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强制执行找不到人,法院仍可以依法查封、扣押、冻结、处分被执行人的财产。无财产可供执行的,也可以由法院将被执行人加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的执行措施,以促使被执行人早日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法院在采取了上述措施后,仍无法执行的,也可以由法院暂时中止执行,等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或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后,可随时再恢复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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