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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广告的存在原因及治理对策

2022-07-18 来源:我们爱旅游

一、虚假广告存在的原因

虚假广告屡禁不止,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阻碍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有序发展。分析虚假广告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1.广告法律法规不够完善。

《广告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虽已颁布实施多年,但对于虚假广告的处罚还缺乏具体明确的实施细则,配套的法律较少。

2.对虚假广告的监督机制还不健全。

一直以来,我国对虚假广告的治理大多是工商行政部门的单一处罚制度。对已产生社会危害性的虚假广告的处理,一般只限于行政处罚和民事赔偿责任范围,未能从根本上起到惩治和遏制的作用。

3.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不强。

大多数人自我保护意识不强,往往自认倒霉,不愿投诉或以法律的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以致某些虚假广告大行其道。

4.广告方利益的驱使。

利益的驱使导致经营者大量刊播虚假广告。而作为发布方的广告媒体也为了实现自己的利益,缺乏行业自律,没有认真审查广告的真实性,使得一些违法广告走向市场。

二、对虚假广告的治理对策

1.完善法律法规体系。

《广告法》权威性较高,但仅调整商业广告。《广告管理条例》比较全面,但没有明确广告的含义,而这却是关系到《条例》的调整对象和调整范围的重要问题。至于公益广告,可通过特别规定界定其特征。严格、统一、协调的法律法规体系是依法管理广告的基础。

2.建立规范的违法广告公众举报制度。

建立这一制度必须解决四个问题:要有明确的受理机关和举报方式,以解决向谁举报和如何举报的问题;要有负责的查处结果反馈公告制度,这是对举报者负责态度的对应;应有必要的物质奖励措施,以调动举报者的积极性;应为依法举报者建立相应的保密制度,这将是对广告活动实施动态监管的有效措施,也是根治违法广告的良策。

3.加大对虚假广告惩罚力度。

《广告法》规定,违法广告行为的法律责任包括停止发布、没收非法所得、以等额广告费用在相应范围内公开更正以消除影响,处以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而在实践中,广告主跨行政区域发布广告,违法受处罚的可能性较小,违法获利的机会很大。正是因为违法成本远远小于违法收益,虚假广告才难以治理。如果惩罚力度大至违法收益为零或负数,违法广告参与者考虑后果就会望而却步。建议加大对虚假广告的惩罚力度,震慑违法者,达到立法目的。

4.加强法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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