法窃电。

3)调接零火线窃电。这种窃电方法是事先将电能表进线端的火、零线调接,根据电能表的内部电路结构,接零线端的输入跟输出是用联片短接的,因此,窃电户可利用自设(或另接)的零线用电,而电能表因没有反方向的电流回路通过电能表的电流线圈,导致电表停转。这种窃电方法必须在室内装设倒闸控制开关,使经过电能表的零线和自设地线(或另接零线)能自由的控制。但自设地线会给客户的安全用电带来严重威胁。

4)断零窃电。这种窃电方法事先必须将电能表进线端的零线断开并将其隐蔽。跟调接法窃电相似,都需要另接或自设地线,并在室内安装倒闸开关。在断开电表输入零线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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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流线圈仍可通过电流,而电压线圈会失去电压,这时,窃电户用电,电表是不会计量的。当窃电户想电表转动计量时,可从电表零线输出端反接零电位(即另接零线或自设地线),电压线圈获得电压,电表转动。其二,在反接零电位的导线上串接电阻,跟欠压法相似,起到少计电量作用。此类方式亦称之为断零法。

5)更换计数器齿轮。其具体做法,是用小容量电能表的计数器更换大容量电能表的计数器,被更换后的电能表计出的电量比实际用电量成倍减少。比如,用5(10)A 1800r/kWh的电能表计数器更换10(20)A 900r/kWh的计数器,由于电能表的电流线圈和电压线圈没有变,那么铝盘转速不变,但计数器被更换后原900转计实际用电1kWh,变成了转1800转才计1kWh,计量电量比实际用电量减少一半。这种窃电方法的要点是要用同一厂家的电能表才能够互换计数器,否则机械尺寸无法对应。而采用这种方法窃电首要一关就是要开启表计封印。但现在供电部门所采用的电能表封印都是新式封印,具有很好的防窃电性能。

6)绕越计量装置窃电。绕越计量装置窃电主要体现在私接公线,这种窃电方法最大的特点是容易操作并且较易破坏窃电现场,当窃电户得知有查电时,就及时将窃电电线用力扯开,让查电人员无从取证。但是近年来一些10kV供电有自备变的客户,在变压器低压套管未封闭的地方,出现不法分子夜间用预先准备好的带有绝缘夹的导线直接夹在低压导电杆上进行窃电的现象。由于窃电户私接导线的接触电阻都较高,再加上裸露或绝缘胶布封闭不紧与空气发生氧化反应,进一步增大接触电阻,在电流的热效应下会发生跳火断股甚至断线。此类窃电方式会给电力线路的安全运行带来严重威胁。

2、其它窃电方式

1)仿造供电部门封印窃电。窃电者首先根据供电部门封印样式制造印摸,购置封印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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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铅封,打开表箱或CT箱进行窃电。此种窃电很难发现,故要求表箱必须加专用锁并使用一次性封铅,做好封铅记录。

2)利用可调电阻进行窃电。此种窃电方法是利用夹子线将可调电阻并联接入电流A、C、N二次回路中,根据电流大小,时时调整可调电阻分流来控制二次电流大小,从而达到少计电量的目的。

3)改变CT变比窃电。此种窃电多发于有自备变压器客户,在市场上购置同型号CT,变比大于实际计费CT变比,将大变比CT换上后再将实际计费CT铭牌换上,实际计量倍率减少,少计电量。

4)短接CT二次端子、虚接CT电压连线窃电。此种窃电方法是将CT箱封印打开后,直接将CT二次端子用导线或电阻丝进行连接,用导线连接的二次电流几乎为零,易发现。而用电阻丝进行连接的,对二次电流进行分流,难发现,在电量分析时应特别注意。虚接CT电压连线的是将连线固定螺丝松动,使表计失去电压,少计电量。

5)在电子表内电流端子之间安装摇控装置窃电(在本溪地区还未发现)。此种窃电方法是专业窃电人员将表计外壳打开,在电子表内电流端子之间安装摇控电子芯片,然后仿造封印恢复表计。窃电时窃电人员手持发射装置遥控电子芯片短接进入表计电流,使表计少计电量。遇有检查人员检查时遥控操作电子芯片断开,使表计恢复正常。

(三)窃电造成的危害

窃电是指采取非法的秘密的手段,非法侵占电能达到少交或不交电费,从中谋取经济利益的行为。窃电行为的主体是客户(自然人或法人)侵占的客体是电能,受侵占的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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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直接从事生产销售的供电企业。窃电行为所造成的损失是巨大的,后果极为严重,绝非是供电企业一家,其社会危害性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一是电能的大量流失,使工农业生产受到极大影响,减少国家的财政收入,阻碍了市场经济的正常发展;二是扰乱正常供用电秩序,造成了电力供需矛盾日益突出;三是容易使电力设施超负荷运行,轻则导致电压不稳,影响供电质量,重则烧毁供电设备,危及电网安全;四是人为引发火灾事故的发生,危机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五是诱发刑事案件和大量民事纠纷,成为社会一大不稳定因素。

三、本溪供电公司当前防窃电主要技术措施

(一)对于专线客户计量装置一律安装在变电站内出线开关内。

(二)客户侧高供高计计量:将计量装置一律移到户外,采用组合互感器(计量箱),并使用单根金属铠装控制电缆穿PVC管接入全封闭表箱内。

(三)客户侧高供低计计量:在客户专用变压器低压出线套管柱头加装一组计量CT,密封在防窃电封罩内。单根金属铠装控制电缆穿PVC管接入全封闭表箱内。

(四)低供低计(一户一表)客户:在公用变压器低压出线侧接出电缆至低压分接箱,由低压分接箱分别出线至各单元专用全封闭计量表箱。

(五)使用全封闭专用表箱、专用锁具、专用封铅等。

(六)对广大用电客户安装客户现场服务终端、负控装置以及远抄和集抄系统,通过在线监测功能及时跟踪掌握客户用电动态,了解其负荷变化情况,为准确查处违法窃电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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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提供技术保障。

四、查处窃电过程中好的做法

反窃电工作永无止境,它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既然窃电问题是诸多社会因素的综合反映,为了加强反窃电工作,就必须采取综合治理的办法来解决。通过多年来的工作实践,本溪供电公司在反窃电工作方面总结出以下好的做法。

(一)利用各种机会广泛开展宣传《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电营业规则》等有关的法律法规活动,大力宣传奖励条例,印发宣传材料,从而强化了用电客户依法用电的意识。为进一步营造强大的社会舆论氛围,本溪供电公司每年还利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公开曝光窃电案件,增强社会震慑力度,借此引起社会各界对窃电违法犯罪现象的关注。通过活动的开展,还充分调动了广大人民群众踊跃举报窃电违法行为的积极性,近年来,通过群众举报,查处窃电行为46起,取得了明显效果。

(二)加强监督,强化管理。供电企业的职工是企业的主人,然而个别职工却与客户勾结窃电,这是一种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有的职工工作不负责任,视窃电无睹,这是一种渎职行为。本溪供电公司对于玩忽职守,以权谋私的人员严肃惩处,决不姑息。利用各种机会加强对电力营销职工的法制教育和岗位职责教育,增强他们的守法意识和工作责任感,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教育职工敢于抵制说情风及其他腐败现象,敢于认真严肃地处理窃电问题;同时加大对营销各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发挥各环节间的相互监督制约作用。

(三)成立稽查组织,开展稽查活动。本溪供电公司组织技术骨干成立专门的稽查组织,各营业单位按照公司的统一要求,建立了相应的用电稽查机构,配备精干人员,充实和加强用电稽查力量,进一步明确了各基层部门用电稽查的工作职能,及时解决工作中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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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的问题,促进了该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高了效率。各级稽查组织切实起到了相互监督制约作用,完善了用电营销监督管理措施,通过每月的营销数据(客户电量异动、分线分台区线损)分析,对电量有明显变化的客户采取相应措施密切注视,通过用电稽查及营业普查工作的开展,使营销管理更标准、制度更健全、供用电秩序更规范、优质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

(四)加强抄表收费人员的监督机制,增加抄表次数,采取灵活多样的抄表检查方法,使窃电者无机可乘。同时加强巡视检查,对所有线路和计量表计采取一般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法,通过检查、防患、打击,及时杜绝窃电苗头,减少了窃电损失,管理工作做到了纵横到边,不留死角。通过及时采取行政、经济、法律的手段,使不法分子成为众矢之的,从而堵塞了漏洞。

(五)制订责任制,奖罚分明,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泰安供电公司始终重视和支持用电稽查及营业普查工作,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加强用电稽查管理。1999年,公司成立了用电稽查大队,制订并下发了《本溪供电公司用电稽查管理办法》和《本溪供电公司用电稽查考核办法》,明确用电稽查工作职责范围、工作内容、工作程序和工作要求,规范用电稽查管理,提高了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有效地促进了反窃电与违约用电工作。为鼓励广大群众和供电职工积极检举、查处违约用电与窃电和盗窃破坏电力设备行为,维护正常的供用电秩序,本溪供电公司根据辽宁省有限公司(文件)《关于检举、查处违约用电与窃电方面相关规定财务操作办法的通知》要求,制订下发《检举、查处违约用电与窃电奖励申报的操作办法》,确定了奖励标准:

1)对电力系统营业外勤人员检举、查处违约用电与窃电的奖励:

奖金总额按查获收回的违约使用电费的5%计算,奖金额每次最高不超过3000元,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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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不低于50元。

2)对电力系统除营业外勤人员外的职工(包括各供电所、电工组的农电工)检举、查处违约用电与窃电的奖励:

奖金总额按查获收回的违约使用电费的10%计算,奖金额每次最高不超过5000元,最低不低于50元。

3)对电力系统外部人员检举违约用电与窃电的奖励:

奖金总额按查获收回的违约使用电费的15%计算,奖金额每次最高不超过20000元,最低不低于50元。

通过以上措施的实施,充分调动了各方面人员积极性和主动性。

(六)利用技术手段做好计量装置的防窃电改造工作。防窃电改造工作是加强用电市场管理、防止窃电、降低线损的一项极其重要的技术措施。为此泰安供电公司在防窃电改造工作前首先制定详细的改造计划和施工方案,坚决杜绝只重改造速度和完成投资额而忽视改造质量,绝对不允许出现因工作质量造成电量流失现象。为增强供电计量设施的防盗可靠性,购置了先进的防窃电计量CT箱和表箱,最大限度遏制窃电的发生。

(七)充分利用营销支持系统、需求侧监测系统等技术平台开展查处窃电、违约用电活动。为高效、准确地对窃电行为进行查处,本溪供电公司相继投入了大量科技含量较高的装置与设备,如远抄、集抄装置以及客户现场服务终端等。定期对客户用电信息进行监测检索、认真分析异常客户用电信息,组织人员对存在窃电嫌疑客户开展现场检查。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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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侧监测系统的应用,有力促进了反窃电、违约用电工作的开展,取得了显著成效。近年来,通过应用需求侧监测系统共查处窃电、违约用电21户,追补电量15.35万kWh,追补电费及违约使用电费60.46万元。

(八)购置先进的查处窃电、违约用电设备,如电能表接线现场分析仪、变压器容量测试仪等。近年来,本溪供电公司先后利用变压器容量测试仪共查处变压器容量与实际不符的违约用电客户12户,计变压器23台,追补电费和违约使用电费共计344万余元,从而减少了企业的经济损失。

(九)依据相关规定严格清销零电量客户。根据《供电营业规则》规定零电量用户超过半年按相关规定给予销户清理,杜绝真假零客户的存在,堵塞漏洞。

五、反窃电工作面临的困难和应注意的问题

(一)面临的困难

1、取证难。对查获的窃电、违约用电行为证据要确凿、充分,要设法取得和保存窃电装置、设备、被损坏的用电计量装置等其他窃电证据或违约用电证据;例如:拨表。表箱外迁本来是为了防窃电,但外迁表箱极易遭到故意破坏。窃电分子就利用这一点,私自开锁,拨开封印,拨表调数。一旦查获,就以别人破坏供电部门的锁具为由抵赖。再如发现计量接线反接,如果安装计量装置时没有留下足够的证据(由用户签名的工作单、照片等),就很难作为用户窃电的证据。再如表计封印,按《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伪造或者开启法定的或者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加封的用电计量装置封印用电”的规定,开启封印或封印缺失可以认定为窃电,但实际处理并不是那么简单,如室外表箱被砸、被损、封印缺失,就不能简单地依据没有封印来认定窃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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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定量难。主要是窃电的时间难定,如短接电流线,脱离电压联片等,现场是窃电,但窃电多少就需要确定时间和容量。如果确定不准,查处窃电的力度就要受到影响。特别是移交给司法部门的窃电案件,按照《供电营业规则》所列的窃电量确定的方法和按照180天计算出的窃电量往往不予认可,甚至按计量监督局出具的电能表缺失电量计算,都不一定作为定量证据采信,因而使移交的案件在定量上大打折扣。

3、窃电现场保护难。要求电力管理部门或公安机关尽快到场勘查、提取证据,防止窃电者事后拒不承认。

4、公、检、法机关处理窃电案件协调难。特别是窃电构成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察,报检察院提起公诉,由法院经过刑事诉讼定罪量刑,必要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等等,要经过诸多执行环节,干扰大,对窃电分子难以绳之以法。

5、用电稽查人员执行难。当查出窃电者后常由于其无理纠缠、围攻,容易致使窃电现场和证据破坏,甚至检查人员的人身安全也常受到威胁。

(二)应注意的问题

1、要依法查处,依法严打。用电检查工作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国家有关电力供应与使用的法规、方针、政策,以及国家和电力行业的标准为准则。用电检查人员必须依法检查,不徇私舞弊,不以电谋私。对客户的电力使用进行现场检查时,用电检查员的人数不得少于两人,检查人员须持有《用电检查证》或《行政执法证》并于执行任务时向被检查的客户出示,以证明自己的身份。对于发现有窃电行为的,要立即安排人员保护好窃电现场,做好现场的取证工作(如照像、录音、摄像等资料)和第三者旁证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开具《违约用电、窃电处理工作单》一式两份,一份由客户代表签收,一份存档备查,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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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当事人说明理由,告知对方构成窃电行为的原因、依据什么进行处罚、对方被处罚后拥有何种权利等。对窃电行为应及时按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窃电者应同司法部门密切配合,依法追究窃电者的刑事责任。用电检查人员还应遵守有关规定,不得在检查现场替代客户进行电工作业。

2、建立健全各项用电检查管理制度。对窃电者如何按规定正确处理,直接关系到电网经营企业的形象,也关系到反窃电工作能否继续深入有效地开展,所以应建立严格的用电检查管理制度。对查到的窃电者应建立专门台帐,对窃电的电工除给予经济处罚外,还可以吊销电工执照,使之不再具备从事电业工作的资格;实行窃电处理分级审批制度,增加处理工作中的透明度,切忌由少数人暗箱操作;建立窃电处理回避制,以防出现不公正的处理;建立窃电说情登记制,杜绝各类人员的说情;建立健全各项反窃电的奖惩措施,对举报、查处窃电有功人员给予奖励,并对举报人实行保密制度,以调动各级人员工作积极性,激励他们积极投身到反窃电工作中来。

3、既要依靠公安、法院等部门,又要充分发挥电网经营企业自身的作用。反窃电工作是供电企业一项长期的、经常性的工作,应以电网经营企业自身检查、处理为主,对一些情节严重、影响大的窃电分子,应同司法部门密切配合,严肃处理,并扩大其影响,达到杀一儆百的作用。

4、反窃电工作要多\"回头看\"。窃电屡禁不止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电网经营企业在反窃电方面还存在漏洞,让窃电分子钻了空子。其表现就是反窃电行动连续性差,窃电者常打\"游击战\",随时观察电力部门的\"眼色\",有的窃电者还同电网经营企业内部素质较差的职工相互勾结合伙窃电。为此,在反窃电工作中不但对窃电者或损害企业利益的电力职工不能心慈手软,严肃处理,而且电网经营企业的反窃电活动要经常化,要打反窃电工作的\"持久战\",多几个\"回头看\",让窃电者摸不着规律,才能使窃电者无机可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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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查处窃电注意事项及处理方法

(一)注意事项

1、在检查窃电前,应对被查客户生产经营状况,负荷及用电量情况,电工素质等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如遇到用电量突降,则更应仔细检查核对,决不能放过任何蛛丝马迹。当我们要对可疑客户进行检查时,必须尽快到达电能计量装置安装处,突击检查,防止其破坏窃电现场。

2、检查时必须认真检查核对计量装置的封印是否完好,计量设备接线是否正确,运行状况是否与实际相符,有无过热,接触不良等,要特别注意细节的检查。

3、注意检查计量设备的配置是否与客户的实际负荷相符,如发现不符应及时更换。例如,当电流互感器的一次电流在额定电流的20%~120%之间,其励磁电流所占比重较小,计量较精确。当电流互感器在额定电流的120%以上工作时,由于铁芯饱和,励磁电流较大,产生严重的负误差,少计很多电量。当电流互感器在额定电流的20%以下工作时,产生\"大马拉小车\"现象,低于5%时出现较大的负误差。

4、用电检查人员前往现场检查时要有耐心。我们在进行用电检查时由于要有用电方的有关人员在现场,特别是专用变客户,在其负责人不在的情况下我们不能随意停电进行检查以免影响生产。因此当有些窃电者在得知我们去查电时就先回避了,而这时我们就要耐心的等待,如果离开现场,窃电者就会乘机破坏窃电现场,等我们再回去检查时,已得不到窃电证据了。

5、注意用电检查的程序并要做好各个环节的取证工作,在窃电户相关人员不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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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不能私自进入窃电者的家中进行查电,以免造成不必要的误会。 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窃电手法也越来越趋向于多元化和技术化。因此,对用电检查人员要经常进行技术培训及经验交流,使用检人员不断提高技术水平,及时撑控窃电动态,更好的打击、制止、防范窃电的不法行为。

6、窃电者防查窃的惯用伎俩。从窃电者防查窃的手段来看:隐蔽窃电手法,阻挠检查,毁坏窃电证据,拒不承认窃电行为,威胁利诱用电检查人员,企图蒙混过关,是窃电者惯用的伎俩。

从窃电的处理过程来看:窃电人被抓现行,有的会采取利益引诱的办法,提出私了,希望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有的耍泼无赖,骗取同情;更多地是找来上级领导、亲戚朋友打招呼、讲人情;也有的到处理人员办公室寻衅滋事,或者围攻处理人;还有的借助新闻媒体向处理人员施加压力,甚至恶人先告状,对供电公司提起诉讼;个别的涉黑窃电团伙还暗地报复处理人;也发生过利用处理期间的空档,将设备、材料全部搬走,人员溜之大吉的案例。

窃电者这些程式化的防查窃手段给窃电案件的处理增加了难度,一线用电检查人员面临着人身安全、技术能力、应变能力、职业操守等多方面的挑战。

7、充分利用信息平台查找窃电线索

同网同价以来,电网经营企业的直抄客户数目成倍增长,迫切需要应用先进的技术手段,从大量的营业电费信息中查找窃电线索,精准定位窃电嫌疑客户。主要依靠营销支持系统、需求侧监测系统等技术手段,通过审核把关、线损分析和电量分析查找嫌疑客户。也要及时分析抄表、运行人员反映的异常情况,对有窃电前科的重点嫌疑客户,以及窃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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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发的高能耗工业企业、商业及酒店和娱乐业客户、基建、房地产开发及物业管理客户和农村电工等更要进行跟踪分析。

(二)处理方法

根据日常查处窃电、违约用电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特整理以下处理方法。

1、窃电证据要确凿、充分

要设法取得和保存窃电装置、设备、被损坏的用电计量装置。例如:对窃电现场进行录像、拍照、加封条等措施,并当场对窃电事实写出书面认定材料,由窃电方责任人签字认可。

2、对于窃电时间不能进行简单的推定

应对实际用电情况进行仔细了解,对近年来的每月用电量进行比较分析,从中找出疑点,更不能依据窃电者自己的陈述来确定窃电时间。

3、窃电金额的计算要有理有据(一般计算方法)

1)在供电企业的供电设施上擅自接线用电的,所窃电量按私接设备额定容量(千伏安视为千瓦)乘以实际用电时间计算确定。

2)以其他行为窃电的,所窃电量按计费电能表标定电流值(对装有限流器的,按限流器整定电流值)所指的容量(千伏安视为千瓦)乘以实际窃电时间计算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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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当窃电时间无法查明时,窃电日数至少以180天计算,每天窃电时间,动力用户按12小时计算,照明用户按6小时计算。

4、窃电处理要快速、准确

1)在发现窃电行为属实后,按照有关规定马上进行停电。在保护现场的前提下,确定窃电类型并及时填写《违约用电、窃电处理工作单》,由窃电方责任人签字认可。

2)在1-2个工作日内,按规定出具处理结果,避免社会上的说情风及腐败现象的发生。

综上所述,反窃电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随着电力体制改革的深化,面对新的挑战,各单位要更加重视各种信息交换与相关技术的发展,不断以新的视角去探索,从而提高广大营销人员查处窃电、违约用电的整体素质,提升公司反窃电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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