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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追究销售伪劣种子罪的刑事责任

2021-10-24 来源:我们爱旅游

销售伪劣种子罪的刑责追究及构成要件。销售伪劣种子罪的刑罚根据损失程度而定,涉及生产损失的情况下可构成刑事犯罪。构成要件包括违反农用生产资料质量监管制度、违规生产销售伪劣农用资料、故意为谋利目的等。销售伪劣种子罪是行为犯,公安机构可立案调查。

法律分析

一、销售伪劣种子罪刑事责任如何追究的

1、犯销售伪劣种子罪的,一般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

2、因其犯罪行为给生产造成重大损失的,处3-7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因其犯罪行为给生产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销售伪劣种子罪指的是销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种子,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行为。

生产、销售伪劣种子罪除销售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种子外,还包括生产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种子,明知是质量不符合标准的种子而销售的行为。当消费者购买伪劣种子后,使生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可以要求销售者赔偿。如果消费者的损失金额2万元以上的,将成立刑事犯罪,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

二、销售伪劣种子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农用生产资料质量的监督管理制度和农业生产。经营的种子质量应当达到国家或者地方的种子质量标准,并附有种子检验、验收合格证书;经营种子严禁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等。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农、林、牧、渔等生产管理法规,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等农用生产资料,致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任何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单位也能构成本罪之主体。

4、主观要件。

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本罪的犯罪目的,大多都是为了谋利。特别应当指出的是,使生产遭受重大的损失,是本罪的后果,不是本罪的目的。

销售伪劣种子罪的量刑标准有三个,需要按照实际的涉案情形决定,这项罪名侵犯的客体是农业生产,国家对农用生产资料的管理制度,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犯罪,并且以谋利为目的,销售伪劣种子罪是行为犯,只要存在犯罪行为就可以由公安机构立案。

结语

销售伪劣种子罪严重损害了农业生产和国家对农用生产资料的管理制度。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犯罪行为不同程度的追究,销售伪劣种子罪的刑事责任也有所不同。一般情况下,销售伪劣种子罪可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若给生产造成重大损失,可判处3-7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若给生产造成特别重大损失,可判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销售伪劣种子罪的构成要件包括客体要件、客观要件、主体要件和主观要件。销售伪劣种子罪是一项严重的刑事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立案并追究相应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021修正):第七章 种子进出口和对外合作 第五十九条 为境外制种进口种子的,可以不受本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的限制,但应当具有对外制种合同,进口的种子只能用于制种,其产品不得在境内销售。

从境外引进农作物或者林木试验用种,应当隔离栽培,收获物也不得作为种子销售。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021修正):第六章 种子监督管理 第五十三条 从事品种选育和种子生产经营以及管理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有关植物检疫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防止植物危险性病、虫、杂草及其他有害生物的传播和蔓延。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种子生产基地从事检疫性有害生物接种试验。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021修正):第六章 种子监督管理 第四十八条 禁止生产经营假、劣种子。农业农村、林业草原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依法打击生产经营假、劣种子的违法行为,保护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下列种子为假种子:

(一)以非种子冒充种子或者以此种品种种子冒充其他品种种子的;

(二)种子种类、品种与标签标注的内容不符或者没有标签的。

下列种子为劣种子:

(一)质量低于国家规定标准的;

(二)质量低于标签标注指标的;

(三)带有国家规定的检疫性有害生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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