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年孩子离家出走报警有用,成年孩子离家出走超过24小时可以按照失踪报警,公安机关会立案备案。离家出走超过24小时可以按照失踪报警,可向失踪人户籍所在地刑警队报告失踪人口或者在失踪地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受理后,根据所侦察情况决定是否立案。失踪人口的报案一般情况下都是24小时作为时间限制的,但如果有证据证明对方可能会人身安全会危险,或者说是对方可能会受到侵害,那么随时都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的。
走失案公安立案标准如下:
1、失踪现场有明显的侵害迹象的;
2、有证人证明失踪人员遭到侵害的;
3、人与机动车一起失踪或携带大量财物失踪的;
4、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失踪超过48小时的;
5、失踪人员在失踪前与他人有重大矛盾纠纷的;
6、失踪原因不明,失踪时间超过3个月的。
1、如果女儿未成年建议报警,孩子安全意识不强,安全为主。
2、家长要有青春期认识,及时调整自己的教育方法。家长若是没有青春期认识,对孩子的心思发展后知后觉,看到孩子不同以往的体现,只是一味着重孩子“叛逆不听话了”,心情就会烦躁不安,进而直接影响对孩子。
3、尊重孩子的特性,不要总是打击批判孩子。有的家长面临孩子的顶嘴、不听话等十分愤怒,觉得不马上纠正孩子,孩子就有可能变坏。因此采取强硬措施,非打即骂。家长要尊重他们的特性,不要老是用自己的眼光评判他们。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
【立案的机关】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第一百一十条
【立案的材料来源对立案材料的接受和处理】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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