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技术含量低,劳动力资源投入量较大
对于电网来说,其技术含量相对较低,主要是进行简单的线路设置和安装。但是在具体的工作过程中,劳动力资源和资金的投入量较大。这就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施工成本。另外由于施工人员的数量较多,属于劳动密集型建设工程,在管理中很难形成一定的管理体系,这样就会存在着一定的隐患。
1.2建设工程的施工人员的综合素质较低
对于电网的建设工程来说,人员的流动性大、作业的危险性较为突出是其最大的特点。而从我国电网建设施工人员自身来看,其施工人员的素质普遍较低。主要表现在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方面。由于建设工程的主体就是施工人员本身,如果其在施工的过程中缺乏一定的安全意识,那么就很难保证工程的安全性。而且,在具体的工作中,其职业道德方面还存在着一定的问题,有些施工人员由于专业技能不足,在施工的过程中不愿按照相关的设计图纸来进行,施工存在着一定的盲目性。为了解决这一问题,需要对施工人员进行定期地培训。
2进行安全管理的具体措施
2.1健全组织机构,明确责任
在电网建设工程进行之前要做好相关的工作,包括组织各个监管部门,同时要根据工程的安全程度来建立安全委员会,这样才能实现对整个建筑工程进行全面地管理。另外,在施工的过程中,要将责任落实到施工人员个人。在建设人员明确责任的基础上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其工作积极性,同时能够增强其责任意识。只有加强对施工人员的要求,同时根据相关的管理规定来对其施工的安全程度进行管理和控制,才能保证整个电网建设工程的稳定和安全。
2.2完善规章制度,保证监管质量
对于任何一个组织或者是企业来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因此,在电网建设的工程中需要按照相关的规章制度来进行。要在工程施工之前根据具体的施工情况和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安全目标的制定,并且将其落实到具体的实际建设中,这样才能保证制度的权威性。为了保证电网建设的安全性,国家已经颁布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另外要加大对重点项目以及风险性较大的项目进行管理和控制,最终优化监管质量。
2.3规范监理,提高施工的标准化
电网的建设需要专业的监督管理工作人员来对其进行监管,这也是保证工程建设质量的前提。这一监管机构要对施工单位的相关安全管理方案和设计规范等进行及时审核。如果出现不符合实际情况或者是其他的问题要及时改进和完善。然后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已经通过批准的施工方案和安全管理方案来进行施工和管理,要严格按照监管制度来进行。因此,要对监理机构和建立制度等相关的方面进行规范,这样才能在一定程度上提高电网建设施工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其中施工的技术管理制度主要包括教育制度、安全施工制度以及责任制度等等。
2.4加强施工过程中的监督和检查
由于电网的建设工程施工周期较长,因此,需要在建设工程进行中对施工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为了有效地对其进行控制和管理,需要组织开展一些检查大会或者是相关的竞赛活动,对于不符合施工的制度要进行及时的修改和完善。按照不同季节和不同施工阶段,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工程项目进行全覆盖的基建安全大检查,积极评价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状况,沟通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提出安全隐患整改的意见和建议,督促施工项目部认真完成整改,并形成闭环管理。
2.5加强施工过程的安全控制,确保安全目标实现
安全风险控制贯穿于施工全过程,与施工进度、质量和施工协调管理密切相关。实行施工区域化管理,执行工作负责人、工作监护人佩戴袖标,施工人员佩戴胸卡制度,明确施工区域责任人、安全监督人员及文明施工负责人。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化、安全设施标准化、现场布置条理化、机料摆放定置化、作业行为规范化和环境影响最小化的“六化”要求。加强施工协调管理,尽量避免交叉作业、高空作业、带电作业,降低安全风险。认真督导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各项施工准备工作充分。
(1)建筑业安全生产现状。安全生产是关系到国家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大事,但建筑业一直是事故多发的行业。建筑施工的特点决定了建筑业是高危险、事故多发行业。施工生产的流动性、建筑产品的单件性和类型多样性、施工过程的复杂性都决定了施工过程中不确定性,施工过程、工作环境必然呈多变状态,因而容易发生安全事故。另外建筑施工多在露天、高空作业,手工劳动及繁重体力劳动多,而劳动者素质相对较低,这些都增加了不安全因素。
(2)安全生产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安全是和谐社会存在的基本要求,是人民生命与健康和国家财产的基本保障。安全生产是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安危的头等大事,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前提和重要标志,是社会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经济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体现了先进生产力的发展水平。
(3)国家与行业的法律法规、政策措施要求施工企业具有较高的安全生产能力。我国历来都十分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近年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强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199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颁布实施,为我国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走上法制轨道奠定了法律基础;200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正式实施,是我国为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所采取的一项具有战略意义的重大措施;2004年正式实施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是我国第一部规范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行政法规,使得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做到了有法可依,标志着我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进入法制化、规范化发展的新时期。从以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看出,施工企业只有提高自身的安全生产能力,才能符合国家和行业的法律法规与政策要求,适应建筑业发展的需要。
(4)安全生产是影响施工企业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因素。与国际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模式相比,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手段落后、安全生产的技术含量低、安全防护技术陈旧、安全的科技研究薄弱等仍然是制约安全生产的重要问题。在建筑市场的竞争中,建设单位选择中标单位时,不只要求施工企业具有较高的工程质量、进度、成本控制能力,同时要求中标的施工企业具有较好的安全事故控制能力,以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由于安全生产的弱势,带来安全事故损失严重、安全保险费用增高,降低了项目的经济效益水平。在市场准入、工程保险、安全投入产出效益等方面的影响下,使这类施工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很难占有一席之地。
1.1破土施工安全管理
第一,对于油库建设现场的地下状况需进行全面考察,对其地质、水文、地下排水及供水管道、电线电缆及不明杂物等状况有一个基本的了解。第二,指派专业人员进行动土施工方案的制定,并制定实施科学的安全管理措施[1]。。在确保危险隐患完全消除后,再组织人员进入现场施工。
1.2高空施工安全管理
第一,高空作业通常是指在离地面两米及以上距离进行的施工作业。在工程建设中,为了确保安全管理质量,对于一些能够在地面上完成的工作避免采用高空作业方式,尽可能的减少高空作业次数。在高空作业中,相关工作人员的身心状况均需满足标准要求。针对一些患有恐高、高血压、心脏病的工作人员严禁其实行高空作业。第二,高空作业具有极大的危险性,因此在作业前需做好全面准备。如在脚手架搭建,在屋顶、杆塔、陡坡、吊桥等地进行作业时,相应的在地面处需做好安全网的设置,确保施工人员安全。工作人员在施工时,还需注意带好防护设施,如安全帽、防滑鞋等。在此类作业中所受到的天气影响较大。。第三,对于安全作业环境也应实行严格化的保护。在高空作业处不可出现除工作人员之外的人观察、逗留。高空作业严禁在不稳固结构上进行,避免出现踩踏事故,导致人员伤亡。
2油库工程验收期间的安全管理措施
2.1油罐试漏试压安全管理
在对油库工程进行验收时,需对其油罐等容器进行试漏试压处理。第一,依照相关的验收规范完成各类安全试验。第二,在充水试验操作中,需注意对水质、温度及进水速度进行科学选取[2]。第三,针对固定顶油罐的稳定试验,需注意在确保其充水至最高液位后,运用放水方式进行试验。在试验操作中,应注意以一个缓慢的速度做降压处理,避免发生油罐吸瘪事故,在升至试验负压后停止,查看其是否出现变性状况。第四,在针对固定顶油罐的强度、严密性的试验进行中,在其水位处于设计液位的下1米时,应开始实行缓慢充水升压处理。
2.2输油管的试压试漏及吹扫
在输油管的试压试漏、吹扫中,安全事故的发生概率较高,如爆裂事故,极易导致工作人员伤亡。因此,在油管试验中,需注意加强安全管理。第一,试压操作时,需注意划定好规定,严禁外来无关人员进入。对于施工现场的来往车辆、行人做严格限制处理。除却在严密性试验中可巡线之外,其余时间不可沿管道巡线。在试验中,如果出现泄漏状况,不可做带压处理。第二,在试漏操作中,介质的选取应为空气。在压力试验达标后方可进行试漏工作,试验采用的压力值应为设计压力。第三,在管线清扫中,应注意相关警示标志的设置,压力保持在0.1-0.25MPa范围内。指派专人看护,避免出现管道爆裂的状况。
3结语
1.1施工进度
朝阳县二十家子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根据工程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工程施工于2009年4月开工,11月16日竣工通水,具体安排如下:水源工程4月19日—5月10日;管沟开挖、管网安装、管沟回填4月19日—5月30日;泵房、办公楼及院墙4月21日—10月15日;输配电及机泵安装4月6日—6月1日;管网打压试验及验收10月15—11月15;正式供水11月16。
1.2施工技术要求
1.2.1水源井工程在打井前,对井址应进行物探找水,根据探测结果,确定是否需钻井,钻井深度、孔径及壁管、滤水管及成井工艺满足设计要求,要打完整井并做抽水试验[3]。
1.2.2管网施工管网开挖安装按设计管线方向先放线,后开挖,沟底要平直,开挖深度必须保证埋管后管顶距地面1.5m以上,以防冻涨。管道连接,管材为PVC塑料管采用工程胶承插连接,PE管用管件件螺纹连接,进户立管采用弯头、管箍、内接、闸阀、水嘴、水表等丝扣缠麻连接。管道回填,分两次进行,第一次回填厚度大约30cm的松土,避免回填砖头、石块、瓦块等硬质物质,防止砸破管身,等打压试水管道没有漏水问题后在进行回填完。
1.2.3土建工程施工时除应满足设计本身的要求外,还要按专项施工验收规范要求施工[4]。
1.2.4输配电工程工程按“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与验收”规范进行。施工中要按照设计要求和国家有关规定施工,施工单位不得擅自改变,如需要改变时,需和设计部门取得商议,经同意后方可变更,施工单位要精心组织,优质施工,争取创建优质工程。
1.2.5管路通过特殊地形的处理本次设计涉及管路跨越军用光缆和公路,军用光缆为光缆,距地面1.5m,而设计管路沟需开挖1.7m深,为了保证光缆在供水运行时不受影响,保证埋管顶部与光缆底部距离≥50cm,底坡坡比≤1∶100。当管路沟开挖到光缆保护区位置时应提前通知其管理部门,由朝阳县水利局人饮处及二十家子政府共同和光缆管理部门协商,管路沟开挖时光缆管理部门必须在场,人工试探开挖,避免破坏光缆。跨公路问题可由朝阳县水利局人饮处及二十家子政府和交通部门协商,开挖回填后恢复原路面。本次设计不涉及管路跨越较深沟壑,实际坡度较大的也可根据地形按管路顶距地面1.5m的要求沿坡挖填[5]。
2工程管理
2.1建设期管理
2.1.1组织管理为了加强二十家子镇供水工程建设期间的管理,县政府成立了二十家子镇供水工程指挥部,由副县长任总指挥,成员单位有水利局、财政局、发改委、国土局、建设局、农电局、卫生局、交通局、林业局、物价局和二十家子镇,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二十家子镇政府,二十家子镇长担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职责是:水利局负责工程规划、设计及施工技术指导工作;财政局负责资金配套及划拨工作;发改委负责项目立项工作;国土局负责办理建设用地的征占地手续;建设局负责小城镇规划工作;农电局负责输配电工作;卫生局负责水质检测化验工作;交通局负责管道跨路工作;林业局负责办理占用林地等相关手续;物价局负责用水核价工作;二十家子镇政府负责整个工程实施及后期管理工作[6]。
2.1.2资金管理
2.1.2.1建设期资金管理为确保工程资金规范使用,要建立资金监管制度,加强建设资金管理,建立资金专账,实行县级报账制,专款专用,封闭运行等措施;及时拨付资金以保证工程的顺利实施。
2.1.2.2资金筹措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及2009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本着谁受益谁投资国家按比例给予一定扶持的原则,该项工程总投资483.07万元。
2.1.3质量与进度管理
2.1.3.1严格工程建设程序成立项目建设管理机构,承担起工程建设任务。打井工程实行招投标,择优确定施工队伍。对工程主要材料,实行集中统一招标采购,其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同时要选择有一定资质的监理机构,对工程实施全程监理[7]。
2.1.3.2规范工程施工工程开工后,要严格按照水利工程基本建设程序进行管理,实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制管理。
2.2建后运行管理
工程竣工后,本着“谁受益、谁建设,谁投资、谁管理”的原则,明晰工程产权,落实管理主体,制定工程管理、维修、水费计收、水源保护等管理制度,由县物价部门统一确定水价,确保项目良性运行,保证工程可持续利用和发展。建议成立供水公司,编制为副科级事业单位,人员由管水员2名、维修人员2名、电工1名组成,建议从水利局干部职工中抽调。
3水源保护措施
根据朝阳县卫生部门饮用水水质检测和2009年朝阳县环境监测站的监测报告分析,二十家子镇水源水质和供水水质均达到生活饮用水标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设置和污染防治已纳入当地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水污染防治规划。该地区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设置和污染防治已纳入有关流域、区域、城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水污染防治规划。从解决二十家子镇水资源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出发点,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信息手段,为确保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又能让百姓吃上放心水,对水源保护采取如下措施。
3.1加强统管职能
在全镇范围内建立统一、高效、协调的水资源保护管理体制。积极推进水务改革,实行城乡水务一体化管理。应用新工艺和新技术,提高节水、用水效率,实现对水资源优化调度和高效利用。
3.2饮用水源保护
在各级保护区及准保护区内,禁止利用渗坑、渗井、裂隙、溶洞等排放污水和其他有害废弃物;禁止利用透水层孔隙、裂隙、溶洞及废弃矿坑储存石油、天然气、放射性物质、有毒有害化工原料、农药等;实行人工回灌地下水时不得污染当地地下水源。在饮用水地下水源各级保护区及准保护区内,一级保护区内:禁止建设与取水设施无关的建筑物;禁止从事农牧业活动;禁止倾倒、堆放工业废渣及城市垃圾、粪便和其他有害废弃物;禁止输送污水的渠道、管道及输油管道通过本区;禁止建设油库;禁止建立墓地。二级保护区内:对于潜水含水层地下水水源地,禁止建设化工、电镀、皮革、造纸、制浆、冶炼、放射性、印染、染料、炼焦、炼油及其他有严重污染的企业,已建成的要限期治理,转产或搬迁;禁止设置城市垃圾、粪便和易溶、有毒有害废弃物堆放场和转运站,已有的上述场站要限期搬迁;禁止利用未经净化的污水灌溉农田,已有的污灌农田要限期改用清水灌溉;化工原料、矿物油类及有毒有害矿产品的堆放场所必须有防雨、防渗措施。对于承压含水层地下水水源地,禁止承压水和潜水的混合开采,作好潜水的止水措施。准保护区内:禁止建设城市垃圾、粪便和易溶、有毒有害废弃物的堆放场站,因特殊需要设立转运站的,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并采取防渗漏措施;当补给源为地表水体时,该地表水体水质不应低于《GB3838—88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不得使用不符合《GB5084—85农田灌溉水质标准》的污水进行灌溉,合理使用化肥。保护水源林,禁止毁林开荒,禁止非更新砍伐水源林。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县级环境保护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作好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污染防治工作并根据当地人民政府颁布的地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采取措施,开展饮用水源保护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使用先进的水污染防治和水源保护实用技术,鼓励清洁生产。因突发性事故造成或可能造成饮用水水源污染时,事故责任者应立即采取措施消除污染并报告当地乡镇供水、卫生防疫、环境保护、水利、地质矿产等部门和本单位主管部门。由环境保护部门根据当地人民政府的要求组织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必要时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后采取强制性措施以减轻损失。
3.3技术服务
【关键词】工程项目;合同结算;监管;合同纠纷
一、建设工程合同结算的含义
一般来说,在工程验收合格后的28天内,承包人要向发包人递交工程决算报告,如果发包人没有该要求的,承包人应该对该工程及相关资料承担临时保管的责任。工程竣工后,工程的验收报告需由承包人发给发包人,验收报告必须完整,结算资料要详细,另外这些事项的完成要在承包人认可工程验收报告的28天内进行。在工程结算报告递交给发包人认可的28天内,承包人不能进行正常的工程资料结算,或者工程结算价款不能及时交付的,要及时说明。
发包人在确认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资料后的28天内,应该支付工程竣工结算的工程项目款。承包人应该将竣工工程项目资料交给发包人的时间,是在收到发包人支付工程结算的项目款的14天之内。发包人不能以不正当的理由或者拒绝支付工程竣工的价款,如违约,在一个月后,发包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违约金。
二、如何加强建设工程结算的监管
1.提高合同双方的法律意识
健全工程合同条文,严格遵从合同条款形式进行工程结算。
。因此,在签订建设工程合同时,如果合同双方对合同中的具体条款,尤其是对工程合同中的违约条件和责任未做具体审查,就贸然签订工程合同,这样工程合同双方的纠纷就将会不可避免了。在工程项目的施工期间可能会产生的一切风险都不要进行口头的担保,应该用明确具体地合同条款形式进行规定。在工程合同中应该有应对可能产生的问题的具体条文,以降低工程建设的风险。因此,在签订工程合同的过程中,合同双方应该对合同条文的严密程度和一些具体的条文进行严格的推敲和审查,尽量避免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就产生纠纷,而终止了合作。提高合同双方的法律意识,健全工程合同条文,严格遵从合同条款形式进行工程结算,以保障工程结算的有条不紊地进行。
2.选择适合的工程价格合同形式
现如今,建设工程合同有三种形式:固定价格工程合同形式、可调价格工程合同形式、成本加酬金工程合同形式。固定价格合同要求工程的承包方必须承担在工程建设施工期间发生的所有的风险,且也要为不能预测或无法想象的意外付出相应的代价,风险系数比较高,因而一般报价也较高,这种合同形式适用于工程量不太大但是能够精确计算,工程期比较短,技术含量不高的建设工程项目;可调价格工程合同分为总价可调工程合同和单价可调工程合同,该合同可以规定调整建设工程的价格范畴,这样可以使工程建设期间出现的不可预料的风险得到合同双方合理的分担,其能适合应用的范围也会比较广泛;成本加酬金工程合同是承包方预付该建设工程项目的成本费用,并按约定的某一种方式支付工程项目资金的一种合同形式。工程合同的形式选定后,在该工程项目结算审计时就应该严格遵从已经确定的工程合同价款形式进行工程竣工结算。如,某桥梁工程,约定的工程合同价款结算为固定价格工程合同形式,但是由于工程的承包方缺乏经验,没能预测风险,在该工程建设期间市场上的各种施工材料大幅涨价导致该桥梁项目工程发生了严重的资金周转困难,没有能够如期完成该桥梁工程。然而后来在竣工结算时,承包方又以各种理由推脱责任,企图逃避误工责任和试图弥补在建材购买上超出款项。然而该桥梁承包工程合同选择的是固定价格工程合同形式,所以该桥梁工程的承包方应当承担合同责任。因此,在工程合同结算时必须严格遵从工程合同条文精神进行工程结算。
3.各级政府应该加大对建设工程合同结算的监管,尽量避免合同双方发生纠纷
在我国,建设工程主体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基本上都是通过项目工程合同条文确立的,对建设工程合同监管也是建设主管部门对建筑项目管理的一个十分重要的部分。近年来,经过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的不断探索和努力,对工程合同监管工作取得了十分优异的成绩。对于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而言,应该把建设工程合同结算监管的工作作为整顿改善和改革工程建设市场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使工程合同监管制度进行普及。2004年国家财政部和建设部共同了财建[2004]369号文件《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初步规定了建设工程合同结算的方法和方式。
4.加强建设工程合同结算监管人才的培养,提高他们的专业素质,为企业赢得最大的经济效益
要做好合同结算监管的工作,首先,就必须要求工程合同的监管人员具有高素质、高度的责任心,还要求监管人员能够实事求是,公正监管。其次,监管人员还应该具备审核预算、工程标底等工作的能力。第三,监管人员要熟悉合同备案管理,建筑法规和工程招标和投标等方面的专业知识,能够应对各种工作上变化。最后,在建筑公司中应该实行工程合同监管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同样是增加建设工程合同结算监管效果的一项十分重要手段。建议在建设工程管理机构中设置注册造价工程师的岗位,专门管理工程的合同结算事宜,这样就能在优化企业资源配置的基础上,实现企业利益的最大化。
三、加强建设工程结算监管的意义
在我国,建设工程的投资结构主体跟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投资的主体出现了多元化的趋势,政府投资比例逐步降低,个人出资、多人合资、中外合资以及外商独资等投资主体的比例不断增多。由于利益的驱使,投资主体增多必定造成投资市场的混乱,在工程建设中就会出现许多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的情况,这必将带给工程的安全和工程质量极大的问题。因此,要解决好这一问题就必须遵循建设工程合同条文的精神,加强建设工程结算监管。
建设工程的合同结算直接涉及到发包方和承包方的利益,关系工程投资方的投资效益和工程承包方的经济效益。因此,加强工程合同结算的监管就显得举足轻重了。对于承包方而言,只有严格按照工程合同如数结清工程价款工程款,才能避免企业的经营风险,降低企业内部运营成本,获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对投资方而言,按工程合同结清工程价款,才能控制投资的造价,进而赢得更大的投资效益;对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而言,合同结算可以避免合同双方的纠纷,保证的工程竣工接受的顺利进行,同时,也是承包方对建筑工程质量的保证。
因此,加强建设工程合同结算监管是保障合同双方利益的重要举措,也是减少建设工程安全问题和避免合同纠纷的有效途径,更是工程建设各方共同关心的大事。
四、结语
工程合同结算监管是项目工程建设的竣工后十分重要措施,同时也是搞好工程结算管理维护建设主体各方利益的有效手段,所以合同的规范性与严密性有益于工程竣工结算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建设工程项目与其他工程不同,工程项目的结算工作在实际操作中还可能会碰到各种出乎意料的问题,因此承包方和发包方都应该对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给予高度的重视,应该对合同的具体条款进行审查后才签订工程合同,尽量避免问题和纠纷的出现,使得工程合同的结算工作能够按照工程项目的合同条文的规定顺利地进行。
参考文献:
[1] 王琰钊.明确合同备案意义 加强动态监督管理[A]. 责任与使命――七省市第十一届建筑市场与招标投标联席会优秀论文集[C]. 2011
关键词: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不足,对策
建筑业固有的特点决定了其管理难度较大,且具有危险性。据统计,建筑业的生产事故频率、灾害率要高于全国各行业的平均水平,每年建筑业生产事故伤亡人数占全国生产事故总伤亡人数的25%。频繁和严重的伤亡事故,给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了很大的损失,影响了经济建设的健康发展。因此,建立切实可行的现代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势在必行。
1.建筑安全事故频发的原因
1.1政府监管不到位
一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国家有关加强安全管理方面的文件精神行动不力、措施不到位,使一直由政府主导的安全管理出现了很多管理漏洞。对应依法纳入监管的项目未实施有效监管,有些地区还停留在突击性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缺少日常的监督管理制度和措施。。免费论文参考网。
其次,管理权和处罚权分离削弱了安全管理的力度。免费论文参考网。有的城市将违反建筑安全生产行为的处罚权由工程安监部门改为城建执法局,使管理权和处罚权分离,削弱了安监工作力度,致使存在的安全隐患不能得到有效整改。
1.2施工单位对施工安全不够重视
安全责任意识不到位。领导不够重视,管理工作中,施工企业没有将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摆到应有位置,没有真正认识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重大。于是就出现了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不健全,相当一部分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只写在纸上没有真正贯穿于整个施工当中,甚至有些施工单位根本就不签订安全保证责任书。也有些施工企业没有设置专职安全员,致使安全施工监管薄弱。还有些施工企业没有进行定期的安全教育培训,导致施工中出现员工不系安全带、不戴安全帽、不按技术交底作业等一系列现象,而一个细节的疏忽都可能引发安全事故。
1.3从业人员素质不高
建筑施工行业从业人员素质不高,体现在两方面:一是建筑业从事一线作业的建筑工人中,除技术管理人员外大部分是农民工,他们的安全防护意识差,也缺乏应有的安全知识,操作技能不高,而职业技能的培训又远远不够。二是全行业技术、管理人员偏少,且综合素质不高,甚至有些项目经理和现场管理人员对建筑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也缺乏了解。
1.4施工安全监理未认真履行职责
加强施工过程的监理工作,是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关键。但很多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对监理工作的认识不到位。免费论文参考网。一些监理单位没有严格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认真履行安全监理职责,只重视质量,追求效益,不重视安全,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标准还不清楚、不熟悉、不掌握,不能有效地开展安全监理工作,法律、法规规定的监理职责和安全监管作用得不到发挥。还有些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工作态度消极,不能主动开展安全监理工作,对安全隐患不能及时督促建筑企业进行整改,不能及时向主管部门反映,致使安全监理形同虚设。
2.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措施
2.1施工现场的合理规划及布置
提高现场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的策划水平,并进行科学的定量化管理。将各种宣传、警示标语、安全防护设施、危险源辩识和控制措施等管理与技术资源都纳入策划范围,并要深入到每个单项工程和施工作业的现场中去。在工程开工前,按照策划内容根据施工总平面图及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由有经验的施工人员及相关部门共同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合理化布局力案。通过合理化布局能够充分的展示公司的企业形象。因为施工现场是施工企业的门户,也是施工企业对外宣传的窗口和企业综合实力水平的体现。只有布局合理,才能为日后的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
2.2抓好安全基础建设,保障安全费用投入
安全教育、培训是搞好安全生产的前提和基础。人是安全生产管理中最活跃具有决定性的因素,同时也是最不稳定的因素。再好的安全生产环境也需要人去创造。就以往发生的事故来看,大部分事故不是因为装备不好、制度不完善造成的,而是职工安全意识不强、大量的违章操作所导致的。因此,我们必须注重源头管理,实现本质安全。通过安全教育、培训提高职工的素质和意识及安全技能和行为规范,在企业内形成“人人讲安全、处处重安全、时时保安全”的良好氛围,从而弥补一些管理装备上的不足,以达到减少人为事故的效果。
由于目前建筑市场的无序竞争,有一些建设工程项目低价中标,安全生产管理投入的资金不足;还有一些管理人员素质不高,认识不到位,不能正确处理好安全与经济的关系,只停留在口头上、文件中,没有真正的将工程安全管理所需资金落到实处。稳定可靠的安全环境是保证企业经济效益实现的必要途径。所以,我们必须确保建设工程安全管理费用的足额及时投入。
2.3切实落实好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全面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首先根据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安全管理措施和制度,并加以落实。正确处理好安全与生产的关系,始终坚持“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检查,严明奖惩”。积极主动地抓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为安全生产创造一个良好的条件。
安全生产需要齐抓共管,在采购施工所需材料时,必须选择正规厂家并经安检部门推荐备案的产品。淘汰落后的不能满足安全要求的技术工艺和设备,提高安全生产的综合防御能力。
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级抓级,逐级抓落实”,切实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超前预测,有针对性地采取防范措施。加强安全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不安全隐患。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减少降低事故的损失。
参考文献:
[1]谢苏丽.建筑施工安全的新对策[[J].中华建筑,2007,(7).
[2]邓龙海.浅谈建筑施工安全管理[J].山西建筑,2007,(7).
[3]党宏斌.浅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现状及努力方向[J].建筑安全,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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