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可取保候审,情形包括:1、可能判管制、拘役或附加刑的;2、可能判有期徒刑但不构成社会危险的;3、犯罪嫌疑人患重疾、怀孕或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妇女等。
法律分析
醉驾可以取保候审。可以取保候审的情形有: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未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等等。
拓展延伸
醉驾嫌疑人的取保候审条件和程序解析
醉驾嫌疑人是否可以取保候审是一个涉及刑事诉讼程序的重要问题。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醉驾嫌疑人可以申请取保候审,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首先,醉驾嫌疑人应当具备固定住所,有稳定的职业或经济来源,并且对案件有合理的辩护意见。其次,醉驾嫌疑人不得有潜逃、串供、妨碍证据收集等行为。取保候审程序包括申请、审查、决定等环节,法院会综合考虑嫌疑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严重程度等因素来作出决定。总之,醉驾嫌疑人是否可以取保候审需要根据具体案情来综合判断,并在法律的框架下进行合理的程序解析和决策。
结语
醉驾嫌疑人的取保候审条件和程序解析,需要根据具体案情来综合判断。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可能判处刑罚或有严重疾病等情况下,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取保候审程序包括申请、审查、决定等环节,法院会综合考虑社会危险性和案件性质等因素来作出决策。醉驾嫌疑人应具备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经济来源,并有合理辩护意见。醉驾嫌疑人是否可以取保候审需要在法律框架下进行合理的程序解析和决策。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五节 逮 捕 第一百三十五条 被取保候审人违反取保候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请批准逮捕:
(一)涉嫌故意实施新的犯罪行为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实施毁灭、伪造证据或者干扰证人作证、串供行为,足以影响侦查工作正常进行的;
(四)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逃跑,逃避侦查的;
(六)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情节严重的,或者两次以上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的;
(七)经传讯无正当理由不到案,情节严重的,或者经两次以上传讯不到案的;
(八)违反规定进入特定场所、从事特定活动或者与特定人员会见、通信两次以上的。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二节 取保候审 第八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
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以及提请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可以依法取保候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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