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方: (甲方) 签定地点: 供方: (乙方) 签定时间:
供需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 新增配电工程所需的变压器及开关柜设备采购事宜签订如下合同:
一、生产厂家为: 电气设备有限公司,产品名称、型号、数量、金额见附件附表。双方最终协商的优惠价格包含所需货物生产制造成本及包装费、保险费等到达甲方指定地点(配电室)交货及安装调试送电验收合格的全部费用。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按需方要求提供技术参数及技术标准及国家相关标准验收、生产;供方提供的电力设备必须按照报价单指定的品牌,详见附件附表第一页、第二页报价单和元器件配置表。
三、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如有质量异议,设备运行15天内书面提出,否则视为合格,送电验收合格后使用一年内为保修期,如在保修期内因产品质量出现问题均为供方无偿更换或维修。
四、交(提)货时间及运输方式: 年 月 日交货,由供方汽车运输到需方工地。 五、付款方式及期限:
1.合同签订后5日内,先预付货款 万元。
2.乙方所有设备全部安装完毕甲方再付给乙方 万货款,余款待设备安装调试送电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价的剩余货款,乙方并同意留下 万元人民币整作为质保金(甲方答应在保修期满退回给乙方)。 六、质量保证期:
1.乙方承诺对所有供电设备、材料实行三包,免费保修期为一年,终身维修。 2.保修期内设备或材料出现故障、问题、乙方接到使用单位的电话后,维修响应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并承担全部费用。否则,甲方可另请他人维修,并有权向乙方进行索赔。 七、违约责任:
1.乙方应保证所采取设备的制造、安装质量,若质量不符合国家或地方的相关规定乙方
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整改,直至符合相关质量要求。
2.乙方在合同签订120日内,因乙方原因未能实现通电,则从第121日起,每延期一日,乙方需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的万分之三作为违约金,直至正式通电为止。
3.乙方不得把工程擅自分包或转包给其他任何单位,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赔偿合同总价款的20%作为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4.配电室设备基础及电览沟浇筑槽钢角钢预埋时乙方应配合甲方及时派人到现场指导。直至符合要求浇筑完毕。
八、解决合同纠纷方式: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的,则向 人民法院起诉,由 人民法院判决。 九、其它约定事项: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十、本合同条款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规定执行,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供需方各执两份。 附件1:开关柜、变压器报价单 附件2:元器件配置表 供 方 公司名称(章) 公司 地 址: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电 话: 开户 银 行: 帐 号: 邮政 编 码: 需 方 公司名称(章) 公司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传 真: 开户 银 行: 帐 号: 税 号: 邮政 编 码: 注:本合同除配电室设备基础及电览沟浇筑槽钢角钢预埋除外,从出线低压柜至高压总进线均属供方供货、安装调试范围,包括线、管、槽、架、铜排等辅助器料。 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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