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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经济》 2021年第1期
《经济》杂志、经济网记者 许亚岚
2020 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金融创新必须在审慎监管的前提下进行。P2P 曲终人散已成定局,但是积存的风险犹在,规模8000 多亿元的善后之作,何其艰难
2020年11月27日,银保监会首席律师刘福寿对外透露,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取得实质性进展,“互联网金融风险大幅压降,全国实际运营中的P2P网贷机构由高峰时期的约5000家,逐渐压降,到2020年11月中旬彻底归零”。然而,清零并不意味着画上句号,2020年8月,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曾公开表示,截至2020年6月,网贷平台还有出借人的8000多亿元没有回收。P2P能否良性退出、足额兑付成为网贷投资人最关心的问题。
缺乏前瞻性引导
从大爆发到大爆雷再到全部清零,P2P无疑给整个金融行业带来了很多经验教训以及更深层的反思。
“如何平衡创新与审慎,是近年来市场热议的话题。”在麻袋研究院高级研究员苏筱芮看来,今年以来在各地陆续开启的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正是创新与审慎平衡的一个重要表现,过度创新可能造成市场风险,过度审慎又可能抑制创新,因此,目前的基调是建立包容审慎、富有弹性的金融科技创新试错容错机制。
当前,整个市场实际上正处于不断发展成熟的过程中。看着P2P行业的兴起和衰落,盘古智库高级研究员江瀚最大的感触是,P2P兴起最核心的原因还是中国大多数人对信贷的需求非常高,而传统的金融机构没有办法满足这么大的市场需求,因此催生了P2P市场。“之后,P2P的大发展带动了整个网贷行业和互联网金融的崛起,但背后又因为风险丛生,最终这个本身初衷并不坏的产业被迫全面清零。”
中国人民大学助理教授王鹏对《经济》杂志、经济网记者称,从商业模式的角度来说,P2P提供了小微金融贷款服务,解决融资难、融资贵以及大量用户没有信用卡、办不了信用卡的问题。不过,其风险点在于,在日常操作运行过程中出现了多重风险。其一,出现大量资金池,类似于非法集资;其二,资金池的资金是否会被挪用不受监管。“大量的P2P机构没有持牌经营,也就是说没有纳入传统的金融监管,也没有相应的准备金,一旦出现问题,资金链断裂,肯定没法进行赔偿。”
此外,P2P本身确实带来了很多社会性问题,“比如刺激了没有消费能力、没有抵押物的年轻人过度消费,存在暴力催收现象,游走于模糊地带、黑色地带,包括裸条、裸贷甚至贩卖个人信息等,有一大堆安全性漏洞”。王鹏表示,这些因素加在一起,共同造成了多层次叠加嵌套的系统性金融风险。
苏筱芮也对《经济》杂志、经济网记者表示,当前的困局是多方面因素造成的,既有宏观因素,也有微观因素。“宏观因素主要是大环境影响,微观因素牵扯到机构自身的实力与战略发展眼光。一般来说,一些顺利清退的网贷机构规模都是比较小的,‘船小好调头’,规模小就容易兜住,或者有部分机构提前预判,成功转型为金融科技公司。”
有业内人士告诉《经济》杂志、经济网记者,金融是一个高风险行业,回过头来看,监管鼓励了P2P这个无序的创新但并没有管好,也没有对其金融风险承担最后责任人的角色,最终导致了P2P行业发展的失衡。“客观来说,导致这样的结果(清零)监管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至于行业的无序发展,P2P到底如何从信息中介演变成为金融中介、信用中介,则是整个行业需要思考的问题。
在王鹏看来,科研部门、研究机构包括监管部门,应该有一些前瞻性的引导。“相关机构和专家学者应该提前布局,做好提醒工作,把风险和损失降到最低”。
打击逃废债
P2P清零后,风险处置方面依然还有很多事情要做。江瀚告诉《经济》杂志、经济网记者,当前整个P2P市场停业机构面临的主要问题是,之前的业务到底该如何有序退出,投资人的投资款项和利息能否正常结算,以及债务问题能否得到有效解决。
由于监管机构的统一要求,P2P相关机构已经进行出清、破产或清算,相关人员也追究了
刑事或民事责任,但还有大量的呆账坏账。“如果不追缴就助长了不劳而获的思想。”王鹏说。
王鹏表示,机构进行资产清算、完全偿还本金在现实情况下可能难以实现,由于投资P2P的多数都是普通投资人,因此在这个过程中,相关的监管部门、政府部门要做好工作,“一方面要保证公平性,另一方面也可以本着自愿的原则达成一定协议。相关部门要对投资者做好劝告,避免酝酿成新的群体性事件”。
“逃废债是信贷领域的顽疾之一”。苏筱芮表示,在庞大的逃废债大军、反催收联盟面前,即使是持牌金融机构都深受其害,客群更为下沉的网贷机构亦是如此。如果网贷机构没有及时寻找到合适的接盘者或转型方向,后续高管、普通员工不断流失,贷后管理将变得更为艰难。
苏筱芮建议后续加大对逃废债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大对反催收联盟的治理,有条件的机构加快接入征信系统;机构与出借人充分沟通,说明自身存在的困难,加强底层项目的披露与资产处置进度的披露。
一些P2P项目确实资不抵债,对于这个问题,王鹏认为,一是可以先用部分资金进行补偿,二是可以延长偿还的年限。“一部分不良资产或相关债务问题,要进一步精准区分。哪些属于诱导性消费,造成了坏的社会影响,比如让没有消费能力的年轻人消费,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有些减免;对于那些恶意套取平台资金、资源的行为该追偿还是要追偿。多管齐下才有可能解决问题,如果‘一刀切’、精准化程度不够、投资人参与过少,想让这件事完全了结还需要很长时间,而且未必能达成一个多方都满意的结果。”
苏宁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黄大智也对《经济》杂志、经济网记者表示,目前最大的困难还是催收的问题,8000多亿元呆账坏账,损失最大的是投资人,很多投资人基本本金全失。“接下来最重要的工作,是要保证投资人的权益。比如对P2P公司创始人设置一些相关规制措施”。
加强投资教育
从投资人的角度来说,还是要加强金融体系投资者教育。
黄大智告诉记者,从国内近二三十年金融行业的发展来看,我们对投资者的教育是缺失的,由于过去投资时存在各种刚兑,没有风险,所以最开始P2P打出的旗号都是高息无风险,吸引了大量民众去投。正因如此,造成了非常大的损失,加大了社会矛盾,增加了社会不平等、财
富不平等、机会不平等,“要打破刚兑,更好地让投资者接受风险和收益相匹配的原则。收益性、风险性、流动性是金融产品的不可能三角,高收益一定伴随着高风险”。另外,如何从法律、制度层面更好地保护投资者或金融消费者的权益也是特别重要的一点。
“任何超过社会平均投资收益率的事情都是风险并存的,投资的时候一定要认清投资标的,评估好风险和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江瀚表示。
具体来看,王鹏告诉《经济》杂志、经济网记者,一个好的商业模式,投资者要了解其核心价值是什么、有多少,包括投资、估值、企业战略布局等,对于价值的判断应该有动态的分析,早期P2P肯定是有价值的,但客观环境、商业业态、参与人发生变化后,价值量就会有所变化。
从投资战略角度来说,投资者要了解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是掌握了双方资产、有定价、有征信模式,还是纯粹靠宣传、营销、打擦边球、贩卖用户信息、暴力催收。
投资者也要对整个金融机构体系有一定的认知。王鹏表示,投资产品时,最起码要知道产品是否合规、渠道和风险性。在这方面,监管是有限的,只能去强化投资者对于风险和收益的认知。
王鹏对《经济》杂志、经济网记者称,之前有很多传统金融机构、互联网平台甚至大的投资机构也投资了很多P2P平台,关键问题还是没有了解清楚P2P的业务模式、核心竞争力等。“一些P2P平台没有实际的业务创新、技术创新,但由于广告打得好、有专家站台、地推做得好,就能有很大的现金流。”
P2P曲终人散已成定局,但是积存的风险犹在,规模8000多亿元的善后之作,何其艰难。已经披上新“外衣”的“转型者”们正跃跃欲试等待另一场盛宴的大幕拉开,这一次,我们准备好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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