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财产无需公证,可自行协商并书面约定。按《民法典》规定,夫妻可达成协议,约定婚姻期间所得财产和婚前财产的归属,约定应书面化,若没有明确约定,则适用相关法律条款。约定具有法律效力,对夫妻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若约定归各自所有,则对方不需承担该方个人债务。
法律分析
婚前财产不必公证。是否公证由当事人双方自行决定,法律没有强制规定。只要当事人意见一致,协议内容合法,双方就可以自愿达成书面协议,该协议具有法律效力。根据《民法典》第1065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期间所得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归属方式,包括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约定。如果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适用第1062条和第1063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期间所得财产和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如果夫妻约定婚姻关系期间所得财产归各自所有,夫或妻一方对外负债时,相对人知道约定的,以个人财产偿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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