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公共设施应由物业负责,从维修基金中支出;非公共设施则要看属于专有部分还是共有部分。
各方有约定应从约定,如无约定,专有部分由专有权人负责管理。
在保修期内,如果不是人为的原因造成的漏水,开发商要承担全部漏水鉴定费。
对于已过保修期的房屋,维修费用由当事人负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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