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讲述了诈骗罪数额特别巨大的情形以及相应的刑罚。诈骗70万属于该罪行的特别严重情形,处罚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如果诈骗分子全部退赔,可以从轻、减轻处罚。该内容引用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和《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法律分析
1、诈骗70万是属于诈骗罪数额特别巨大的情形,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诈骗分子全部退赔的,可以在量刑基础上从轻、减轻处罚。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拓展延伸
诈骗70万全部退赃是否从轻处罚?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诈骗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诈骗罪,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诈骗70万属于数额较大的诈骗罪,应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然而,在处理诈骗案件时,法院会综合考虑案件的具体情况,包括受害人的经济损失、诈骗人的经济状况、认罪态度、悔罪表现、个人情况等。如果诈骗人认罪态度较好、悔罪表现明显,并积极退赃,取得受害人的谅解,那么法院在判决时可能会对其从轻处罚。
因此,诈骗70万全部退赃可能有助于减轻处罚。具体判决结果还需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法院的审判。
结语
诈骗罪数额特别巨大是指诈骗70万及以上的情形,对此类犯罪分子应依法从重处罚。然而,如果诈骗分子能够全部退赔并且有立功表现,可以在量刑基础上从轻、减轻处罚。因此,对于诈骗犯罪行为,法律既不会轻视也不会姑息,会依法严惩不贷。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八条 恶意透支,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五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五条 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所称“冒用他人信用卡”,包括以下情形:
(一)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二)骗取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三)窃取、收买、骗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并通过互联网、通讯终端等使用的;
(四)其他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十二条 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实施前款行为,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二十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一百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上述方式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以信用卡诈骗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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