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刑事拘留要通过检查院吗

2020-05-23 来源:我们爱旅游

法律分析:如果只是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刑事拘留,公安机关不需要提示检察机关,如果需要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逮捕的,要将相关资料交检察机关进行审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