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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后验资报告

2023-02-13 来源:我们爱旅游
验 资 报 告

津xx验字(xxxx)第xxxx号 天津xxxx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审验了贵公司截至2009年7月3日止公司名称变更及注册资本变更情况.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协议、章程的要求出资,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验资资料,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是全体股东及贵公司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贵公司名称变更情况发表审验意见。我们的审验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2号-验资》进行的。在审验过程中,我们结合贵公司的实际情况,实施了检查等必要的审验程序。

贵公司原名称为天津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万元。根据贵公司股东会决议和章程修正案的规定,贵公司申请名称变更,变更后公司名称为天津xxxx有限公司,变更后注册资本仍为人民币万元,由(以下简称甲方)于2009年7月3日将其在原公司的出资额万元全部转入。经我们审验,截至2009年7月3日止,贵公司已收到甲方由原公司转入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人民币万元.

同时我们注意到,贵公司名称变更前的注册资本人民币300万元,实收资本人民币万元,已经天津xxxx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于2007年7月4日出具津xx验内字(xx)第xxxx号验资报告.截止2009年7月3日止,贵公司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本验资报告仅供贵公司申请办理公司名称变更登记证明使用,不应被视为是对贵公司验资报告日后资本保全、偿债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等的保证。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验资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本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件:1、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变更前后对照表 2、验资事项说明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主任会计师) 天津xxxx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天津 xxxx年x月x日 附件2 验资事项说明 一、基本情况:

天津xxxx有限公司系由李兴国(以下简称甲方)出资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于2009年7月3日取得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xxxx)登记内名变核字

【xxxx】第0xxxx号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贵公司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xx万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xx万元。根据本次贵公司股东会决议和章程修正案的规定,贵公司申请变

更公司名称为天津xxxx有限公司,变更后注册资本仍为人民币xx万元,由股东从原公司转入。变更公司名称后,股东仍然是xxx.

二、本次出资的审验结果

截至2009年7月3日止,贵公司已收到甲方由原公司转来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人民币xx万元。

三、其他事项

无篇二:有限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验资报告模版 验资报告—有限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验 资 报 告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筹)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验了贵公司截至2006年4月30日止股东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协议、合同、章程的要求出资,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验资资料,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是贵公司及出资者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贵公司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发表审验意见。我们的审验是依据《独立审计实务公告第1号—-——验资》进行的。在审验过程中,我们结合贵公司的实际情况,实施了检查等必要的审验程序。

贵公司申请工商变更前企业名称为**有限公司,于2005年6月7日取得**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注册号为3203012100750营业执照,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1270万元人民币.根据2006年5月17日的股东会决议规定,原有限公司拟由全部股东作为发起人将企业类型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股本金额按以2006年4月30日为审计基准日审定后的净资产计算。各发起人所享有的股份按原有限公司股东出资额1:1折算。

经审验,截至2006年4月30日,贵公司已收到发起人股本金额1270万元人民币,所对应的资产为1,545.76万元,负债为275.76万元.

上述折算为股本的基准日净资产已经我所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号审计报告。 本验资报告仅供贵公司申请工商变更登记及据以向出资者签发出资证明时使用,不应将其视为对贵公司验资报告日后资本保全、偿债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等的保证,因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本会计师事务所及本注册会计师无关.

附送:1、股本实收情况明细表 2、验资事项说明 3、**号审计报告 4、**营业执照(复印件)

**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主任会计师: 中国 **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oo六年五月二十五日 附送二、 验资事项说明

一、变更前基本情况

贵公司申请工商变更前企业名称为**技术有限公司,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由**自然人共同出资成立,于2005年6月7日登记注册并取得了**注册号为32030212100750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原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270万元人民币,其中**出资101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9.53%;**出资12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45%;**出资1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85%;**出资3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36%;**出资1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0。79%.

二、申请变更情况

根据2006年5月17日的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规定,**材料技术有限公司拟由原股东作为发起人将企业类型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股本金额按以2006年4月30日为审计基准日审定后的净资产计算。各发起人所享有的股份按原有限公司股东出资额1:1折算。企业名称由**有限公司同时变更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筹)。

三、审验情况

我们对**有限公司截至2006年4月30日的净资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计报告,经审计,**有限公司截至2006年4月30日的净资产为1270万元人民币,所对应的资产为1,545。76万元,负债为275。76万元。

根据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规定,上述净资产按原有限公司股东出资额1:1折合股本1270万元;其中:**为1010万元,占全部股本的79.53%;**为120万元,占全部股本的9.45%;**为100万元,占全部股本的7.85%;**为30万元,占全部股本的2。36%;**为10万元,占全部股本的0.79%.

截至截至2006年4月30日,贵公司已收到发起人股本金额1270万元人民币。 四、其他事项.

本验资报告仅供贵公司申请工商变更登记及据以向出资者签发出资证明时使用,不应将其视为对贵公司验资报告日后资本保全、偿债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等的保证,因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本会计师事务所及本注册会计师无关。篇三:股东约定比例的变更验资报告

云南xx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适用有限公司增资审验) xx验字 [2012] 第 号 验 资 报 告 xx有限公司 :

我们接受委托,审验了贵公司截至2012年1月4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情况。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协议、章程的要求出资,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验资资料,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是全体股东及贵公司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贵公司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情况发表审验意见。我们的审验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2号-—验资》进行的。在审验过程中,我们结合贵公司的实际情况,实施了检查等必要的审验程序。 贵公司原注册

资本为人民币1,880。000。00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1,880。000。00元。根据贵公司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贵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5,110,000。00元,由北京xx有限公司、北京xx有限公司和海南xx有限公司于2011年12月6日之前一次缴足。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990,000。00元。经我们审验,截至2011年12月6日止,贵公司已收到北京xx有限公司、北京xx有限公司和海南xx有限公司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伍佰壹拾壹万元正 。各股东以货币出资5,110,000。00元.

同时我们注意到,贵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880,000。00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1,880,000.00 元,已经 凤庆时代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于2010年4月28日出具 xx会验字﹝2010﹞第031号验资报告。截至2011年12月6日止,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990,000.00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6,990,000.00元。

本验资报告供贵公司申请办理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变更登

记及据以向全体股东签发出资证明时使用,不应被视为是对贵公司验资报告日后资本保全、偿债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等的保证。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验资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件:1。 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 2、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变更前后对照表 3. 验资事项说明

云南xx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主任会计师或副主任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 昆明市 报告日期:2012年1月5日 附件3: 验资事项说明 一、基本情况

xx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贵公司)系由自然人股东xx、xx、xx共同出资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于2007年5月24日取得xx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第xx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贵公司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万元,根据 2009年6月20日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贵公司第一次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128万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88万元。根据贵公司2011年12月4日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贵公司申请第二次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511万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99万元。新增注册资本由新增法人股东认缴。变更注册资本后,股东包括法人股东和自然人股东,法人股东为北京xx 有限公司、北京xx有限公司和海南xx有限公司,自然人股东为xx、xx、xx和xx。

二、新增资本的出资规定

根据修改后章程的规定,贵公司申请新增的注册资本人民币 511万元,由新增法人股东认缴于2011年12月6日之前缴足。其中:北京中明宏泰投资有限公司认缴人民币3,110,000.00元,占新增注册资本的60.861%,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3,110,000.00元;北京中源兴发投资有限公司认缴人民币1,000,000.00元,占新增注册资本的19.569%,出资方式为货币1,000,000。00元; 海南运通航空进出口有限公司认缴人民币1,000,000.00元,占新增注册资本的19。569%,出资方式为货币1,000,000.00元。

三、审验结果

截至2012年1月6日止,贵公司法人股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人民币5,110,000。00元,新增实收资本占新增注册本的100%。

(一)法人股东北京xx有限公司实际缴纳新增出资额人民币3,110,000。00元。其中:货币出资3,110,000.00元,于2011年12月5日缴存xx有限公司在xx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开立的人民币基本账户xx账号内。

(二)法人股东北京xx有限公司实际缴纳新增出资额人民币1,000,000。00元.其中:货币出资1,000,000.00元,于2011年12月5日缴存xx有限公司在xx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开立的人民币基本账户xx账号内。

(三)法人股东海南xx有限公司实际缴纳新增出资额人民币1,000,000.00元。其中:货币出资1,000,000.00元,于2011年12月5日缴存xx有限公司在xx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开立的人民币基本账户xx账号内。

(四)变更后累计实收资本为6,990,000。00元,占变更后注册资本的100%,其中:法人股东北京xx有限公司出资为人民币3,110,00。00元,股东约定占变更后注册资本的34.138%;法人股东北京xx有限公司出资为人民币1,000,000。00元,股东约定占变更后注册资本的10。977%;法人股东海南xx有限公司出资为人民币1,000,000.00元,股东约定占变更后注册资本的10.977%;自然人股东xx出资为人民币1,030,000。00元,股东约定占变更后注册资本的29。308%;自然人股东xx出资为人民币560,000.00元,股东约定占变更后注册资本的8.000%;自然人股东xx出资为人民币180,000。00元,股东约定占变更后注册资本的4.000%;自然人股东xx出资为人民币110,000。00元,股东约定占变更后注册资本的2.600%。

(五)全体股东的累计货币出资金额为6,990,000。00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100%。

四、其他事项

《公司法》第三十五条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

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本次增资,根据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股东已经约定持股比例,股东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篇四:变更登记验资报告书模板

变更登记验资报告书

[审计所简称] 验字( )第 号 委托单位:[公司名称] 有限责任公司

本所接受贵单位关于验证注册资本的委托,指派注册会计师根据《独立审计实务公告第1号—验资》的要求,对贵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了验证,现将验证的结果报告如下:

[审计所名称]

年 月 日篇五:变更验资报告—未分配利润等转增 验 资 报 告

东方中汇会验[200 ] 号 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验了贵公司截至 年 月 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协议、章程的要求出资,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验资资料,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是全体股东及贵公司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贵公司新增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发表审验意见.我们的审验是依据《独立审计实务公告第1号—-验资》进行的.在审验过程中,我们结合贵公司的实际情况,实施了检查等必要的审验程序.

贵公司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元,根据贵公司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章程的规定,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元,用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元。经我们审验,截至 年 月 日

止,贵公司已将资本公积 元、盈余公积 元、未分配利润 元,合计人民币 元(大写)转增资本.

同时我们注意到,贵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元。已经 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由该所于 年 月 日出具 (文号)验资报告.截至 年 月 止,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实收金额为人民币 元.

本验资报告供贵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及据以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时使用,不应将其视为对贵公司验资报告日后资本保全、偿债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等的保证。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验资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若系外商投资企业且注册资本非人民币,除修改报告中的相关注册资本币种外,审验结果应改为:经我们审验,截至 年 月 日止,贵公司已将

资本公积 元、盈余公积 元、未分配利润 元,合计人民币 元,折合(币种) 元(大写)转增资本。)

附件:1、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 2、验资事项说明

附送:注册资本变更前后对照表

浙江东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报告日期: 年 日 中国注册会计师 月 附件2: 验资事项说明 一、变更前的基本情况

贵公司(若系外商投资企业,需增加:经 (审批部门名称)以 字 号

文件批准,由(发证部门名称)于200 年 月 日颁发 号《批准证书》),由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共同出资组建,于200 年 月 日取得 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 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人民币 元.

(若公司成立后注册资本发生增减变动或股权结构发生变动的,应简要说明历次变动情 况及工商变更登记情况)

根据贵公司200 年 月 日股东会决议,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元, 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元,(若系外商投资企业,应增加:增资决定及修改后章程已经(审批机关名称)以 字 号文件批复,由(发证部门名称)于200 年 月 日重新换发 号《批准证书》),于200 年 月 日取得 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 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现正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二、申请新增的注册资本及出资规定

根据经批准的修改后章程的规定,贵公司申请新增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元, 以截至200 年 月 日止的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转增,其中:以资本公积转增 元,以盈余公积转增 元,以未分配利润转增 元。

(若系外商投资企业且注册资本非人民币,上段应改为如下表述:

根据经批准的修改后章程的规定,贵公司申请新增的注册资本为(币种) 元,

以截至200 年 月 日止的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按审批机关批准当日的汇率 (或双方约定汇率 )转增资本,其中:以资本公积 元折合(币种) 元,

以盈余公积 元折合(币种) 元,以未分配利润 元折合(币种) 元.)

三、审验结果:

截至 年 月 日止,贵公司已将资本公积 元、盈余公积 元、未分配利润 元,合计人民币 元转增资本,各股东增加资本情况如下:

(一)甲方合计增加资本 元,其中:以资本公积转增 元,以

盈余公积转增 元,以未分配利润转增 元。

(二)乙方合计增加资本 元,其中:以资本公积转增 元,以

盈余公积转增 元,以未分配利润转增 元。 (若系外商投资企业且注册资本非人民币,审验结果应改为如下表述:

截至 年 月 日止,贵公司已将资本公积 元、盈余公积 元、未

分配利润 元,合计人民币 元,按审批机关批准当日的汇率1: 折合(币种) 转增资本,各股东增加资本情况如下:

(一)甲方合计增加资本(币种) 元,其中:以资本公积转增(币种) 元,以盈余公积转增(币种) 元,以未分配利润转增(币种) 元。

(二)乙方合计增加资本(币种) 元,其中:以资本公积转增(币种) 元,以盈余公积转增(币种) 元,以未分配利润转增(币种) 元.)

四、其他事项说明

1、若公司为外商投资企业,应说明:本次外汇出资,已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分局办 理外汇登记,外汇登记编号:×××-×.

2、有股权转让但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需说明“上述股权转让尚未办理工商变更登 记,尚待本次变更时一并办理\"。

3、以上年末未分配利润等转增的,需说明:

200 年度会计报表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了××号审计报告。

转增资本前的200 年年末资本公积为 元,200 年1~ 月账面增加 元,减少 元,截止200 年 月账面资本公积 元,转增资本 元后的账面资本公积为 元;

转增资本前的200 年年末盈余公积为 元,200 年1~ 月账面增加

元,减少 元,截止200 年 月账面盈余公积 元,转增资本 元后的账面盈余公积为 元,为转增前注册资本的 %;

转增资本前的200 年年末未分配利润为 元,已按规定缴纳所得税和计提盈余公

积、公益金,200 年1~ 月账面净利润转入增加 元,(或:200 年1~ 月

账面亏损减少 元),分配股利减少 元,截止200 年 月账面未分配利润 元,转增资本 元后的未分配利润为 元.

4、以当年某一时点的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应先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说明: 截至200 年 月 日止的会计报表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了××号审 计报告。

转增资本前的资本公积为 元,转增资本 元后的资本公积为 元; 转增资本前的盈余公积为 元,转增资本 元后的盈余公积为 元,为转增 前注册资本的 %;

转增资本前的未分配利润为 元,已按规定计缴所得税和计提盈余公积、公益金,转增资本 元后的未分配利润为 元。

若公司的股东会决议中是先对利润进行分配,然后股东以应分得的利润转增资本,验 资报告及验资事项说明中“以未分配利润转增”等表述应改为“以应分得的利润转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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