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爸爸一起去新华书店买书。回来时,我们经过了五马街,我看到了一个乞丐。乞丐在五马街本来就很多,没什么好奇怪的,但这个乞丐似乎有些不同。
我离他十米远处,先看见的不是他的矮小的身躯,而是在地上一行行粉笔字,写着“祝愿天下好心人身体健康,家庭美满……”(总之是一些感谢好心人的话)走近一瞧,这个粉笔字写得真好啊!我不禁感叹,这种人怎么不去读书呢?我无意中瞧了一下他的手,我惊呆了。
他的手,我几乎看不见他的手指,他的手指只有一节,十分短小,就象脚指头一样;而且他还是个六指人,两只手都有六个指头。他写字时,只能用两个手指夹着粉笔,他写得十分费劲,但写出来的字,比我这个手指完整的人写得好看的多,就像是打印出来一般。他的外表还十分斯文,虽然身上很脏,但整个人似乎散发着“书法家”的气质。看他的样子好像不只是乞讨还有点卖艺的意思。
这时爸爸说:“你看看这个乞丐,没怎么上过学,字却写得这样端正。你再看看你上了8年学了,写出来的字是如此潦草。我看你的学都算白上了。”我说:“也许吧,不过我的字确实太难看了,我尽量改吧。”爸爸又说:“你看看你那些穷人家的孩子,很多连书都没的读,你现在有这个条件还不用功去读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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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看了几眼乞丐,招来一顿思想教育。不过我还真服,心想:这个乞丐也真可怜,如果可以送他去读书那一定会是一个人才,现在他就这样到处流浪,真是埋没了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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